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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魂

买魂

发表时间:2021-03-16 10:24

《买魂》是由作者堆肥大佬倾情打造的小说,袁汉宋春集是小说的主角,小说买魂讲述了:袁汉相信迟早有一天宋春集会重新回到他的身边,所以他愿意去等待,为了得到爱情他过得苦一点都没关系,只要对方回到他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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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魂小说
买魂
更新时间:2021-03-16
小编评语:他愿意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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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魂》精选

“春娃,我盼你平安、盼你好。”

卖货郎这么说完,把盅子放回货担子最深处,面上盖好从西北一路带来的馕饼,经过风吹日晒,馕饼早就硬得像块轻飘飘的铁。馕饼上边,各色各样的货物可就多了,成捆的拨浪鼓、沉甸甸的马掌钉、油纸包的糖块儿和一些卖货郎自己也记不清的小零碎。担子另一头,箱中有一叠水囊,臭烘烘的熏着同在担子里的草鞋,箱子上头,草绳串着一双双颜色鲜亮的虎头鞋。

对盅子说话,是他每天清晨醒来后的第一件事,第二件才是用河水把自己黝黑的脸细净。他住在城外废弃的马厩里,四处漏风,好在近来不会下雨,不至于夜里被雨打得睡不着,他在河边架起有缺口的锅,扔一小把糙米,做起自己的早饭。

锅是捡来的,灶是临时搭的,连米,也是昨儿才买的,虽说他是卖货郎,但从不在身上带太多自用的家什。

他从遥远的西北来到这座城,这座高墙上爬满青苔的城,在这里吸口气,似乎都是带着水的。

听城里一个买拨浪鼓的女人说,这地方潮湿,不好卖草鞋。

他问,什么时候好卖?

那女人听他声音低沉浑厚,忍不住挑起眼,看他草帽下头的那张脸。

卖货郎的脸与城里男人不同,他的皮肤历经风霜,黑且紧实,脸上没有多余的富贵肉,他垂着眼,高耸的鼻尖有点往里勾,像只鹰,可他抬起眼,那眼珠子黑又圆,没有凶狠的眼,就不像凶神恶煞的鹰,只让人觉得面容好端正。

女人告诉他,夏天最热的时候好卖,过了那一月,又没人穿草鞋了。

夏天离现在还剩小半年。

卖货郎从不在一个地方等上大半年,有时候,一座城,他只待半月,要是生意不错,他愿意多攒些路钱,没有地方能留住他,他就像天上迁徙的鸟,歇上一夜,便要展翅赶路了。

他手长脚长,终日穿一身洗变色的旧衣裤,似灰又似黑,张开双臂挑担的样子,确实有几分像那些鸟。担子两头的东西已经微微压垮了他的肩背,好在他生得高大,驼背夺走的这点个子倒不碍事。

吃过早饭,他便挑着货担往城里去,路过一家酒肆,他的目光在招牌上停留了一会儿。

袁家酒馆。

他也姓袁,单名一个汉字,这名字已经许久没人喊过。

想来也是,谁去喊一个卖货郎的名字。

袁汉的父母见他是带把的,就叫汉,要是没把的,估计叫妹。他上头有几个姐姐哥哥,袁汉的生长如他名字般随意,整日在野地里奔跑打滚,西北的太阳把他的皮肤镀成健康发亮的黑,一辈子也白不回去,他行走在这座日光极少的陌生的城,斗笠压得很低,也掩不住他与周遭的格格不入。

一天过去,袁汉只卖出了一顶虎头帽,这东西便宜,还是卖给老人家,老人家爱还价,袁汉让她还了,收到手里的钱不够吃口晚饭。

他不在意钱,不似真正卖货的货郎;他无需养家糊口,也没有喝酒抽大烟或是去妓院的嗜好,简单来说,只要不饿死,挣够他赶往下一座城的银钱就行。

这座城的房子,窗户很小,挂在高高的墙上,雨水把黛色的瓦洗得油亮,弯弯曲曲的石板路两旁,是一扇扇秀气的院门。

四处静悄悄的,偶尔传来几声鸟叫,那是院里的鸟发出来的。它们被关在一个个精致的鸟笼里,透过院门,能看见鸟笼挂在风雨连廊上。小鸟五颜六色的羽毛在灰暗的院中尤为扎眼,灵活的身体在刷了金漆的笼中蹦蹦跳跳。

袁汉多看了那只鸟几眼,咽下半冷的馒头,他往前走,抿起干燥的嘴唇,眼睛像翱翔的鹰一般扫视每扇院门、每一扇逼仄又黑乎乎的窗。

十几年来,袁汉用脚掌丈量了每一座春娃可能会在的城,最开始,他充满希望地进城,绝望地出城。年数久了,他不再绝望,像成了一个习惯,找不到,他便奔赴下一座,再下一座。

江南就这么大,他总有一天会找到的。

袁汉每一步走得慢而稳,拿出担子里的拨浪鼓,他一边摇拨浪鼓,一边吆喝:“拨浪鼓啰——”

“鸡毛掸子扫帚马掌钉儿——”

“糖块儿草鞋虎头帽,奶娃娃的虎头鞋,好看嘞——”

声音不大,带着浓重乡音,吆喝的方法是从别的卖货郎那里学来的,把自己担子里东西报上一遍,嗓门不能太大,宅子里的人能听见就好,清晨和傍晚最适合吆喝,正午最容易扰了别人小睡,要被人骂的,调子要高低起伏,听起来顺耳不聒噪,这吆喝其中的门道,一二句说不清楚,袁汉也不探究,他独有的吆喝声,若是西北人,听了肯定要来凑个热闹,和老乡攀谈几句。

身后一扇院门打开,一个戴瓜皮帽的人探出头来:“哎,挑担子的,过来。”

袁汉转身,脚步利索不少,轻轻巧巧地小跑到门前,并不卖笑,老实巴交地垂着手问:“老爷,有什么看中的?”

瓜皮帽老头被人喊老爷,心里那叫一个舒坦,脸上的皱褶堆起来,三角小眼打量他。

一般的卖货郎不卖马掌钉,这是技术活,卖马掌钉都是约好了,上门来服务的,像袁汉这般傻的卖货郎不多,在卖货郎手里买东西的普通人家,哪有钱养马?

精明的瓜皮帽老头听出他的外地口音,再加上他低眉顺眼的模样,知道今天这东西买起来肯定便宜,零零碎碎挑了些东西。

“这水囊不错。”瓜皮帽老头举起来水囊来看,皮子厚实,闻着还臭,城里不常见。

袁汉报价,价格比铺子里便宜不少,老头拿了四个,嘴里念叨大当家的正好要出远门,多备几个。

袁汉一听,知道这是个下人,从担子里找一小包烟叶子,“老爷,您尝尝,不收钱。”

瓜皮帽老头挑眉,从腰上取下烟杆子,袁汉狗腿地帮他装上点着了,他吸一口,笑出满口黑牙:“不错,什么地儿产的?”

“崖州。”袁汉答。

这是去年,他偶然在官道上碰上一辆侧翻的马车,满车的烟叶子,他帮忙把受惊的马找回来,人家送了他十来包,他知道这东西比给报酬还划算,用来打听最合适,便谨慎地卖着。

“好东西。”老头浑浊的眼球亮了亮,“还有没?”

袁汉说:“不多,就三包,放在客栈里。”

眼见天要黑了,各家到了用饭的点,瓜皮帽老头可没这么闲,让袁汉明天再来一次,有多少包买多少。

第二天,袁汉把藏在马厩里的烟叶子拿上,这世道,卖货郎也可能被抢劫,他从不把贵重东西放身上。到了城里,他恭恭敬敬在昨天约好的门口等着,等半柱香工夫,有人来让他走偏门,正门不是他这种乱七八糟的人能进的。

进了偏门,没地方坐,瓜皮帽老头过来,买下他身上只带的三包烟叶子,坐下沉默地抽几口。

袁汉收拾担子,怯声搭话:“老爷似乎累了。”

“哼,一把老骨头,能不累吗?”老头眯起眼。

“这把不求人送您,谢谢您照顾我生意,我好些天没开张吃饭了。”袁汉目光真诚,露出一道浅笑。

老头瞥向袁汉,一双大手托着把崭新的木如意,他接下,“听你口音,西北人?”

“是。”袁汉挑起担子,要走的模样。

老头随口说:“这庄子里不少大当家的跑西北,有的会带人回来,操着一口你这话。”

“是老爷记性好。”袁汉问:“您这宅子里可有我老乡?”

“呸,小心你这遭瘟的烂嘴,这哪是我的宅子!”老头啐他一口,笑骂道:“大当家的不好你们那边人,倒是庄子里头有一位,讨了个西北人,还常煮羊肉。”

“哪位?”袁汉乌黑的眼珠瞪直了,没大没小地追问老头。

老头横他一眼。

袁汉低下头,“要是走运,指不定人家看在老乡的份上,要买我东西……”

“去你娘的蛋!”老头把袁汉踹到偏门口,连人带担子赶出去,袁汉不羞不闹,弯腰拾地上的货物,头顶响起老头的声音,“往最里面走,门口两尊石头的那户,你要是运气好,人家把你担子都包咯!”

“多谢老爷提点!”袁汉很高兴,弯腰作辑,“要是运气不好呢?”

老头阴森森地笑道:“去试试不就知道了。”

门刚关拢,袁汉戴上旧斗笠,脸上谄媚的笑意瞬间收了回去,冷峻的目光望向这条路尽头。

他每到一座城,先要往大宅子成群的地方走,贿赂几个买他东西的客人,碰上好说话的,他打听春娃的下落,碰上不好说话的,便改口打听哪里有同乡,再前往每一座宅子的门前,一遍又一遍有目的性地吆喝。

夕阳投在他身上,地上生出一道长长的斜影。

曾经,他的身旁还有一道身影,是宋春集,他的春娃,他的心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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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魂》是由作者堆肥大佬倾情打造的小说,袁汉宋春集是小说的主角,小说买魂讲述了:袁汉相信迟早有一天宋春集会重新回到他的身边,所以他愿意去等待,为了得到爱情他过得苦一点都没关系,只要对方回到他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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