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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生

庄生

发表时间:2022-03-27 11:51

主角为庄笙季禹的小说《庄生》是作者百里闻已完结的一本纯爱小说,庄生的主要内容是:季禹做不到放弃,他足够喜欢庄笙,但现在的他是不得不放弃,因为感情不可能代表所有的一切,而他也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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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生小说
庄生
更新时间:2022-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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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生》精选

公司的事情太多,季禹在那天之后就飞了国外。接连几趟谈判,等再次正式想起庄笙,是林校在提醒他明天要去T大参加实验楼的捐赠仪式。

他才恍惚记起,原来庄笙的生日已经过去了一个月,而他至今还未跟那个人说过一句生日快乐。

林校的脸色也不是很好,他很少熬夜加班,但最近没有一日睡得安稳。

何言孕期才不过三个月,妊娠反应却出奇地强烈。每天晚上不是抽筋就是心悸,再不就是做噩梦被吓醒或者渴醒。

林校每晚都要醒很多次,在何言身边紧紧守着,一会儿给她捏腿一会给她倒水,上班时的精力就很是匮乏。

“您还要去吗?”

他观察着季禹的脸色,看到他紧皱起的双眉,知道那个男人又想要逃避。

但出乎他意料的,季禹揉着眉心从椅子上起来,去会议室的路上让他准备好明天的车。

其实季禹确实是不想去的,他胆怯了,他退缩了。

那个校园记载了他轰轰烈烈的青春和情谊,它在那慢吞吞的四年时光里见过那个飞扬跋扈的少年为情所困的所有模样。

玉兰树下的被轻吻的脸颊,聘望楼地下三层紧扣的双手,学术会堂昏暗灯光下的相视一笑。那个地方见证他笑,见证过他哭,见证过他所有彷徨无助和喜上眉梢。

他把最好的年华和最灿烂的情感全都抛洒在了那里,以至于现在回头去看的时候,不是满腹心蜜,而是抑制不住的羞愧难当。

因为他再也回不到那个当初。

整个会议上季禹都明显的心不在焉,有几次都失态走神,让销售部生性冷淡的组长不得不阴着脸重新汇报一遍。好在是公司内部会议,没有惹出什么需要公关的麻烦。

开完会议已经是傍晚,林校依旧踩着点下班,走的时候恢复故友身份,有心担心地看着季禹,问需不需要送季禹回家。

季禹不习惯有司机,平时都开着自己的跑车来去自如,潇洒的不像个公司老板,像公司老板他小儿子。

“不用。”

“上午饭局喝酒了吗?”

“喝了一点。”季禹按了按太阳穴,他一喝酒便头疼,那是早前过度应酬留下的毛病,“不碍事,你赶紧走吧。”

“我让小刘送你吧。”

“说了不用,就喝了一盅,我...”

他话没说完,林校已经跟小刘通上了电话。

走的时候窗外又开始下起了雨,林校和季禹一通下了楼,站在大厦门口远眺,抱怨今年的雨太多了。

“咱们公司附近的绿化里就那么点颜色,都被雨打没了。”他不知是不是故意的,指了指西侧绿化带里的玉兰树。

季禹望了一眼,刺痛的脑中又隐隐浮起庄笙的脸。

庄笙小区的楼下也是种着这样几棵玉兰,纯白色的没一点杂染,花季的时候庄笙每天出门上班都要看几眼,晚上回来还要数骨朵少了一株没。

学现代文学的人可能天生比较浪漫,他看不懂,那时总问庄笙在数什么,庄笙说他在看玉兰今天心情是不是很好。

热恋时盲目的一塌糊涂,听不清对方究竟在说什么,只是觉得说什么都可爱,做什么都勾人。什么话没解释上两遍就已经滚上床,一身汗渍和黏液将那些童真的话拉的细长,晚上做梦时偶尔听到,又是相拥一笑。

玉兰到底是什么心情,他从没问过庄笙,也不明白。

他在这一刻陷入怀疑,或许他奉为完整的那些浓稠爱意其实远远不够。

季禹看着那棵在雨中被打得枝干晃动的玉兰树,心里闷闷地疼了一下。

小刘很快把车开到门前,连带着门童将林校的车子也带了过来。林校打完招呼上了车,季禹走时林校那辆奔驰落下窗子。

“阿禹,”他小声地说,“明天有他的课。”

季禹才想起来林校居然拥有庄笙的课表。因为他在三年前就已经不再亲自给庄笙送东西,而是让林校抽空去送,像是完成一桩他实在难以应对的差事。

他甚至有意回避了庄笙就在T大教书的事实,林校却在最后关头拆穿了他。

季禹手心捏了一把汗,可莫名觉得又松了口气。

“嗯,知道了。”

“但他的课在早上两节,仪式十点开始,估计等你到了人就已经走了。”

他话说到这个份上已经足够,季禹的脸在雨幕里变得不再清晰,林校笑了一声,升起窗子,奔驰没多久就消失在车水马龙间。

“走吧。”

季禹的声音有点哑,小刘踩下油门,将空调调高了一些。

“我不知道老板在干什么,他昨晚让我在一个小区门口停了整整四个小时,就看着窗外人来人往,也不下车也不说话。”

“这么冷的天他还开着窗,就一动不动地看着不远处一棵平平无奇的玉兰树。”

“那玉兰都被雨打湿了,花掉的厉害,不到十一点就掉的只剩下一只了。”

“最后一只掉在地上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连我都惊了一下,我从后视镜里看老板,居然看到他眼眶都红了!”

“我有充分的证据怀疑他哭了,但我不敢说什么,总之他沉默了很久后忽然叫我开了窗,将手伸出了窗外。”

“那雨斜的厉害,地毯上没一会儿就全是水珠,老板身上也是,湿的能拧出汁来,但他看起来好像一点都不冷。”

“我都怀疑老板睡迷糊了,他几个小时没开口,后来张开嘴说的第一句话,问我能不能看出那只玉兰是什么心情。”

“那嗓子哑成那样,我不知道玉兰什么心情,反正我挺惊悚的!”

小刘跟林校吐槽了很久,久到早间的区域合作视频会议结束,季禹面色不佳地从会议室走出来,吩咐林校去开车。

说完又叫住,“算了,我自己去。”

小刘早就吓跑了,林校耸了耸肩,跟校方准备接待的人打了个招呼,说:“一路平安。”

最后还是开了林校那辆奔驰来。他都不记得自己何时变得这样收敛,回个学校都要顾忌不要太过招风。

但不幸遇到了堵车,到了T大已经十一点半。

捐赠仪式定的十点二十二开幕,季禹到的时候校方立刻改了时间,根本不提十点的事,季禹几时来,几时就是大吉。

季禹已经三年不来这里,一路都被校方开车护送。路上看到几个以前没见过的雕塑和花树,校方领导人便不停地介绍,吵得他脑袋又开始不停地疼。

仪式无聊透顶,不管是前期的剪彩还是后期的献花拥抱都让季禹觉得烦躁。

他似乎依旧不算是个好学生,唯一乖过的日子就是在庄笙的课堂上。可即使在那里,他也没听进去多少知识。

他只是目不转睛地盯着台上的人,又嫉恶如仇地想把周围观察庄笙的人全部踢飞。

仪式结束后和校方去吃饭,季禹已经学会八面玲珑,非必要不再折磨自己的肠胃,但今天看在老教授双手敬酒的份上,他还是喝了好几杯。

酒过三巡还没动过筷子,季禹有些累,校方终于有人有眼色地开始劝菜。圆盘缓缓转动了一下,季禹望着面前那盘蛋黄焗玉米,一时没了声响。

“我记得你上学那会儿就爱吃这个,好几次在食堂遇见你都看到你饭盘里打得这个菜,尝一尝有没有什么变化。”

他的本科班主任热情洋溢地拿着公勺替他乘菜,热情到忘了分寸,以为他还是那个期末挂科的混账小子。旁边的领导看着季禹一语不发,捏了把冷汗。

蛋黄焗玉米,他不爱吃这个。

他就不爱吃蛋黄和玉米,怎么会爱吃蛋黄焗玉米。

但有个人爱吃,能连着几天不吃碳水化合物,就捧着一碗这东西高高兴兴过日子。

季禹知道他不该来这个捐赠仪式,也不该凑这个饭局,今天所接受的一切信息是他往日里逃避半年才有的量,他讨厌那种感觉。

那种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混蛋的感觉。

他将那碗玉米粒推远,在一种领导大气不敢喘的目光下夹了别的菜,低头一声不吭吃起来。

这顿饭吃的实在安静,直到最后,他的班主任将功补过,于是拍了拍季禹的肩膀,说,我记得你那时总喜欢打篮球,又是院里的篮球主力,打个球能轰动半个校园,现在还喜欢打吗?

主任又做错了,他其实也不是很喜欢打篮球,当初之所以那样频繁地出入球场,只是因为舍友说,教现代文学的那个老师每次下课总会从西边篮球场旁的那条路走过,然后去芷晴园的玉兰树下看一会书。

那是个很有名的画面,起初的地点是在东边食堂旁的假山后,但后来因为太多女生参观打扰,庄笙就换了地方。

最后换到的玉兰树也还不太有人知道,缺德舍友是因为打球打累了想去那里撒个尿时才偶然遇见。

那或许是季禹性|启蒙的全部开始。

长发的男人和粉金色的眼眶,燕麦色的衬衫和奶白的长裤,发散着油墨香的绛红色油纸伞,以及扉页里夹了许多枯败玉兰的,那本看起来已经被翻过很多次的《挪威的森林》。

舍友说,我靠,这老师要是个女人我就疯了。

他当时是怎么说的,男人也无所谓。

思绪飘得很远,直到老教授踮着脚拍了拍他的肩膀,季禹才骤然反应过来。

“西侧的篮球场新建了,下午两点有篮球比赛,本来是准备明天举行的,但是学生们听说你要来,改成了今天,季总赏个脸去看看嘛?”

那位教授长得很慈祥,季禹辨认了很久才想起来,那好像是庄笙的老师。

他喝了口滚烫的茶,食管灼痛,轻轻地嗯了一声。

老教授因为季禹的通融欢喜过度,但是因为下午有课不能一同前往。

他是那种原则性很强的老师,不管什么事都不能摆在课堂前面,于是和季禹告别后就离开了,但他走前要了季禹的名片。

他说要和季禹聊聊天,不知道要聊什么,季禹没出十秒钟就开始后悔将那张名片递出去。

他看着老教授的背影,拙劣地希望能来一阵大风,吹走老教授手里的那张黑色卡片,但风吹的太轻。

校方在篮球场边上特意搭了凉棚,没怎么用上,烈阳经过一个饭局后就又匿进了云间。西边的天阴沉沉的,几位领导又在调侃最近的天气,说太不像话了,有事没事就来一场雨,搞得春季运动会都没办法敲时间。

天气依旧没影响到男生们的热情,季禹到了篮球场时他们已经开打。

领导问季禹要不要上手打几场,连鞋子都给他备好了。季禹看了那双球鞋很久,最终还是摇了摇头。

他早已经失去那种单纯去爱的能力,即使对方是一件物品。这几年纸醉金迷之中所能想到的唯一消遣便是做/爱上床,连和情人周旋都觉得浪费时间。

雨滴了几滴又不下了,地面都没怎么湿太阳便又晒出来,把刚刚润红的球场再一次烤的炙烫。

教学楼换了铃声,悠扬的音乐透过半个校园传至耳边。季禹觉得熟悉,他以前听过,不知出自哪位钢琴家之手,但约莫还是个世界名曲。

应该是庄笙放给他听的。

他又想起了庄笙。

季禹觉得烦躁,摸着裤兜想要找烟,才发现烟被忘在了林校那辆奔驰上,不,是自己那辆保时捷上。

篮球比赛换到今天的消息临时传出,朝气蓬勃的男生们打了好几场才见到姗姗来迟的啦啦队和志愿应援,将汗水挥洒地更加卖力。

很多人把目光移向这里,在那种想要打探想要看清的视线里,季禹忽然觉得无地自容,猛地掉头离开。

校领导吓的手忙脚乱,不知道财主到底是怎么了,追上去却见季禹微笑着回头,说今天还有事,先行离开。

校领导看到了他咬得很紧的下颌,匆忙拘谨地送他离开。

季禹绕着学院路飙车飙了五分钟,终于在破烂的奔驰动力下停车,靠在一边的林荫树下喘气。

他想找林校的烟来吸,找了半天却只在车内发现了几盒巧克力和吸吸果冻。

女孩子和小孩才吃的东西。

他无奈地牵动嘴角,又觉得那股惆怅钻心入脑

如果没有爱上庄笙,是不是他现在也会像林校一样过上普通人的生活,会有女朋友,会有孩子,会有一个正常的,可以牵制住他所有情绪的家庭。

是的,他到现在还在把他和庄笙之间的悲剧总结为他们的性别差异,因为他觉得要是他们之间能有个孩子就不至于变成现在这样。

他或许不是个好丈夫,但是他一定是个好爸爸。他会因为孩子而每晚回家,他会因为父爱而恪守一个丈夫的本职,就算心再野也不会脱离轨道走向远方。

庄笙要是女孩子就好了,他想,他要是个女孩子,他们的家庭就一定还在,他们就不会变成现在这样。

思绪被嘈杂的人声淹没,他抬头才发现他现在停靠的位置,其实是T大的东门。

上完五六节课的学生们打着遮阳伞鱼贯而出,像一只只小蘑菇四散向每个角落。

“现代文学好无聊,代课老师真的太没意思了,庄老师今天为什么又请假啊。”

“昨晚说要调课,调到下午一二节,我还以为是庄老师回来了,结果又是刘老师上。”

“刘老师上不好吗?没作业啊,庄老师讲课有趣,但是还得写作业。”

“那叫作业吗?又不提交书面报告和纸质论文,看了就算完了,你别看不就得了,他又不抽查。”

“是不查,但是我看着庄老师和颜悦色对我笑我就心虚,我就只想听他讲课不想自己看书,可不看的话我就觉得惭愧,上课我都不敢和他对视,我觉得对不起他。”

学生们你争我吵走向四处,伞檐相互碰撞发出知啦的声响。季禹看着蓝天下一顶顶被晒到仿佛加大了几百个饱和度的伞面,忽然下车奔进了T大的校门。

西装革履的人受到足够的注视,但他跑得实在很快,又挤在人群中逆行而上,很快就消失在了大家的视线中。

他跑了那棵玉兰树下,连他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来到这里。

可就在他看到满地的玉兰花混在泥泞里时,他忽然低下头捂住了脸。

树干粗糙湿润,被指腹捏着时会感觉到颗粒感。季禹半弯着腰,看着鞋尖上沾染的泥灰,毫无预兆地将眼泪滴下来。

为什么不爱他了,为什么不爱庄笙了?

当年那一眼魂牵梦萦,他废了半条命才将庄笙拉进他的生命,可为什么那种感觉不知不觉地消失了。

他不懂为什么人不可以长长久久地记得初见,为什么会在这该死的时光里渐渐忘记最初的情爱和苦痛。

不是觉得无所谓吗?不是理所应当地丢下他在外边胡作非为吗?不是觉得再换一个人在身边也无所谓吗?不是用尽卑劣的手段想逼着庄笙先说离开吗?

可为什么又这么难过。

季禹觉得难以呼吸,迟来的疼痛是如此的狠厉冷漠,将他全身刮得刺痛难忍。那些沉积在这三年,被他用无耻天性所诠释代表的恨意终于浮上心头,在一个雨后的下午将他彻底打垮。

他是个烂人,他已经没有办法欺骗自己,他明白自己已经失去什么,即使蒙住眼睛不看不认,釜底抽薪一样弄虚作假,他也不得不忏悔认错,他失去了庄笙。

他失去了庄笙。

这个意识冲入脑中的那一刻,季禹半跪在地,无法抑制地哽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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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为庄笙季禹的小说《庄生》是作者百里闻已完结的一本纯爱小说,庄生的主要内容是:季禹做不到放弃,他足够喜欢庄笙,但现在的他是不得不放弃,因为感情不可能代表所有的一切,而他也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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