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断》by容矜,原创小说买断正火热连载中,围绕主角江念方琇开展故事的小说主要内容:所有人都只能看出江念不着调,但其实他也有自己所喜欢的人,而他所喜欢的人也有一直都在他的身边,只是他没有发现。
网友热评:原来是你。
《买断》精选:
小混混附耳过去,听已经睡过去了的小哥儿哼哼得叫“夫君”。
真好啊。
他平日里桀骜凶戾的眉眼柔和下来。
放在心上的人终于躺在了他的床上,而他,也有能力,在风雨来临的时候把自己喜欢的人卷吧卷吧护进怀里,不教他再受一点伤害,能安心入眠。
他微微低头,和小哥儿碰了碰鼻尖,然后把人拥进怀里,沉沉睡去。
他好不容易坐起来,屋里只有他一个人。于是他心安理得卸了力道,接着滚进被子里。
讨厌死了!
这个小混混,昨晚,也不知道哪里来的那么多奇怪的姿势,虽然没怎么疼……
但是、但是真的好奇怪啊!
而且自己爽了,就把他一个人扔在这里!
讨厌!
臭不要脸!
方琇气鼓鼓地捶了一下枕头,软软的枕头被捶出了一个小小的坑,方琇就把脸埋到那个小坑里。
这个臭不要脸的小混混看上去好有经验啊……
他正胡思乱想着,小混混进来了,手里端着刚熬好的粥。
“起来吃点东西吧。”
方琇埋在被子里装死。
小混混轻轻拉了拉他的被子,声音里带着吃干抹净后的满足:“我知道你醒了。”
方琇装死失败,气呼呼道:“我不吃!让我死在床上吧!”
昨天从被卖给这个混混开始,直到去了床上,他心里都多多少少有些惶恐害怕的,可筋疲力尽的一晚上让现在他心里半是气恼半是委屈,那点怯生生的恐惧无处安放,竟在他也没注意的情况下不翼而飞。
小混混倒是注意到了,他无声地笑了笑,护着腰把软哒哒的人从床上抱起来。
方琇半躺半坐得靠在床边,看着又凶又帅的小混混垂眼将一勺又一勺的粥吹了吹再递到他嘴边,心脏不自然得跳了一下,乱了节拍。
小混混给他喂完饭就出去了。
他还要去赌场工作,赚钱养他的心上人。
方琇又在床上瘫了小半天,临近傍晚才爬起来。
反正小院子也没人,他随便披了一件衣服,拖着鞋,哒哒哒哒得在院子里走来走去。
居然还有一间小书房!
他探了个头进去,里面的摆设书籍看上去都很新,像是没人用过一样。
小混混不在,他也不太敢擅自进去,探头探脑地看了一会儿,就又回床上躺着去了。
天渐渐黑了下来。
小混混回来了,手里还拎着一个小食盒。
方琇乖乖坐在桌子边等他。
小混混笑了笑,把食盒放在桌上,一只手呼噜呼噜方琇的头发,把本来顺滑的头发拨弄得乱七八糟的。
方琇敢怒不敢言,气鼓鼓看他。
小混混又笑了笑,帮他把头发给理顺,然后把食盒里的饭菜一样一样拿出来,在桌上摆好。
“我以后,应该不会这么早回来。”小混混给方琇夹了一筷子酱鸭,“今天是告了假的。”
“唔。”方琇埋头狂吃。
“告假主要是因为要回来陪你。”
“不用的。”小混混长得剑眉星目,不笑的时候其实有一点凶,比起下午的独处,方琇内心里还是有一点点不自在,“我一个人也可以。”
“主要是你昨晚哭得好凶。”小混混半真半假得抱怨,眼睛里还带着点调侃的笑意,给人一种撒娇的错觉,“吓着我了。”
方琇的脸一下就红了。
“今晚我一定改进,绝对不会再让你哭的。”
臭流氓!
“粥在锅里,想吃了自己去热一热。家里的房间你随意进。”第二天临走前小混混突然想起来,“尤其是那个小书房,看什么都可以。”
差点忘了也不怪他。他大字不识一个,那小书房里的书他一本也看不懂,整整一屋子的书,全是给自己的小夫郎准备的。
方琇躺在床里哼哼一声,表示知道了。
太累了!
太累了!
昨天晚上又是一些新的闻所未闻的奇怪东西,和前天晚上竟没有一个是重样的。
人怎么可以在如此臭不要脸的同时有这么经历旺盛的!
方琇衷心希望今天小混混晚一点回来,最好不要回来了。
我是个人。他悲愤得想道。人,都是需要睡眠的!
然而天不如他意,今天傍晚小混混竟然回来得比前一天还早。
手里拎的东西也比昨天还多。
“我有几个朋友待会儿要来。”小混混一边摆菜一边说,“听说我成亲了,来看看,认认人。”
“唔。”方琇一瘸一拐一瘸一拐得往桌边挪。
“待会儿应该都得管你叫嫂子。”
方琇一个趔趄。
小混混眼疾手快得接住他,把他从空中运到座位上:“要是待会儿坐不住了,也可以坐在我腿上。”
“唔。”方琇趴在桌上,试图把自己又红了的脸藏进胳膊里。
来了四个汉子,都是小混混做木工认识的。赌场的人他都没请,一方面关系不如这些木匠亲近,另一方面,赌场的人心术不正的很多,他不想让自己的小夫郎接触到一些不堪的东西。
酒过三巡,方琇口干,去小厨房倒了杯水,想着客人还等着呢,便没立刻喝,端着水就往回走。
刚走到正厅门口,就听到里面的声音道。
“江哥这就算成亲了?”
“嗯。”小混混应了一声。
“江哥之前拼命挣钱,不是说要娶你的小铃铛吗?”
“什么小铃铛?”其中一个是后来加入的,不知道具体。
“唉,江哥心上人呗,喜欢很久了。”前头提起这个话题的人仔细解释,“给过江哥一个小铃铛。江哥不是在赌场还有份差嘛,还跟咱们一起干木匠活儿,就是为了攒钱娶人家。”
“江哥还不够有钱?看这小院儿。”
“比咱们肯定是有钱了,但是听说那个小铃铛家里还要有钱,江哥怕自己配不上。”
方琇就站在门边听。
他听见小混混笑了一声,喝了一杯酒,没否认。
他突然想起来。自己是小混混花了五十两买回来的。
他失魂落魄得折回小厨房,既想不通自己为什么有点难过,又想不通自己有什么立场难过。
原来他拼命赚钱是为了心上人。
原来他没有娶心上人是因为配不上。
他想起这几天小混混喂他吃饭,抱着他走来走去,和带着温柔笑意的眉眼,在难过中又凭空生出三分郁郁不平来。
这个人这么好,那个什么小铃铛,凭什么看不上他?
不过这短暂的气愤一下就被更多的失落浇灭了。
就是因为他这样好,自己还没过几天呢,便好像有点认不清身份了。
他一口气喝完了杯子里的水,又倒了一满杯,拿在手里平复了一下心情,这才回到正厅。
饭桌上已经聊到下一个话题了。
小混混见他回来,很自然地伸手接过他手里的杯子:“
去了这么久?”
“嗯,渴了,多喝了点。”
喝了一杯水和一缸醋。
他闷闷不乐得用筷子在碗里数米粒,也就因此忽略了桌上其他人带着一点了然兴奋和好奇探究的目光。
晚上两个人并排躺在床上。
小混混一伸手,揽着腰将人勾进怀里。
“今晚就算了吧。”方琇蹬蹬腿,说不清是因为身体不舒服还是因为心里不舒服。
“我知道。”小混混让人趴在自己身上,手顺着他的背往下滑,一点一点给他按腰,“真娇气。”
方琇就着这个姿势把自己埋进小混混的颈窝里,闷声道:“我很好养活的。”
我很好养活的,所以不要抛弃我好不好。
真奇怪。
他在小混混家里呆了不到三天,刚开始还在“来这里”和“一死了之”中间纠结,可现在想到日后可能要离开,竟然有一点难过。
方琇在陷入睡眠之前想。
可能是因为小混混做的粥太好吃了吧。
第二天一早,很好养活的方琇秉持着证明自己的决心,比小混混先睁开眼睛。
今天的家务,今天的早饭,就让琇琇来承包叭!
然后承包计划就搁浅在了下床这一环节上。
一般人家成亲了之后应该是小媳妇睡在外侧,好在夜里夫君有喝水等需求时及时伺候。可怜方琇第一晚和第二晚都是筋疲力尽之后昏睡过去,连自己什么时候没有意识的都不知道,还哪管自己到底睡在哪里了。
昨晚倒是有意识。
当时小混混懒洋洋地躺在外侧,方琇趴在他身上,乖乖被按成软趴趴一滩。
方琇戳戳他:“夫君,我睡在外面吧。”
“可别。”小混混道,“你夜里睡觉滚来滚去的,我可不希望明天一早下床的时候踩到自己媳妇儿。”
我每个晚上累死累活的,哪里有力气滚来滚去!
方琇觉得小混混在诓他,但是他没有证据。
于是他只能:“哦,好的,夫君。”
没有据理力争的后果现在体现出来了。
他现在。
下不去床。
那么大一个小混混横在他面前,方琇小心翼翼地想从自己的便宜夫君身上爬过去,刚伸过去了一手一脚,小混混就睁开了眼睛。
他把方琇的后脑勺往下轻轻摁了摁,在他唇角啄了一下,声音带着一点刚醒来的低沉沙哑:“早。”
声音有一点性感。
方琇一下子胳膊腿都软了,啪叽一下砸在了小混混怀里。
“这么热情?”小混混揽住他。
“才没有!”方琇蹬蹬腿:“我要去做饭。”
“饿了?”小混混又啄了一下他的唇角,撑起身子来,“我去给你做。”
“我……”
“你再躺一会儿,我做好了叫你。”小混混已经朝小厨房走过去了。
方琇心里还想着要当一把小厨神,身体已经很诚实地又躺了下去。
啊,明天!明天一定!
小混混也就前几天早早回家了。
往后的日子里,他越回家越晚。
方琇总是一个人躺在床上入睡,迷迷糊糊间感到身边多了一个热源,就会往那边蹭啊蹭,然后被揽进一个温暖的怀抱里,听小混混低低的声音说:“我在。”
“晚安。”
然后醒来的时候人已经走了。
方琇白天也没事干,就去小书房看看书。
小书房里书很多,也很有趣,有正经的经史子集,更多的则是一些话本、游记、画册、诗集,方琇挑着自己感兴趣的看,白日里也不觉得无聊。
偶尔也上街走一走,买买家里缺了的物件食材。
只是偶尔,他也会想。
小混混怎么还这么忙呢?
家里的情况其实不错了,日子过得虽然算不上大富大贵,但也丰衣足食,自己吃的也不多,小混混还拼命挣钱干什么呢?
哦,自己是他五十两银子买来的。
他是不是还想攒钱娶那个小铃铛呢?
唉,如果小铃铛姑娘以后真的进了门,自己的日子,恐怕就不好过了吧。
方琇忧愁得放下手中的话本《霸道少爷俏小厮》,毫无志气得想,如果小铃铛姑娘给他一沓银票,让他拿着这些银两离开小混混,他肯定干脆利索得离开,绝不留下来碍眼。
谁留下来谁傻子!
但是想想要离开,其实也有一点难过。
方琇半夜惊醒了。
旁边的床是凉的。
小混混还没回来。
方琇在床上躺着想了想,爬起来穿好衣服,挑着灯笼出了门。
他直到小混混每天都是赶早去做木工,现在夜这么深了,应该是还在赌坊。赌坊到晚上人多,他担心是小混混和别人起了冲突或者被什么事情绊住了脚,心里总归放心不下,想要去看看。
反正去这个赌坊,他都轻车熟路了。
他看着眼前金碧辉煌的建筑,操心得叹了口气。
以前来找爹,现在来找夫君。
真不让人省心。
琇琇好难。
他把灯笼插在门口的架子上,毫无戒心得进了赌场。
他忽略了一个重要的事情。
以前来找那个赌鬼爹的时候,多半是下午,里面都是熬了一晚上还能坚持住的,人数少,也不剩什么精力了。现在是狂欢夜的开场,赌坊里三教九流,全是精力正旺盛的时候。
而他眉心一点红,是个白白净净的小哥儿。
赌坊里没有小混混,而他被人缠上了。
“给哥哥一个面子,喝了这杯酒好不好?”一个男人笑着把酒杯凑到他嘴边。
“我,我成亲了!”方琇惊慌失措,“我有夫君……”
“夫君在这呢。”另一个男人调笑着捏了一下他的大腿。
方琇小小地惊呼了一声,伸手去推他,被端酒杯的男人找准时机,捏着他下巴就往里灌。
一部分酒灌进了喉咙,更多的来不及吞咽,顺着嘴角留下来,淌过奶白色的脖颈,浸透了前襟。
方琇剧烈咳嗽起来。小腹好像有一团火,一点一点烧了起来。
酒里有药。
他绝望得想。
他一边做着尽己所能的抵抗,一边很低很低得叫了一声:“夫君……”
模糊的视线里一个熟悉的人影冲了过来。
周围的人散开来。
他被扣进了一个温暖的怀抱。
方琇哽咽了一下,把头埋进了来人的颈窝,小小声道:“你怎么才来啊。”
他鼻尖蹭了蹭,闻到了熟悉的味道。
和陌生的脂粉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