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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男媳妇

农家男媳妇

发表时间:2022-11-21 14:14

主角为方臻安向晨的小说《农家男媳妇》已完结正火热推荐中,小说农家男媳妇是一本好看的纯爱小说,由作者狗蛋的爹所著,内容是:方臻会保护好安向晨,他会让安向晨的世界变得安全,他想要和安向晨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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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男媳妇小说
农家男媳妇
更新时间:202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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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男媳妇》精选

送走了方孝,轮到方臻要去仁寿堂了。他在山上采的药材也都带在身边,按照何首乌的稀有程度,肯定能卖一笔巨款,几百两银子少说应该是有的。

“你若是信得过我,便交由我去如何?”安向晨自告奋勇提出要去仁寿堂,他怕仁寿堂的人看方臻是乡下来的不懂行,会故意压价。

“行啊,都交给你了。”方臻自然是信他的。

读书人最讲究气节,安向晨更是称得上一声君子。平时他逗安向晨把人惹急眼了,安向晨骂他几句,过后却会反过来为自己的出言不逊道歉,其人品可见一斑。

方臻把整个包袱递给他,要他自己看着办,便守在板车旁看顾他的肉,顺便观察一下这个环山县的情况。

街上多是穿着朴素的平民百姓,衣服的样式和颜色都差不多,如果不看发型和脸,男人跟女人之间基本上没有区别。像安向晨那样穿长衫的人很少,像刚才遇见的万家二小姐那副穿着打扮的也寥寥无几,可能万家已经是环山县最顶层的那一两家了。而且还有一个有意思的现象,那便是有的女人穿着打扮和男人一样,不仅衣服穿男装,发型也是男款。

方臻记得历史上唐朝就有女子穿男装的风气,主要是因为当时唐朝女性地位相对较高,民风开放导致的。据说太平公主就经常在宫里穿男装,也没被唐高宗责怪过。

联想到他现在所在的时空,男人都能和男人合法结婚,有像唐朝一样的风气不足为怪。这应该也是安向晨除了长得好看、模仿到位以外,在村里没暴露性别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吧。毕竟是城里来的“女人”,带着府城的前沿时尚可太正常了。

等安向晨从里面出来,包袱瘪了,却多了几张银票。

当钱财数量超过一定额度,给现银不方便时,就会使用写着等价数额的银票。一般是一百两起步,会使用银票。安向晨递给方臻的是三张一千两,一张五百两和四张一百两的银票,另有五十二两现银装在包袱里,被安向晨双手拎着。

这些钱比方臻预想的还多。

“环山县虽地处偏僻,到底是仁寿堂的分店,他们收了药材即便这里用不上,也可差人送去京城,或者调往其他需要的地方。”安向晨见方臻一脸意外,便多解释了一句。“还有其他药材,他们也一并收下了,不过算不得多名贵,价钱便便宜些。”

“好。”

方臻在钱财方面其实不怎么敏感,多一些少一些也没什么概念,像上辈子买东西,基本都是差不多就给钱,从不讲价。不过也有他需求少花钱的地方少,以及一人吃饱全家不愁的因素在。

古代的银子有其重量计算方式,说是一两银子,也不等同于现代社会的一两的重量,甚至各个朝代一两的重量都有差别。五十二两现银方臻掂了掂,怎么也有四斤重了,看来影视剧里的人物出门就随身带几百两的银子,并不可靠,那可不得重死?简直负重前行了啊。

三千九百两的银票方臻揣进怀里,现银拿了三十两,剩下的二十二两给了安向晨。

二十二两,在方家村基本上是一个七口之家一年的花销了,他随手给出去眼都不带眨一下的。

“我不知道你需要什么,都出门了,你就自己逛着买吧。”

安向晨双手捧着银子,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方臻用三十个铜板买了隔壁摊位上的荷包,给他把钱装起来挂到腰间,“傻站着干嘛,财不外露知不知道。”

“那……”安向晨抿着嘴,一手握住腰间的荷包,只看方臻一眼,便低下头去,“我走了。”

“去吧,关门前在县大门集合。”方臻叮嘱两句。他们到县里时就已经过了正午,动作再不快一点,今晚可就回不去了。

这个朝代晚上还有宵禁,不管是县里还是府城里,都建有出入的大门,到了宵禁时分,方臻换算了一下,大概在晚上九点左右,大门关闭,人们就不能自由出入了。这些,都是昨晚安向晨告诉他的,就是怕他进了县里什么都不懂,犯错误被衙门抓起来。

东市都是卖吃食一类的地方,方臻要去卖肉,安向晨没跟着他一起,转身走回了西市。

方臻望着他的背影融入人群,就继续拉着板车前往东市。

卖肉的过程就没那么多波折了,这里的酒楼饭店只收肉铺的肉,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来源清楚,价格透明,除了食品安全问题,也能快速找到源头。

方臻不需要挨家和饭店的人交涉,只用把肉拉去肉铺子里卖了就行。鹿肉、野猪肉、蛇肉,什么肉都收,老板兼屠夫把方臻仔仔细细盘问一遍,问清了猎物来源。他们甚至还有负责质检的伙计!那伙计有一套自己的检验办法,能勘验出动物是不是病死的,极大地避免了安全隐患,也提高了自家肉铺的口碑和质量。

总不能,这背后的老板,也是穿越回来的,产业链都让他整出来了。伙计检查猎物时,方臻无聊地想。

最终这些肉总共卖得二十两银子,鹿肉最贵,蛇肉最便宜,因为蛇肉让方臻用草汁涂过一遍,不少绿色汁液浸在肉里,这部分都是不能要的。

腾空了板车,方臻就在东市上逛了一圈,调料买了不少,尤其是盐和花椒,还有新鲜的蔬菜水果。再有就是锅碗瓢盆,七七八八厨房能用到的物件。其他非必需品,是一些零嘴、糕点,还给方孝和方进举买了糖葫芦。

都不是大件的物品,这一趟采购,也花了十两银子。

时间总是过得很快,板车只租借了两个时辰,而现在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时辰,方臻便拉着车重新回到西市。

他先是在车行里花四十两银子买了一辆马车,然后将板车还回去。

四十两银子的马车也没比方大福家的好多少,只不过是在车厢里多了坐塌,也是硬木结构,可以自行在上面铺毯子、褥子等软垫。方臻自己要负责驾车,这个坐塌是专门为安向晨准备的。马的品种是一般的枣红马,银子基本都花在马身上,用了三十五两。

即便是最普通的马,也要三十两银子一匹,难怪方家村只有方大福一家有马,还只有一匹。

现在方臻手里一分现银也不剩了,花钱如流水,然而该买的东西还得买,再过几天进了九月,离入冬就只有一个月了。一个月足够气温降到零下,炕上那破被子,就是他盖了也扛不住冷啊。

钱不够用,方臻只好拿出两张一百两的银票,去钱庄里换成现银和铜钱,多一半放在马车里,还有一些装在荷包里绑在腰间。铜钱也是不能少的,又不是所有东西都贵到要一两银子起步。而且他回家之后就要修葺房屋,到时候找工人算工钱,在乡里还是铜钱方便一点。

他先去了布行,挑选几匹质量适中,颜色比较素净的布料,一部分用来做被面、褥子面、毛巾、浴巾等,剩下的本来打算替安向晨做成衣服,毕竟自己刚穿过来就答应他要赔几件的,然而安向晨不在身边,没办法量身长,只能作罢。最后又挑了一些质量一般的深色布料,给自己做秋冬的衣服。

并非方臻对自己不好不上心,只是他一天天摸爬滚打的,再好的衣服也穿不了两天。更何况衣服料子越好,越不耐磨损,甚至稍不注意就抽丝,破损,这样的衣服穿在他身上也不合适,纯粹属于铺张浪费。看看安向晨平日里对待他最后一件长衫的精细程度,就能知道穿件好衣服多么麻烦了。

上次洗衣服他把安向晨的长衫不小心洗破了个小洞,也就小拇指指甲盖那么大,安向晨就肉疼了好多天。方臻发誓,他已经用了这辈子最轻柔的力道对待它,谁知它这么不争气。

西域盛产棉花,环山县在西北地区也是靠近边塞的,所以这里的棉花供应情况较好,价格也没有那么贵。方臻去棉花坊买了今年的新棉,让工人给他弹成两个单人的被子,一张大褥子,再送回布行,吩咐商家用他选定的布料做成成品。

因为古代对衣食住行各个方面做了严格的等级规定,所以方臻的被褥处理起来没有那么麻烦,不需要花费大精力在布料上绣精细的花纹,只要能够成型使用,就算完工。方臻买的多,选的又是质量较好的料子,在环山县的小店里算是大客户了,所以店家优先处理他的订单,承诺只要两个时辰就能做好。不过衣服要再等两天。

等被褥的时间,他特地去了趟卖香膏的铺子,给安向晨买了两盒润唇膏。他想好了,要是安向晨不愿意抹,嫌这是女人家用的,他就半夜偷偷起来给他涂嘴上。当然还有护手霜和面霜,这里可太干了,不光嘴唇会裂口子,手上裂口,脸上起皮简直太常见,他可不愿意安向晨变成那个样子,不说好不好看,吹皴了也是会疼的。

另外方臻还去了书店,他需要买一些书来了解这个时空的历史和这个时代的环境,包括物价啊、税收啊、职业等等。也需要一些关于药草的书,不是为了学医,只是能够认清每一种草药,方便他在山里多采一些名贵的药材,也能在他受伤的时候有个应急。

本来还想买一些笔墨纸砚,一想安向晨手里有钱,肯定少不了买这些东西,他就没有再添置。

在太阳下山前,方臻取回了床单被褥,又去铁匠铺子里拿回一部分工具。他的弩和弩弦还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只有简单的刀具最先成型。

做完这一切,他的第一次环山县之行算是落下了帷幕。夕阳下,方臻慢慢悠悠牵着马走到县大门处,靠在车辕上等着安向晨的出现。

天色渐晚,来往的人步履匆匆,方臻在人群中就显得格格不入,几乎每个路过的人都要朝他看上两眼,再继续赶路。最后,就连守大门的官差也来同他搭话,他只说自己是在等人。

“方老弟,还不走哩?”官差又一次同他搭话,“再半个时辰关门啦,再不走你要进衙子哩。”

“再等等。”对于官差的催促,方臻一点儿也不着急。

如果方孝此时在他身旁,一定会哭丧着脸骂他“早说了不能带着来,他要跑个,你看说准啦”之类的话。

方臻一想到那场景,就忍不住笑起来,年纪不大,操闲心的本事不小。不过啊,他可是相信着,安向晨答应过他,说过一冬天,绝不会少一刻。他对安向晨有信心,更对他自己有信心。

在官差提醒过最后一遍,和一同当差的同僚着手准备关上县门时,远处急匆匆跑来的,不是安向晨又是谁。

他跑得急,连仪容也顾不上,一缕头发黏在脸上,额头上有明显的汗珠,他喘着粗气,两手空空。

“走不走啦?”官差不耐烦地喊着两人。他们两个像是前来相会的牛郎织女一样,隔着一条窄窄的街道两两相望,有什么话不能路上慢慢说,非要耽误他们关县门。

“走,这就走,谢了大哥。”方臻最先做出反应,拉着安向晨上了新马车,扬鞭一甩,马儿拉着车驶出了环山县。

里头的坐塌上早已垫上了棉花褥子,比家里的炕还软乎。所有的物品分门别类摆放整齐,只有正中的位置空着,在等待它的主人。

安向晨两只手缩在袖子里,束手束脚落了座。等他平息了呼吸,才掀开车厢前的布帘,同方臻解释道,“我本想挑些纸笔,不觉挑花了眼,险些耽误了时辰。”

这话说的可谓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环山县能有多少好东西,让安向晨挑花眼的?而且笔呢?纸呢?

方臻并不揭穿他,反手按了按安向晨的脖子,“进去吧,马跑起来风大,我买了点心和水果,你饿了就垫一点儿,渴了吃个苹果润润嗓子。”

安向晨没有躲开方臻的触碰,乖乖答应一声,放下了帘子。不一会儿,一个苹果举到了方臻嘴边,“我用袖子擦过了,你尝尝。”

方臻就着他的手咬了大大一口,苹果甜,他心里更甜。

两人都知道,这一晚,他们的关系悄悄发生了一点儿改变。

古代没有路灯,晚上的路本就不好走,加上方家村又在山沟里,道路更是崎岖不平,稍有不慎,就可能有翻车的危险。方臻一路小心再小心,等他们到家时,已经是半夜。整个村子都陷入了沉睡,夜静悄悄的,没有一丝光亮。不过,这个家里总算是有了照明的蜡烛。

早上出门前为了安全,方臻把灶台里的火熄了,现在需要重新生火才能点蜡烛,然后还有东西要归置,重金买来的枣红马也需要好生照料,忙的事情可不少。

安向晨在路上就昏昏欲睡,勉强撑到家里,下了车已经是迷迷糊糊。因为困顿,他全然放松地微嘟着嘴,单手揉着眼睛,一脸茫然,跟个幼崽似的。方臻越看越觉得可爱,恨不能在他脸上狠狠亲一口。可惜他只能在心里想想,万不敢付诸实践。

趁着安向晨脑子转不过弯,方臻牵了他的手拉进屋里,让他先在炕边坐着,怕他撑不住睡着了着凉,还用旧被子裹了一圈。接着就急匆匆先去厨房生了火,在灶台上和主屋的桌上分别放上一只点燃的蜡烛。他晚上只顾着在城门口等人也没吃什么东西,趁着烧水的功夫往嘴里塞了几块点心,也没尝出味道,就忙着把马车里的东西搬出来放在院子里。

烧好了水,狠心叫醒栽在炕沿边睡过去的安向晨,哄着他去厨房里洗澡。方臻这次把浴桶放在了厨房,因为换炕上的用品需要进出,他怕安向晨不乐意。

等安向晨迷迷瞪瞪洗好澡,胡乱系着中衣带子跑出来,主屋里已经焕然一新。桌子上多了一套茶具,墙角立着一根样式简单的灯架,蜡烛被移到灯架上去。炕上的被褥枕头都是新的,炕柜上头多了一个小几,就连窗帘也换了新的。

安向晨困到极限,实在没有精力去细看这些布置,几乎是闭着眼摸索到床边,一挨到枕头就什么都不知道了。这可是他半年多以来,第一次正正经经睡觉,身下的褥子是软的,身上的被子是暖的,他整个人脸都要埋进去。仅存的一点意识提醒他至少应该对方臻说声谢谢,然而嘴都没来得及张开,便彻底失去了意识。

方臻也不忙活了,就那么定定地看着。难得安向晨能有熟睡的时候,没有以往的戒备心。他伸手轻轻推了他一把,安向晨一点儿反应也没有,他便放心了,取了下午买的香膏,怕搞混了,每一种都是不同的颜色,红色是润唇的,黄色是擦脸的,蓝色是护手的。每一种香膏都带着似有若无的香气,就像安向晨给他的感觉一样。

这些香膏可都是纯天然植物无添加的,方臻用食指揩了一些,替他擦上。最后是护手霜,方臻不敢掀被子,怕吓到安向晨,只好在感觉差不多的位置伸手进去,摸索着把他的手拉出来。

因为动作比较大,安向晨醒了一次,嘟囔了两句又睡了过去,着实令方臻心惊胆战了一番。

还有一堆活等着方臻去干,涂完护手霜他却不想动了,在部队里他可绝不是这个样子,有半点拖拉早就被教官踹去操场跑圈了。

安向晨今晚最终选择和他回家,而不是带着银子离开,必然是克服了重重心理阻碍,因为这是他自己做出的选择,他开始一点点相信方臻,才会在卸下心里的负担和戒备后感到铺天盖地的困意。

方臻又何尝不是同样的感受呢?他从异世穿越而来,每一晚睡觉前都担心看不到明天的太阳,每天一睁眼,就怕面前不再是方家村,而是幽暗的阴曹地府。阎王爷会面无表情地告诉他,上次勾错了魂,现在拨乱反正了,赶紧去投胎。他怕这一切都是他做的一场梦,梦醒了,他就该告别人世,去地府喝孟婆汤。

以前他不怕死,因为死只是一瞬间的事,包括他替队长挡的那一枪,他从没有后悔过。然而现实跟他开了个天大的玩笑,告诉他死并不是终结,而可能是开始,也可能是插曲。这种不知何时灵魂会突然消失的感觉,就像是悬在头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掉下来,彻底斩断他的头颅。这个未知的过程,才是最痛苦最煎熬的。

所以不安的,何止是安向晨一人呢。安向晨总是怕他突然变回以前的方臻,他竟然也是一样的心情。

可是,现在安向晨选择试着相信他了,他在这个陌生的世界上不再是无根的幽魂,他不仅会逐渐拥有友情,还可能收获爱情,就为这美好的未来,他也许也该学着更放轻松一些。说不定这不是梦,也不是地府的工作失误,而是老天爷也不忍心安向晨受伤害,就派他来执行这次任务,任务时限,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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