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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送老婆要不要?

穿越送老婆要不要?

发表时间:2022-11-21 14:16

《穿越送老婆要不要?》by狗蛋的爹,原创小说穿越送老婆要不要正火热连载中,围绕主角方臻安向晨开展故事的小说主要内容:方臻以前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有对象,但遇见安向晨之后,他觉得自己一定要有对象!

热门评价:他要他要!

穿越送老婆要不要?小说
穿越送老婆要不要?
更新时间:202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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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送老婆要不要?》精选

安向晨眨了眨眼,像是没有听懂方臻在说什么,低头看着方臻的手伸向了自己。

刚开始还是配合的,直到方臻碰上安向晨中衣的带子,他才抗拒起来,不停用手推拒着方臻的身体,还想站起来跑走。

方臻将人牢牢按在凳子上,不管安向晨怎么努力,就是没办法站起来,他甚至怀疑方臻是不是会什么妖术。

“听话,我不想绑着你。”方臻是最有人情味的人,却也是最能狠下心肠的人,这两种矛盾的性情同时被他一个人占据了。他对安向晨好的时候是真好,但需要达到目的时,又比谁都强硬。

安向晨显然意识到了这一点,比起被绑起来,还是现在的状况好一些。反正他都死心了,又何必再做无谓的抵抗。

方臻很满意安向晨的识趣,抱着百分之一百单纯的心思解开了他的中衣。

如果只是擦洗一下刚才打斗中弄脏的地方,是不需要把人剥干净的,方臻的心思是很单纯,因为他只是单纯地想看看安向晨身上是不是有其他的伤。他前面才听过方孝的描述,总觉得安向晨这么强烈的反应,恐怕绝不会只是因为被拳打脚踢过。

方臻下手很小心,轻柔谨慎的手法像是在对待一件易碎的珍品,直到脱除完毕,才松了口气。

果然如他预料的一般,棍棒拳脚留下的伤害虽然已不可见,在小腹上,却有一道扭曲的疤痕。这道疤痕的走势很奇怪,按照方臻的判断,应该是原主想对安向晨的那处下手,在他拼命地反抗下,刀子从他腹部划过,避开了成为阉人的可能,却也令他受了极大的伤害。

如果方臻的猜想没错,原主的那个窝里横的怂包,肯定是气急了自己花钱买了个男人,越想越气就经常拿安向晨撒气,直到有一次实在气不过,便起了歹念,想要干脆让安向晨做不成男人。安向晨察觉到了他的意图,于是两人在扭打之间,划伤了安向晨的腹部。

虽然原主一时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可一旦见了血,杀人的恐惧还是让他一个农人瞬间吓破了胆,不敢再继续动手。

方臻忍不住轻触那道刀疤,庆幸安向晨命大,如果不是割歪了,这一刀,即便不会阉了他,也足以致他肚破肠流。到时候,以古代的医疗水平,华佗在世也不一定能救得了他。

安向晨还在细细发抖,不知是被冻的,还是因为这道疤让他想起来当日的场景。方臻咽了口口水,他甚至说不出“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的话来安慰他,因为这些,都是“他”一手造成的。

方臻没有继续,转身将铁锅里的热水倒了些在木盆里,沾湿毛巾,从脖子起替他细细擦拭。

人的行为都是一次次变本加厉的,原主能拿起刀,必然是前面数十次甚至数百次伤害得逞的结果,他不敢想,安向晨这具身体到底承受了多少痛苦,有没有留下内伤,会不会存在后遗症。

他一边想一边擦,擦洗了前胸必然还有后背。

后背上倒是没有再出现类似的刀疤,只有一些细小伤口的愈合。这种伤,上辈子方臻身上也不少,平常训练就会有,多半是强力摩擦,或者棍棒敲砸会留下的。只是他的伤可能更多出现在四肢、手脚等地方,因为他懂得如何有技巧地承受伤害,尽可能避开要害部位。

可再往下,就又不对了。

安向晨感觉到了什么,连忙用手捂住腰窝,却被方臻毫不留情地拿开。

在安向晨右腰窝的位置,刻着两个小小的字。字是黑色的,由于笔画复杂,凑近了才能看清大概是“方臻”二字。之所以是大概,因为字并不是刺上去的,而是用烙铁一类的东西烫上去的。

烧红的烙铁印在皮肤上,将人弄得皮开肉绽,除过烙印的位置,连带周围的皮肤也被烫的紧缩在一起,那个“臻”字,自然也因为过于复杂细密的笔画,在烙铁使皮肤血肉模糊的时候,字形因此变得扭曲。

刑罚对于方臻来说并不陌生,甚至现代社会的刑罚拷打已经文明了很多。对于古代那些酷刑,为了万一遇上有个心理预期,他都是了解过的。

烙刑最常用的使用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把烙铁烧成微红色,烙在人身上,伤痕过一段时间会慢慢消除。这种烙法伤害次之,主要在于给犯人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

而另一种,则是隔着衣服,直接将烙铁烙在身上。这样衣服也会渗入伤口,烙完之后将衣服从伤口撕下,除非将那块肉剜去,否则烙印一辈子不会消失。

方臻沉默着,他不知道对于安向晨来说,是小腹上令他差点丧命的伤疤带来的伤害更大些,还是后腰窝上的烙印屈辱给他的伤害更大。无论是哪一种,只一样出现就已经足够摧毁一个人,而安向晨却背负着双重的打击。

方臻第一次从安向晨身上察觉到危险。如果不是他今天过肩摔的举动,他可能还要花很长时间,才会发现安向晨的破绽。

一个对他的物理攻击能有这么强烈应激反应的人,究竟需要什么样的勇气和自我心理安慰,才能若无其事,假装原谅地待在他的身边?

有些事心里明白就行,说出来对谁都没有好处。方臻知道他跟安向晨眼下的关系已经比初见时还要糟糕了,就没必要再制造不必要的麻烦。

方臻没问安向晨怎么回事,只是迅速地替他擦洗好后背,把原本准备的衣服塞回炕柜里,拿安向晨自个儿的中衣给他换上。

也许是方臻在看过安向晨右腰窝上烙着的字后,始终紧锁的眉头出卖了他担心爱怜的情绪,安向晨露出个嘲讽的笑容,摆明了就是觉得方臻在猫哭耗子假慈悲。

他不装了,他摊牌了。不管方臻是不是还如他自己所说的一样癔症没好,安向晨都不会再同他虚与委蛇,不管对方说什么做什么,都只是冷着一张脸,爱答不理。反正之前他同方臻说过的话,也是真假掺半,互相欺骗,谁也别想讨到便宜。

他之前以为方臻摔坏了头,变得好说话了,他就能忍着恶心装乖示弱,慢慢取得他的信任,然后套出卖身契的下落。只要卖身契被他毁了,他再找个机会把后腰的肉剜掉,就能远走高飞,再也不怕有一天重新遇见方臻。

卖身契和身上的烙印,都是安向晨是方臻所有物的证明,只要有这两样里的任何一样东西绊住他,不管他跑多远,一旦遇上方臻,或者方臻报官,他最后只能乖乖回到方臻身边。

他不甘心,他绝不允许事情变成那样!所以为了彻底的自由,他只能忍辱负重。好在方臻真的变得还不错,连他也忍不住心软怀疑。可惜……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无论再怎么变,方臻依旧是那个残暴、无耻、不是人的东西,他终是露出了他最真实的一面!

只能说上苍不公,命运始终没有眷顾他,他赌了一把,输了,便要付出代价。

两人像在演一出默剧,除过不说话以外,哪哪都配合默契。

方臻依旧继续着他先前的活计,裤子没给人脱,反正鞋袜早就在扭和打中不见了踪影,他便从下往上将安向晨的裤子卷到大腿处。

家里买了新的盆,方臻就把这个当脚盆用,倒了新的热水后,将安向晨的脚放进木盆里,从盆里捞着水给他清洗。

安向晨抿着嘴蜷起脚趾,随后又放松。这等被人伺候着洗脚的待遇,也只有他在家时才享受过,虽然只在小时候罢了。然而方臻要是想通过这种方式赔罪,他绝不会接受。

至于方臻可就没安向晨想得这么多了,现代人没有等级观念,洗个脚而已,他压根就没往别处想。

院子门没关,门口传来动静的第一时间,方臻就察觉到了,“你别动,我出去看看。”

安向晨是没有他这个耳聪目明的本事,只当是方臻突然想起了什么,要出门去,便连眼睛也没眨一下。

“你俩口干啥个?家里这咋个啦?”

门外传来一道粗犷的声音,安向晨一听,正是方强的。他心下一惊,方臻竟已厉害到这种程度了,看来他往后的日子只怕更加难过。既然这样,他的出路怕是只剩下一条了……

屋外的对话还在继续,方臻又换上那副在村里人面前笑呵呵点头哈腰的架势,和刚刚在安向晨面前判若两人。可见他伪装的功夫炉火纯青,瞬间就能将负面情绪隐藏得一干二净。

“师父,您是来要弓的吧。”方臻一看到来人,就立马知道了对方的来意。

前天他从山里出来,忙活了一下午,接着第二天就又去了环山县,直到昨晚半夜回来,还一直没有时间去方强家里还弓箭。估计这些天,这哥俩早就气得暴跳如雷了。

“你还知道个?俺当你今天又躲走了,你是打算不还啦?”方强果真臭着一张脸,说话一点儿也不客气,是真的觉得方臻想赖账。

“你说哪里话,我是真的忘了。你看看,这不就在这儿吗。”方臻从厨房门后取下挂着的弓,双手递给方强。一边说话,一边瞄见地窖口拴着的马,心里暗道一声“糟糕!”

“没忘,那就还记个你给俺爹说的话哩。”方强果然也看到了枣红马,说着就往那处走去。走到近前,拍拍马背道,“你个娃子山里打到啥宝贝啦?别家没见你拿东西回来,咋个有钱买马?”

“是没打到什么猎物,运气好挖了一堆草药,去县里卖了。这马是别人送的,不是买的。”方臻半真半假地说着。

“捡个?你唬瓜子哩!”方强可不信方臻的说辞,一匹马要多少钱,脑子坏掉了才会有人送马给别人。

“真的,这马是个病马,那主人给他踩伤了,还是我送到医馆里的,他为了感谢我的救命之恩,就把马送给了我,还给了我一些银子。”方臻描述得就跟真的一样,一提到白得了马和银子,忍不住露出猥琐的笑容。

方强被他的笑容恶心到,缩着脖子睨他一眼。

也幸好这马方臻没找到合适的草料,从买回来到现在也没顾上喂,所以看上去的确状态不佳。

可方强又哪里肯放手,便提起方臻借弓进山前,答应他爹的话,说好的回来有好东西要先孝敬他老人家。再一看方臻这搞得乱七八糟的院子,好东西,不就只有眼前的马了吗。

这马要是能拉回自己家去,不光能赶车外出,耕地也能用得上,地位不比牛差。而且马还比牛贵呢,有马可是有地位的象征。

“我要是不给呢?”方臻收回了笑脸。他今天本来心情就奇差,还有人上赶着给他添堵,这不是自己找死吗。

“你!你咋意思!”方强一听也来气了,当初要不是他愿意教方臻打猎,给方臻借武器,方臻怎么可能有今天。师父就是爹,方臻这是对老子说话的态度吗。癞蛤蟆翻了身就不认人了是不是?

方臻巴不得他把心里话说出来,耐心等着方强把话骂完,他才上去一拳,将人打倒在地。

院子里传来方强的鬼哭狼嚎,安向晨一瘸一拐走到门边,小心翼翼看着院子里的一幕。

方强一个常年打猎的汉子,在方臻面前就跟小鸡仔似的,被压在地上打得毫无还手之力,只能拼命护住头,全靠一张不干不净的嘴撑气势。

可那气势很快就没了,只剩下杀猪般的惨叫。

安向晨屏着呼吸,手指紧紧扣在门上。谁料方臻揍人的功夫,还有空闲朝他看过来,安向晨被方臻要杀人的眼神吓了一跳,躲闪不及,慌乱之下一屁股摔坐在地上。

他这边的动静一响,方臻就停止了对方强的暴力,呵一声“滚”,便不再管屁滚尿流跑出他家的人,转而回到主屋。

安向晨还坐在地上,看着从门外笼罩下来的阴影,抖着嘴唇说不出话来。

方臻先是将他抱起来,拍干净土放到炕上去,然后翻出昨天买的药膏给他上药。

“你刚才都看到了,那才是我手段的一小点,如果我要动手,你现在已经是个死人了。”说出来的话冰冷渗人,方臻的语气却仿佛在唠家常,“所以与其提心吊胆,你还不如相信我说过的话,不会打你就是不会打你,打你还不如打方强过瘾,没意思。”

方臻说这番话,不是为了炫耀自己的能耐,也不是为了羞辱安向晨,只是想让安向晨相信他真的不会动手。

反正现在他说什么安向晨都不会信,不如来点实际的。有时候残忍也是一种有效的方式,只要能达到目的,方臻不介意使用。

安向晨之前在院子里膝盖摔得挺重,关节位置高高肿起,弯曲的时候会产生剧烈的疼痛。没有冰块,方臻只能先用活血化瘀的膏药给他揉了揉,并给他额头和手脚都涂上了伤药,然后把人放进被窝里。

安向晨对方臻的这些话依旧没有表态,只是配合地躺在炕上,瞪着眼睛盯着屋顶发呆。

知道他的话安向晨听进去了,只是还需要时间消化和思考,方臻便给彼此留下冷静的空间,关上门退出了主屋。

院子里的活还原封不动地放着,安向晨的应激和方强的不请自来,导致他又浪费了一个下午。今天是肯定干不完的了,只能先捡着重要的,把杂物间改成了马厩。

杂物间里原本的东西全部腾空,就成了一间只有四面墙壁的屋子,没有任何障碍物,正好方便了养马。门窗拆除后,方臻在屋子里钉了一根木桩,用来拴马。因为这里的房屋都是土木结构,地上不铺设水泥地砖,地面都是原始的土地,打木桩对方臻来说很容易。

之后他将上次从山里拉猎物时带回来的木头中心挖空,做成两个凹槽,用铁丝固定在窗沿下,一个用来装马料,一个用来装水。

铁丝是方臻做地桩网的必备工具之一,他当时也是抱着试探的心态询问的铁匠,没想到这个时代就已经掌握了拉拔铁丝的工艺,他当即就预定了一百米长的铁丝。现货只有二十米,他就拿回来备用,另一百米的等下下次去县城的时候一并取回。

做马槽之前,方臻又去了趟方立家,让方孝替他上山采了一趟苜蓿草。

当时方孝还没从他的变脸中缓过神来,被他叫出来时还是畏畏缩缩的,都不敢正眼看他,搞得方立还以为他要欺负自家儿子,就站在不远处盯着两人谈话。

方臻在杂物间的后墙上也凿了个不大不小气窗,方便空气对流,以免马尿马粪的气味污染了整个家里的环境,也是为了减少细菌的滋生。

马厩改好了,水槽里添上水,枣红马被安置进了马厩。

等方臻把地窖口的马粪收拾干净,将马车车体归置在地窖上方,方孝也背着箩筐进了院子。

“方臻叔,俺采好啦。”方孝还没进院门时就传来他的声音,方臻迎上去后,他又提溜着眼睛四处乱看,就差直接问安向晨在哪了。

“你婶子把膝盖摔伤了,在屋里躺着呢。”方臻接过箩筐,倒出里面的草仔细筛检。他不知道这个时代的苜蓿草叫什么,只能跟方孝描述草的样子,并且说是给马吃的,就怕方孝采错了。

马的肠胃比牛娇贵很多,不仔细照料很容易生病死亡,三十五两银子啊,可不能就这么打水漂,所以这些采回来的草料他要一一看过,保证没有别的杂草混在里面。

“摔啦?”方孝也蹲下来,随手揪着一根草。

“瞎想什么呢。”方臻毫不客气地用他的脏手朝方孝头上呼了一把,“你看我现在还像会打婆娘的人吗?”

“不像哩。”方孝摇头。小孩忘性大不记仇,他看方臻已经不像之前那么冷冰冰,就又放开了胆子。他心里藏不住事,把心里的疑惑问了出来,“叔,你来要水个时候,咋问俺哩,俺当你要吃人啦。”

“……”方臻手下没停,将挑好的苜蓿草捋干净,放进马槽里,“你安婶摔了一跤,把自己给吓坏了。我就想,以前到底做了什么坏事,才能把他吓成这样。可惜我不记得了,要是……”要是他穿在别人身上,定要把原主揪出来狠狠凑一顿,将他施加在安向晨身上的都还回去。只会欺负弱小的人,在他那个时代,叫人渣。

“唉,就是说。”方孝故作老成,还踮起脚拍了拍方臻的肩膀,“你看俺爹娘,就过个好好日子。你不打安先生,她肯定能记个你的好。人心,都是肉的哩。”

“你还挺会说。”方臻看着枣红马迫不及待吃起草料,状似无意地问道,“你娘也是买来的?”

如果秀姑也是买来的,他就能想办法借人家的卖身契看看长什么样儿,再仿造一个。然后当着安向晨的面儿把卖身契撕了,叫安向晨彻底放心。毕竟两人现在生活在一个屋檐下,方臻实在不想连睡一张炕的人也要时时提防,提防安向晨给他背后一刀。

“也不算吧。”方孝挠挠头,“俺娘是自愿个,跟安先生还不一样。俺娘家里还有舅子,俺舅要银子娶婆娘,俺娘就答应嫁个俺爹,没签卖契,是婚契哩。”

“那你以后娶婆娘,可就没姐姐给你攒银子了。”方臻跟他开玩笑。和一个古人讲道理没有用,他们不会理解。

“俺才不要哩!俺舅子也不是好个,俺要是有姐姐,不要她一个铜子儿,俺还要给她攒嫁妆哩!”方孝大声反驳方臻。

这倒是方臻没想到的,在这个时代,在这个认为卖身契合理合法的少年的思想里,竟又有着这样矛盾的一面。看来至少秀姑的家庭教育是成功的,一个只能卖自己的穷苦女人,能有这样的本事和远见,相当难得,如果放在现代社会,指不定就是一个女精英。

方臻哈哈大笑,夸赞方孝有志气,拣完了草料,从怀里掏出二十个铜板,放到方孝手上,说这是给他的工钱。

方孝说什么都不收,认为只是割草而已,哪里用得着给工钱。他这就是刚好闲在家里,给邻居帮把手而已。再说了,方臻这半个月来,也给了他不少好吃的。

“拿着吧,以后需要你帮忙的地方多着呢。你给叔帮忙,叔还能少你的不成?”方臻把铜钱硬塞给他,又去厨房里翻出昨晚买的糖葫芦。只过了一晚,糖葫芦还没全化,方臻就让方孝连碟子一起端走,和弟弟一人一个。

方孝红着脸收了,忍不住凑到糖葫芦跟前闻了闻,傻呵呵地说闻着香,道了谢一溜烟儿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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