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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子

浪子

发表时间:2023-03-27 16:09

为您推荐优质好看的小说《浪子》,由作者郑九煞倾情打造的小说正推荐中,围绕主角程朔傅纭星讲述故事的浪子小说主要内容是:程朔的感情一直都是玩玩,但不知道为什么他恋爱的三个男人都认真了,都想要得到他。

热门评价:又渣又浪痞帅混球受x三个好男人攻

浪子小说
浪子
更新时间:202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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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子》精选

程朔推开了Basement的正门,台上正好演奏到今晚最后一首曲目,Pink Floyd乐队的《Comfortablely Numb》。

气氛朝顶点持续攀升,一段电吉他solo带入高潮。口哨声,欢呼声,此起彼伏,与摇滚一起充斥着这片属于夜晚的庇护所。

终了,最后一枚音符在吉他手的拨片中颤入空气,他朝台下鞠了一个浅尝辄止的躬,雷动的掌声持续了将近一分钟,本该在这个时候领着乐队成员离开的主唱却没有谢幕。他走到麦克风前,清了清低哑的嗓子。

“谢谢你们,今晚是一个特别的夜晚,我有一件事情要在这里和大家说,下周开始,1号尾箱将结束在Basement的演出......”

程朔没有继续听下去,他知道主唱后面要说的话,就在上周,他刚把同样的内容听了一遍。

后台休息室的门叩响,正和小姐妹拉扯酒吧最近八卦的郝可打了一激灵,仿佛上课偷看手机被老师抓包,凑上来笑得一脸狗腿,“朔哥,怎么这么晚了还来亲自监工?多辛苦啊。”

程朔没在意她上班摸鱼的行径,开门见山道:“文谦在吗?”

郝可拨浪鼓似的摇了摇头,“杜老板没来,这周和朋友去了新西兰度假,你没有看他朋友圈的照片吗?”

新西兰——印象里好像是听杜文谦提过这么件事。程朔笑了下,心想真够潇洒的,对郝可几个摆了摆手,示意她们快点出来工作,“没事,他来的时候记得知会我一声。”

郝可小声嘀咕了一句:“有事不能在手机上说吗?”

程朔走了一半又折回来,“什么?”

“没什么,”郝可换脸堪比换碟,迅速引开火力,“对了朔哥,待会有人来面试主唱,我把酒吧地址发给他了,估计还有半小时就到,您亲自审核吗?”

程朔问:“你要来当老板吗?”

郝可说:“我哪敢篡位啊!”

“那不是废话,”程朔眉眼间总算聚了一簇笑意,“把那人的名字信息发给我,到了以后通知我一声。”

“好嘞。”

重新回到酒吧,台上的乐队已经收拾完乐器陆陆续续下台,客人们走出了演奏带来的余韵,在酒杯碰撞与角落唱片机磁性的男低音里继续谈笑风生。

Basement的装修主打复古工业风。木地板,墙壁只铺了一层最原始的水泥,上头挂着各式各样的吉他,电影海报,抽象画。林歇一抬头就看见站在画框下的程朔,背影逆着光线,双手散漫地插兜,一米八五的身高放在人堆里很打眼。

背上吉他,林歇下来拍了一下程朔的肩膀,“我还以为你今晚不会来了。”

身后的手刚伸到半空程朔就回了头,扫过林歇刚唱完歌异常红亮的脸,说:“你最后一次亮相,我怎么可能不来捧场?”

林歇没接话茬,只是笑,“阴阳我?”

“想什么呢,坐会?”

“行。”

吧台前有几个客人,程朔过去朝调酒师要了两杯威士忌,昏暗的灯光像羽毛落在他轮廓凌厉的侧脸,给唇珠和玻璃杯口的衔接处镀了一层懒洋洋的金,“节目录制的怎么样?”

谢过酒,林歇道:“比想象中好,估计因为我们乐队和唱片公司签了合同,导师台上台下都很照顾。”

程朔点点头,“挺好。”

“真好还是假好?”

“一半一半,”程朔转了转酒杯,没有撒谎,“这半年你们帮我揽了不少客人,现在一走,再找一支像你们这样便宜又好用的乐队可没那么容易,上周你告诉我这件事,回去后我几天没有睡好觉,光愁怎么招新人。”

林歇却不这样认为,“遍地都是玩音乐的年轻人,重新找支乐队对你来说应该不是件难事。”

“我在你眼里那么神通广大?”

“不是吗?感觉你跟谁都能天南地北瞎聊上几句,”林歇用认真的口吻打趣,“当初我不就是被你给这么忽悠来的?我还以为你对这种事情很在行。”

程朔是在半年前挖掘到1号尾箱的。彼时,这支由一个刚从银行辞职的主唱,一个大学肄业的贝斯手和一个半路出家的鼓手组成的乐队还在过着有了这顿没下顿的生活。

程朔就像从天而降的菩萨,给了他们远超知名度的报酬,唯一的工作就是每周三和周六到Basement演出。

事实证明,程朔眼光好得出奇。

林歇是乐队的主唱,亦是主心骨,满打满算他们俩是同龄人。程朔经常在演出结束后和他坐下来喝杯酒聊聊天,一来二去,成了朋友。

诚然,看着自己的朋友上节目,接商演,渐渐熬出头的确是件值得庆贺的事情,但作为Basement的老板之一,程朔又不仅仅只有开心。

手下意识探到口袋去摸烟,烟盒硬邦邦的一角戳到掌心,缩了回来。酒吧禁烟,他不能带头破坏规矩,程朔把半屈的腿伸直,换了个问题:“有空还会回来吗?”

“当然,”林歇说,“你这话问的像空巢老人一样,我们只是去外地工作,又不是飞到外太空。”

程朔促狭地乜了一眼,“我好不容易煽情一回,你还拆台拆上瘾了?”

林歇险些被逗笑,呛了两口酒,“可别,你不擅长这个。”

“那你来说说,我擅长什么?”

放在吧台上的手机嗡嗡震动,打断对话,两双眼睛一起看了过去,程朔蹙起眉,林歇则屈指暧昧地点了点玻璃杯沿,意味深长地说:“你最擅长的事来了。”

没有理会林歇话中的揶揄,程朔把电话挂断,下一秒,手机垂死挣扎般亮起了同一个名字。

啧。

“出去一下。”

程朔走到酒吧外面,二月凌晨的冷空气从领口直灌进夹克外套,把人冻出十二分精神。他踱步到酒吧附近的一个小巷里头,两面墙挡住风,接起快响到窒息的电话,听筒里,传来方屿压抑的低低的啜泣。

听得人心烦。

“怎么了?”

“朔哥,”电话那头和抓到救命稻草一样,听声音像刚哭过,“你在哪里?”

“不在家,你别过来。”程朔冷淡地说道。

方屿不死心,紧逼不舍地追问:“在酒吧对吗?有谁和你在一起?”

“方屿,我上次已经把话说的很明白,我们结束了,”程朔靠在贴满小广告的破败墙面,巷外琳琅满目的酒吧灯牌倒映入没带任何感情的眼底,“过去的事情是我对不住你,你清楚我当初答应你时带着多少分愧疚,如果你能想清楚,我们还是朋友,但是其他的不可能,你已经触犯了我的底线。”

方屿就和被戳破的皮球一样慢慢泄气,嗫嚅道:“对不起,我不会再那样做了,可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想你能多在乎我一点。”停顿了一下,用更低的音调:“你的手......”

程朔没有一点留情地打断:“你的办法就是拿自残威胁我?”

耳边匿了声,呼啦啦的风里裹挟微不可闻的呜咽,把另一侧踩在易拉罐上的动静拉扯得分外清晰,刺耳。

程朔朝巷子外瞥了一眼,没有人,大概只是路过的野猫。外套下的右臂隐隐作疼,他把电话换了一只手,不加掩饰声音里的不耐烦:“行了,没事我挂了。”

方屿的呼吸陡然粗重起来。

“别挂,程朔,我不想分手,三年我都等下来了,你想晾我多久都可以,但是不要离开我,”方屿急促地说,“你不明白这段关系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你根本不懂,当初你说过愿意照顾我一辈子,这些话难道你都忘了吗?”

程朔用舌尖顶了顶上牙膛,压下喉咙里几乎要蹦出来的难听且尖锐的词汇。有些话,第一次听会怜惜,第二次听会内疚,第三次听会平淡,第四次第五次......麻木过后就只剩下可笑。

他在方屿悲恸的挽留声里挂了电话。

一年前,程朔就是被方屿锲而不舍的追求磨软了一次心,这一软,差点让他折了十年阳寿。

方屿有着比温顺外表可怕一万倍的心,几乎无时无刻不想掌控他的生活。一开始只是不让他喝酒抽烟,早出晚归,现在就连和朋友出去吃个饭都能疯狂拨来几十个来电,只要回去就开始哭着质问,没有一刻消停。

这些闹剧程朔或多或少都忍了,没办法,他欠方屿的。

但在上周,方屿说到面红耳赤时竟然从口袋里掏出一把水果刀,正对自己的脖子。程朔只记得脑子一片空白,意识重新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在争夺方屿手里的刀,再然后,右臂一凉。

方屿的尖叫好像老式冰箱运作时特有的嗡嗡声,血滴在两人的鞋尖,地面。程朔看着那几滴因为氧化变得暗红的血,心里一直绷着的弦突然断开了,心想,就这样吧。

方屿踩到了他的底线。

手机屏幕暗下去,程朔放回去时指尖又一次碰到烟盒,毫无犹豫地掏出来,低下头衔住一根,从裤子后边右侧的口袋里摸出常年备放的打火机,拇指一压,火苗倏地跃进黑黢的眼。

吞云吐雾中,程朔重新活了过来。

平南十街是酒吧一条街,过了晚上十点是一天中最热闹的时候。很多故意往成熟打扮的学生三三两两过来,上了一天班的成年人寻求一晚上放松。两者很好区分,只要看他们的眼睛,哪个傻里傻气,哪个疲惫得像一条死鱼。

现在,正值夜晚最热闹的时刻。

程朔抽着烟,百无聊赖地朝巷子外斜了一眼,摇摇晃晃的醉汉,打扮性感的年轻女郎,路灯下,陡峭的石子路面摇曳着重重叠叠几道影子,分不清哪道对应哪个人,都揉杂成一团。

出来了十分钟,程朔两只手都被风冻得僵硬,掐着快燃尽的烟回到酒吧,东张西望的郝可和看到救世主一样围了上来,“朔哥,那个男生到了,在二楼等。”神秘兮兮的脸上带着点羞涩,小声补充:“是个帅哥。”

程朔弹了一下她的脑门,朝楼梯走去,“我们这里是正经酒吧,不看脸。”

实际,在听到郝可这句花痴时,程朔对等会的面试已经没有了期待。

在林歇表示了离开的想法后,当晚他就把招聘广告贴了出去,一周里陆陆续续来了数不清的乐手乐队面试,一个个打扮的有多新潮,技术就有多让程朔怀疑世界。

玩音乐好像和帅哥美女画上了等号,看着是赏心悦目,耳朵却在经历强/奸,而在被轮/奸过后,实在不能怪程朔听到“帅哥”两个字就开始烦。

酒吧二楼有一间小阁楼,平时收工,郝可和几个员工都会上来吃饭休息,地方不大但东西一应俱全。门此刻半掩着,程朔推进去,正对门的矮桌上堆着没来得及收拾的外卖盒,后面摆着一张红色沙发,就在沙发左侧,一道背着琴盒的背影和整个房间看上去格格不入。

——身高一米八上下,约莫十七八岁的少年,清瘦但不羸弱,穿着蓝白色的校服在充满烟酒浑浊气息的角落里呈现出简单而怪异的干净,黑发下,露出一小截细白的后颈。

这是一道背影带给程朔的全部信息。

不知怎么的,程朔想起自己曾经在商场展柜看见过的一块盛在黑色绒布里的上等羊脂玉,他停住了脚步。

木质地板带来的“嘎吱”声使少年回过了头。

程朔倚着快和他一样高的门框,把指间的烟放回嘴里重新咬住,半分钟后,他才想起来烟在外面就已经灭了,舌根干含着濡湿的烟嘴,尝到一丝更苦涩也更醇厚的尼古丁味,喉咙略发干。

妈的,郝可怎么不说明白是这种级别的帅哥?

“傅......”程朔若无其事地打开手机扫了一眼信息,打破房间里的沉默,“傅纭星?”

傅纭星颔了一下首。

走近了,程朔终于借着天花板的白炽灯看清楚眼前这张脸——白得透亮,双眼皮很薄,鼻梁与眉心骨的连接像雪山高高隆起的峰,轮廓还尚未分明,一双淡褐色的眼睛漫不经心地盯着他,带着股近乎天真的冷漠。一张青涩的,清隽的,写着养尊处优的脸。

看得有些出神,以至于程朔都没有注意到傅纭星蹙了一下眉。

收拾起这一瞬间的失态,程朔在沙发上坐下,两条长腿交叠,示意傅纭星也坐,“还在上学?”

傅纭星把琴盒靠在腿边,坐在沙发的一角,偏低的嗓音含着未褪去的青涩,比起金属更像某种玉器的质感:“毕业了。”

程朔没有多问,单刀切入进主题:“会唱歌吗?”

“会。”

“现场唱一段。”

程朔说得很干脆,在沙发上摆出一个好整以暇的姿势等待开嗓。傅纭星撩了撩眼皮,比刚才还冷一点,意思很明显,不打算配合。

按理说,面试进行到这里就该说再见了,但程朔看着这张脸,很是无耻地把底线往下踩了踩,换了个问题:“不想唱没事,吉他弹了多久?”

傅纭星道:“十二年。”

听到这个回答程朔有点意外,再次打量了傅纭星一遍,语气缓了缓:“能弹一段吗?随便挑首你喜欢的歌。”

他特意换成了问句,傅纭星没有再扫程朔面子,把琴盒平放在地上拉开拉链,取出里面那把显然用了许多年的吉他抱在怀里,修长的手指按在弦上,但迟迟没有拨动。

在空气掉进尴尬前,程朔放下了交叠的腿,“你是第一次出来打工,我没有猜错吧?”

傅纭星握着琴颈的指腹摩挲了一下,“我没有当着别人的面弹过。”

程朔对这个答案谈不上不意外,上半身整个陷进沙发靠垫,不紧不慢地讲道:“放不下架子很正常,玩音乐搞艺术的人总有几分傲气,但我们这份工作是服务业,等你上台,下面的观众点什么你就要唱什么,现在我的话你都不听,到时候换成一个酒鬼来点歌,可能还是那种歌词很低俗的歌,你难道也要这么甩脸色?”

傅纭星抿着紧绷的唇角,始终很沉静,没有反驳。

程朔这话其实有夸张的成分,要是林歇坐在旁边肯定要笑他吓唬小孩。程朔的确有逗弄的意思,打完一棒子,再扔出去一块糖:“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想要来应聘酒吧驻唱,但是你刚毕业,我猜是因为缺钱?这样,看在你卖相不错的份上,我可以破例让你试一试,就当赌一把,怎么样?”

没等说完,傅纭星的脸色已经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沉下来,屈腰把吉他放回琴盒,看都没有看程朔,“不用了,我不需要。”

程朔被他突然的变脸弄得一愣,“不想听听工资和待遇?”

傅纭星背上琴盒,起身偏过头,灯在他侧脸打下一段疏离的光晕,跟声音一样冷:“我是来应聘歌手,不是其他什么东西。”

“你不喜欢我的用词?”程朔有点冤,“我刚才是在夸你帅,没有听出来?”

显然,傅纭星不吃这一套,程朔总算瞧出点眉目,挑了一下眉,“你是不是对我有什么意见?”

刚才进门,傅纭星转过来的目光在他脸上停滞了一瞬间,但那太快,快到他根本没有放在心上。

程朔确定这是他第一次看见傅纭星,毕竟这张脸只要见过一定想忘都忘不掉。

傅纭星说:“我只是讨厌烟味。”

留下这句话,背影消失在了阁楼窄小的门框,良久,程朔回过神,仰在沙发上没忍住笑出来一声。没想到啊没想到,他还能被一个刚毕业的小孩甩脸色。

程朔费了点劲直起背,把刚才夹了一路的烟摁进矮桌上的烟灰缸,点进郝可头像,问道:今天这小孩你从哪里招来的?

正在摸鱼的郝可秒回:网上呗,他表现的怎么样?我能不能拥有一次和帅哥做同事的机会?

程朔:意思是我不够帅?

郝可:小的哪敢,朔哥您一直是咱们街公认的街草[跪][跪]

街草都冒出来了。程朔笑了笑,又是一条:上班时间玩手机?

要是郝可在这儿,估计真要给他跪一个:哥,我错了。

玩笑归玩笑,程朔回答了她上面的期待:可惜了,人家瞧不上你老板。

郝可发来一个问号。

程朔回想起傅纭星最后看他的那个眼神,轻轻啧了一声。

程朔:我不小心调戏他,把他吓跑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遭了报应,自从把唯一一个看上眼的傅纭星吓走后,后面来应聘的乐手一个比一个歪瓜裂枣。

程朔眼睛跟着耳朵一起遭难,估计也有珠玉在前的几分意思,不想随随便便就抓一个糊弄,于是索性撒手不管,花了几天把前面丢失的睡眠先补了回来。

干这行唯一的好处,也就只有时间够自由。

下午刚醒,郝可发来一条短信,让他无论如何晚上也要来Basement一趟。程朔向来就是个没有计划只管当下的主,问也没问是什么事,晚上六点,把摩托车停在了Basement门前。

酒吧刚刚换上营业中的牌子,还没有亮起灯,整条平南十街连条鬼影都看不见。程朔摘下头盔走进去,正在擦桌子的郝可扔下抹布凑了上来,冲他挤眉弄眼。

程朔瞥了她一眼,“抽风了?”

郝可忍住翻白眼的冲动,说:“杜老板今天回来了,你不是让我知会你一声吗?”

程朔脚步一顿,“他在哪?”

郝可朝吧台的方向努了努嘴。

酒吧服务生正在做营业前的准备,几道身影忙忙碌碌,显得唯一一个坐着的杜文谦有点那么招人恨。程朔过去把头盔搁在吧台上,坐在旁边,“回来了?”

杜文谦停下和调酒师闲聊,转头应了一声,“听郝可说你找我,怎么不给我发消息?”

“怕打扰你看大草原。”

杜文谦噗嗤笑了,把手边装酒的高档礼盒推了过来,顺带纠正程朔的胡言乱语:“是新西兰农场,不是草原。那边的葡萄酒很不错,我带了几瓶回来,晚上喝一杯?”

程朔指了指门外停的摩托车,“待会还要开回去。”

杜文谦只好可惜地作罢。

寒暄过后,照例是先聊了几句酒吧最近的事情——账单,酒水,有没有来闹事的人。

作为Basement背后真正出资的老板,杜文谦对这些事情向来没有主动过问的兴趣,如果不是约程朔喝酒,一个月都不会来这儿超过三次。程朔有时候暗想,他要是做假账估计杜文谦都要等酒吧倒闭了才会察觉。

“行,我知道了。”

等程朔汇报完,杜文谦做出了他一贯的总结陈词,总是含笑的眼睛移向程朔,“最近过得怎么样?”

“老样子。”程朔言简意赅。

杜文谦问:“方屿还有来缠着你吗?”

话题一下从公事越到了私事,跨度中间甚至没有过渡,程朔迟疑了一秒,杜文谦已经有了自己的判断:“他又来找你了。我早就说过,你当初就不应该给他机会,也就只有你会觉得他单纯。”

程朔装作投降,把这个不太想聊的话题撇到一边,“别说我了,聊聊你在新西兰玩的怎么样?”

“风景很好,但食物一般,我吃不惯那边的西餐。中间去玩了一次跳伞,参观了牧场,总体来说很不错,唯一可惜的是你没有一起来。”

杜文谦最后一句压低了声,意有所指。

程朔看着调酒台边各式各样的玻璃器皿,上面倒映出他被拉长的脸,假装没有意会,“出去一趟没有带点纪念品回来?”

“你怎么知道我想要说的话。”

杜文谦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盒子,程朔看见这个形状和大小,心底警铃大作,还想先问两句安安心,杜文谦已经正对着他打开,程朔喉咙里生生吞了一个核桃,一口气提不上来。

“在礼品店看见,觉得你戴上去应该很好看。”

里面是一枚雕刻蛇纹的银戒。

程朔太阳穴突突的跳,只恨自己哪壶不开提哪壶。

杜文谦去新西兰的这一周里他一条短信都没有发,就是怕对方把话题朝这上面引。

对程朔来说,这件事情尴尬得有点不上不下,他和杜文谦认识三年,在一起开酒吧也有一年的光景,算不上最好的朋友,但也值得一个‘不错’的头衔。他一直都清楚杜文谦对自己有几分想法,平时偶尔暧昧两句还能用玩笑盖过去,毕竟他们既是朋友又是利益上的伙伴,程朔以为他拎的清,没想到杜文谦那么猛,一上来就放大招。

“我下周要去新西兰。”

上周,杜文谦约他在Basement见面,几杯酒落肚,醉意上头,就是在这个时候说出了上面那句话。

程朔当时没有多想,“你一个人去?”

杜文谦思考了一阵,“如果你愿意,也可以是两个人。”

“行啊,你给我报销来回机票呗?”

程朔本是习惯性地接了一句玩笑,谁知道杜文谦看着他认真点了点头,“可以。”

到这里,程朔已经觉得杜文谦今晚有点不对劲,很快这个猜想就被印证。杜文谦晃了晃威士忌里碰撞的冰块,也不知道想了多久,说:“程朔,我很喜欢你。”

程朔表面风轻云淡,眼睛都没有多眨一下,实际心里已经开始扇自己嘴巴,接的什么破话?嘴上则装傻:“哦,我也挺喜欢你的。”

“你知道我什么意思,”杜文谦说,“所以想来问问你,我还有机会吗?”

这话太直白,简直不给对方留一点退路。程朔哑然,把杯里剩下的酒一饮而尽,“杜文谦,你真的把我吓到了。”

“我以为你一直都知道。”

“是,我是知道,”程朔气笑,“但哪有你这样不给人思想准备,上来就是一句‘我喜欢你的’?你让我怎么回。”

杜文谦还是平常那副泰然自若的模样,为自己解释:“可能是刚才气氛太好,感觉很适合说这句话,你呢?有什么想法。”

“我的想法是要不算了吧。”程朔支着脑袋,一脸认真地建议:“我们不合适,再说,你身边又不缺人。”

杜文谦家里做的是烟酒生意,不说远的,在江庆本地已经小有名望。杜文谦自己名下就有不少酒吧夜店,绝对不是个缺钱的主,单单站在那里就让人知道是个打小富养的二代。

他长相虽算不上一等一好,但是会打扮,高学历,又有有钱公子哥的情调,从认识杜文谦以来,程朔就没有见他身边的位置空过人。

杜文谦是双性恋,男男女女只要长相过关都不会被他拒绝。

程朔没想因此批判杜文谦什么,他自己从前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混蛋,这几年磨平了身上的刺,反倒有点无可无不可的惰性出来。他只是从来没想过杜文谦会一副正儿八经的样子和他告白,还拿出戒指。

程朔盖上盒子,把戒指推回杜文谦桌前,吁出一口长气,“其实我也想和你聊聊这件事情,你都看见了,一个方屿就把我折腾得够呛,这段时间,不,这几年我都不打算再发展什么关系,一个人挺好的。”

“如果不谈感情呢?”

杜文谦的声音在酒吧昏暗的光线里蔓延出一丝暗示,坦然且赤裸,程朔眉心抽了一下,“我没记错的话,你是上面那个吧?”

见他承认,程朔说:“撞号了。”

为了防止杜文谦说出要为他做0这种惊世骇俗的话,程朔直白地加上一条:“我不喜欢你这个类型,要是你能白一点,矮一点,长得再漂亮点,我还能考虑考虑。”

说的很真诚,好像杜文谦努努力就真的能把自己压缩十厘米一样。

杜文谦安静了好半响,说:“程朔,我有没有说过你讲话很气人?”

“你不说我也知道。”程朔算是接受了这句夸奖。

“行,你赢了,”杜文谦无奈地松了口,知道今晚这样逼问下去不会有结果,“我不逼你,但是你也别躲着我,这件事情慢慢来,我们还是朋友对吧?”

“当然,”程朔直起身,把一旁的头盔拎在手里,“戒指我就不收了,这瓶酒我能带回去吗?”

“你打算和谁一起喝,方屿吗?”

“我送给蒋飞行了吧,”程朔是真没想到杜文谦还有这么幼稚的一面,一半好笑一半认真,“他现在躺在医院里天天喊可怜,我借花献佛拿去慰问一下他。”

听到蒋飞在医院,杜文谦收起了那些不正经,关心道:“他生什么病了?”

程朔说:“前天出的车祸。”

说起蒋飞这个人和他这些年的事迹,程朔绝对能单独出一本传记,名字他都想好了,就叫一个倒霉的二傻子。

他们俩从初中开始认识,后来又读了同一所高中,革命友谊一直持续到现在,关系用一个词就能概括:常骂常新。

但蒋飞这人的运气实在不怎么好,属于路上走着走着都能被飞来的鸟屎砸中。两天前,也就是周六晚上,补觉的程朔被一个电话吵醒,听了半个小时蒋飞在那头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自己怎么出的车祸。

按理说为这事发笑很不厚道,但没办法,蒋飞的名字和任何东西挂在一起都会让再严肃的事情变得好笑。

医院住院部,程朔在楼下临时买了一个果篮,把从杜文谦那里顺来的葡萄酒塞进去,还没走进病房,先听见蒋飞那标志性的公鸭嗓。

“哎哟——美女,您轻点,轻点,这块是真的疼。”

护士鄙夷地戳穿他:“你的伤口都没有我指甲盖长,男子汉有什么不能忍的?”

蒋飞委屈的不行:“男人又不是铁皮做的,还不是一层皮包一层肉?”

把自己形容的跟猪肉似的。

程朔没忍住乐了,进去把果篮放在床头柜子上,拉来一把塑料凳坐下,“人家护士说的对,你消停点,整条走廊都是你的狗叫声。”

看见程朔,刚才还中气十足的护士红了红脸,给蒋飞上药的力道也放轻了一些。

呲牙咧嘴的蒋飞扭过头,身上的病号服都快盖不住满身腱子肉,和他脸上惊恐的神情形成了滑稽的对比,痛心疾首地控诉:“你一来就准没好话,到底是来看兄弟笑话的还是来慰问病人?”

“都有,”在蒋飞的谴责到来之前,程朔贴心地提示了一句,“你先看看果篮里装的什么。”

“我去,你买的?”蒋飞捧起葡萄酒上下打量,一瞬间都忘记了喊疼,“哪有人送病号酒?不对,这肯定不是你买的,你肯给我掏腰包绝对太阳从西边出来,老实招来,酒哪来的?”

程朔知道这点把戏骗不了蒋飞,实话实说:“杜文谦从新西兰带来的。”

“这酒比我还洋气,”蒋飞酸溜溜啧了一声,“他送给你的吧?看包装就不是便宜货,我早说过,那花孔雀铁定暗恋你。”

“别瞎说,”程朔踢了一脚床架,不轻也不重,“你这伤呢,不严重吧?”

收拾换下来的纱布的护士插了一嘴:“不严重,最多一周能出院了。”

“还要一周,”蒋飞死尸似的往床上一躺,“什么时候出车祸不好,偏偏要在这个节骨眼上,我那辆玛莎拉蒂MC20才提没满月,本来还想过两天开去接苗苗,让她跟着威风一把,现在好了,计划泡汤。”

“行了,知道你有一辆玛莎拉蒂,”程朔掏了掏快听出茧的耳朵,“苗苗不都高三了,怎么还要你接她放学?”

蒋飞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坐直,念念有词道:“这回是特殊情况,她刚参加完竞赛拿奖回来,我这个当哥的怎么能错过这种重要时刻?”

蒋飞家里除了他一个雄性,上面一个妈妈下面一个妹妹。估计是从小家里阴阳失调的缘故,把他这张嘴养的啰里八嗦。蒋飞妈妈以前在中学旁边开了家文具店,还在读初中的时候,程朔每天一放学就和蒋飞往里头跑,各种新颖的文具要什么有什么,在同学里出尽风头。

可惜的是,蒋飞是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没有对得起他妈这些年辛苦的栽培,现在成了一家健身馆的私教。反倒是从小被放养的妹妹蒋苗苗脑瓜子灵活得很,才高中就已经拿了数不清的竞赛奖杯,蒋飞经常在他们面前得瑟。

程朔习以为常,“苗苗又去参加什么比赛了?”

一说这个蒋飞就来了精神,比自己拿业绩奖还要高兴,“奥数竞赛,这次是整个省里面举办的,他们一中拿了第二名,含金量比以前的比赛都要高。我就是听到这个消息太兴奋了才出去兜风,谁知道运气那么背,说打滑就打滑。”

“没把命折进去你已经要烧高香了,”程朔从果篮里摸出一个橘子开始剥,“这个比赛和你接苗苗有什么关系?”

“不是说了,比赛在省里办,苗苗他们马上回江庆了,要办个庆功宴,老师领导和参加竞赛的同学都要去,肯定要吃吃喝喝弄到很晚,我又不能让我妈大晚上的开电瓶车去接她。”

“他们几点结束?”程朔把剥下来的橘子皮扔垃圾桶,果肉分成两半一半给了蒋飞,“没事的话我去接。”

蒋飞双手捧过这半个圣旨似的橘子,眼泪汪汪,都快给程朔看出鸡皮疙瘩,“朔哥,你就是我亲哥,他们差不多九点结束,我把地址和时间发给你。”

这对程朔来说算不上什么事,再说,蒋苗苗也是他看着长大的妹妹。扫了眼蒋飞发来的饭店地址默默记下,程朔突然想到什么,“对了,苗苗校服是什么颜色来着?”

“蓝白,问这个干什么?”

程朔脑海里一闪而过道模糊的影子,回了句没事,把剩下两瓣橘子丢进嘴里,含糊地说:“好好养伤,人接到了我给你发消息,这酒你现在也喝不上,我还是帮你拿走吧。”

“哎,哎——不是说好给我的吗?”

在蒋飞气急败坏的讨伐声里,程朔提上葡萄酒心情不错地溜出了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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