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砂痣竟是我自己》by奶茶是零卡,原创小说朱砂痣竟是我自己正火热连载中,围绕主角顾安程清晓开展故事的小说主要内容:程清晓的出现让顾安只想保护他,现在他已经变得很强大了,可以保护好程清晓了。
《朱砂痣竟是我自己》精选:
临街的茶水铺人声鼎沸,这儿正值热闹时候。
店家会来事,请了些说书唱戏耍杂技的,日日都有不同节目,是以来这儿喝茶闲唠的人络绎不绝。
“侬听说了伐,昨天有个什么人说了那李先生一句,顾少将就当街打了他十好几拳!”烫着细卷的女客磕着瓜子,另一只手夸张的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吓啊吓死人了。”
又探头神秘兮兮的同友人小声说道,“侬说说哦,顾少将和李先生不会是认真的罢?”
“都是男子,如何认真,不过是随便玩玩罢了。”友人朝她挑眉笑了笑,露出了一副‘大家都心知肚明’的神色。
“哦呦,侬说说,这弄的什么东西,找个女人么要个小孩多好,是不啦。”
“他们那些大人物都挑剔的很,正房总要找个门当户对的,现在只不过洒洒水,随便玩玩的啦。”
说完两人相视一笑,又开始说起最近流行的服饰和新奇事物。
程清晓带着纯纯正坐在临街窗边的那桌,他点了些糕点和茶水。
带着纯纯坐了好些天的车才到了麟州,程清晓打算在这儿让纯纯吃些东西垫垫肚,再继续赶路去到龙池镇。
“爸爸!这个饼干好好吃!”白嫩嫩的精致小孩儿仰头朝着他笑,程清晓心底一软,又好像忘记了什么。
很久很久以前,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也有一个人这样耐心地牵着他的手教他识遍世间万物。
“爸爸!你也吃!”纯纯的短指头捏着一块儿桂花糕努力向上凑,“好吃!”
程清晓展眉笑开,低头咬下一角。
“好吃,这叫桂花糕,只有咱们家才有。”
“哦!难怪希尔叔叔那里没有,桂发糕天下第一好吃!”纯纯眯眼露出了几颗小牙,笑的灿烂,两只小脚也不安分的前后晃动。
“花,上次爸爸是不是教过你呀,春天会开满什么呢?”
“发发!春天会开满发发!漂亮!”纯纯抬起漂亮的小脸儿得意洋洋的抢答道。
隔壁桌的女客注意了一会儿,终于忍不住笑出了声。
“哎呦,侬这个小孩真可爱的哦。”她合上手上的白绒折扇,“侬几岁啦?阿姨请侬吃灯盏糕好不啦?”
纯纯闻声看了她一眼,收敛起了笑意凑到程清晓身前缩进了他的怀里。
“对不住啊姑娘,这孩子有些认生。”程清晓冲她歉意点头浅笑,又让店家给她上了碗凉茶。
女客看着他的笑颜忽然怔了一下,直到友人用手肘戳了戳她。
待纯纯吃了几块儿,程清晓吃完一碗茶,唤小工将剩下的桂花糕包起,用细绳缠上提着。
“纯纯,走了。”程清晓牵着纯纯起身,俯身将他抱起,又冲着一直看着他的女客点头致意,随后便带着纯纯走出茶馆。
约定好的人在码头等着他们,再坐上半天的船,就到龙池镇了。
待到两人走后,女客才堪堪回神,她友人便笑她:“怎么,被勾了魂?”
“哦哟,侬说什么呀。”她红了耳朵,拿着白绒扇轻敲友人的肩膀。“侬好闲的是不啦?”
夏天的风没带来多少凉意,但却聊胜于无。
程清晓一手抱着纯纯,一手提着只半旧不新的皮箱子,里头是他们这次带回来的全部行李。
“爸爸,你看!大虫虫!”纯纯拉拉他的领口,不小的稚嫩童音引起了一些人注视,不过他们很快便善意的笑了一声转身做自己的事儿了。
大路那头有一条五彩斑斓纸糊着的龙,仅龙头就有两三个人架着,长长的一条蔓延的几乎看不到边。
“那是龙,是很大只的龙。”程清晓颠了颠小孩儿,好笑的用下巴贴贴他的脸颊,又道:“农民伯伯种地需要水,如果老天爷不下雨,他们便做些纸糊的龙向老天爷求雨,这样他们就能种出好吃的蔬菜水果。”
“咦,那老天爷爷会听他们的吗?希尔叔叔说,就算纯纯不喜欢下雨,他也不可以让天上的伯伯停下来。”纯纯认真的掰着指头跟程清晓理论。
程清晓一时哑口,还没等他想好怎么同小孩儿解释,身后先传来一声轻笑。
李遇安打着伞上前,将伞面倾斜,便将两人都罩进了伞荫之下。
天确实很热,他披着一件藕色薄披风却不流汗,软布垂下更显得他清雅卓越。
“若是说的人多了,天上的伯伯便听得见了。”李遇安冁然而笑,又对程清晓说道:“是李某唐突了,您家小公子实在惹人喜爱,这便忍不住想同他结识一番。”
纯纯好奇地探头看看他,眨巴眨巴眼睛,又转回头埋进程清晓的颈窝中不肯抬头了。
程清晓只好歉意地同他笑笑,“孩子怕生,让您见笑了。”
李遇安身后跟着一位拿着些书籍的小童,他有些着急的催促道:“老板,该走了。”
李遇安稍稍皱眉,那小童又道:“不然开场该迟了。”
程清晓了然,唤纯纯同他们告别。
纯纯稍稍抬头,李遇安便浅笑着看他,纯纯小声说了句再见叔叔,又把小脑袋钻进程清晓的颈窝,软发蹭地程清晓想发笑。
“那便不叨扰了,再见。”李遇安同他们挥手,带着小童缓步离开,又回头看了一眼他,程清晓虽有些不明所以,也礼貌地点头告别。
这样的身段,这样的嗓,这人必然是练家子。程清晓想着。
那一段时光好像已经走的很远了,仿佛是上辈子的事儿。
那个时候的风也好,花也好,连冬天的雪也好,都美的让人觉得不真实。
“他真好看,是不是?”李遇安撑着伞,绣着复杂细纹的长领衬着他精致的脸,一路上偷瞄的人不在少数。
“这些人哪儿有您好看呢?”小童笑道,“他的长相确实出众,可看老板看的久了,便不觉得他人的长相有多惊艳了。”
李遇安没有搭话,只从嗓底溢出了一丝轻笑。
夜色逐渐铺过残日,天也变得不那么热。
顾安已同小五耗上了几天,他眼底布满血丝,李遇安到时他正坐于小五身前,眼神锐利,面沉如水。
“我不信。”顾安哑嗓道。
小五并不吃他送的饭食,没两日已瘦得脱相。他着人硬灌下些,也吐了不少。
“你不信?”小五低笑,“我也不信。”
“你何必如此,告诉我,少爷在哪?”顾安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问他。
“你那么在乎少爷,那年怎么转头就走?”小五已没有力气讲很多话,只气声问他。
“你觉得你很伟大吗?你觉得把自己送走委曲求全就是帮了老爷吗?”小五并不等他回答,冷笑道,“你算个屁!”
他朝地上啐了一口,“你知道,少爷那些日子怎么过的吗?”
是夜,十五的圆月高挂,寂寞的凝视着人间。
顾安与小五僵持了许久,他让人送来药膏,小五便把药瓶摔在地上。
“你不必假惺惺。”小五曲腿弓腰坐在地上随意靠着墙角,“我知道不怪你,便是你那时回来,也不过多送一条人命罢了。”
他又笑了,小五还未过三十,可是眼角已经有了细纹,这样一笑便愈加明显了。
“少爷也不怪你,各人有各人的活法。我知道你这几年都在找少爷,可是少爷已经没了。你要是回过清河,你就该明白那样的惨状,谁也活不下来。”
“顾安啊顾安,我从一开始就厌恶你。”小五随意将手搭在膝上,毫不在意地用破旧的衣角擦了擦手。“说难听一点,你不过老爷救回来的一只狗,程家好的时候供你吃喝,少爷将你当亲兄弟。谁说你一句不好,他便要生气。”
小五看着远处,眼里没有聚焦,只余沧桑。
“我就想啊,少爷那样好的一个人,合该高高的站在云端上,不该为你这样的人走下来。”他想着那些年的事儿,带上了些真心的笑。“就算他不是这顶好的角儿,也有的是人爱他。”
“你来之前,院里每个人都能同少爷说上几句话。可是你一来,少爷身边便没了空位。”小五嗤笑一声,“你算个什么东西。也对,你现在是顾少将,天底下谁都要怕你一怕。”
“少爷,到底在那儿?”顾安闭了眼,睁开时便隐去了里头的情绪。
“你死了,你便能找到他了。你敢吗?”小五带着恶意的微笑,“你便可以去告诉他,你找了他那么久,你从来没有背离过他。”
“顾安,哦,海生。”小五随手将干枯的发尾捋到耳后,“你知道为什么只活了我一个吗?”
顾安没有接话,只沉着眼看他。
小五并不在意有没有人捧场,自顾自地说:“因为少爷让我活着,他本来可以走,可是他让我活着。”
他笑着笑着便落了泪,怎么也止不住。
“从那之后,我拖着一具没了心的残躯,什么都做。少爷给我让的命,我怎么死的起?”
“他不愿意走,他说不想余生每一分每一秒都在后悔没有死在那场战争里,少爷真聪明啊。”小五笑的泛出了泪花,“瞧,跟他说的一字不差。”
顾安抿着唇起身,“既你不肯说,便在府上住着吧。”
他推门离去,竟有些落荒而逃的意味。
“顾安,装傻便可以装作事情没发生过吗?”小五扬声问他,却始终没有听到回答。
他怎么也不愿意回想那一天,清河县的残垣断壁上处处染着血,地上躺满了了无生息的人们,宛若一座死城。
顾府各处都燃着灯笼,李遇安便在客厅等顾安。
小副官面露忧愁地说少将也一天滴米未进,那人太不知好歹。
于是李遇安去到偏厅的小厨房,煨了一锅小米粥,再备了点小菜。
顾安来时正碰到他在圆桌上放下粥,手指烫的微红,轻捏耳垂呼气的样子。
“你怎么来了。”顾安淡道。
“顾哥?”李遇安转过头,粲然笑了,“来喝点儿粥暖暖胃。”
“不必,你有事?”顾安抬脚进门,面上看不出什么神色。
李遇安没回答,只笑着给他盛了粥。
“吃些吧,若是硬撑着,那便什么事儿也办不成了。”
夜深了,每个人看到的都是一样的天,一样的月,但是心里念着的却是全然不同的人。
河上很凉,下午程清晓带着纯纯坐上了最后一趟船,明日一早便可以到龙池镇。
“爸爸,你看月亮!好——圆哦!”纯纯裹着程清晓的西服外套,被程清晓整个儿抱在怀里。
“对,月亮姐姐出来了,纯纯应该做什么了?”程清晓轻拍着纯纯的后背,调整到不让小孩儿觉得难受的姿势。
“纯纯该呼呼啦!”他扬起头凑上亲了程清晓的脸颊,然后自个儿偷着乐。
“那纯纯是不是该闭上眼睛了?”程清晓微微摇晃着怀里的小东西,耐心哄他睡觉。
“那爸爸给纯纯讲故事,讲完纯纯就睡觉!”小孩儿在月光的倒映下显得如玉白嫩,可爱的不行,他眨巴着大眼睛冲着程清晓撒娇,他知道他爸爸吃这一套。“爸爸爸爸!”
“好好好,别喊那么大声小祖宗,你瞧隔壁叔叔是不是要睡着了?”程清晓笑道,“那我们就讲上次那个喜欢唱歌儿的小朋友的故事吧。”
“很久很久以前,约翰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他有着如同黄莺一般美妙的嗓子,可是他们家并请不起声乐老师......”
不大的行船飘荡在江中悠悠荡荡,迎着夜风将旅人送往远方,故事在时间长河里续写,一切都要回到正轨。
李遇安回到自己院子时已近午夜,顾安到底没有喝下那碗粥。
他将自己的披风挂在门边,就靠着敞开的窗,吹着凉风。
顾安于他,是救命的药。
李遇安时常想着,如果当年没有遇到他,是不是还过着活着不如死了的日子。
他自小空有一副皮囊,一个好嗓,可没人护他,便任谁都能踩上两脚。
家里清贫,为何独将他卖给戏院?
后来他看到,一粒米掉在地上也要捡起来吃掉的父母,在大街上笑逐颜开地弟弟买了新衣裳,送他上学院。
没了他,仿佛大家的日子都好过了起来,唯独他。
这戏院并不是什么正经戏院,许多男男女女到了十五六岁便没了踪影,唱的好不好并不是这儿最要紧的事儿。
李遇安不到八岁便被卖到了这里,取了个小名叫铃铛儿,他自小跟在一位唱豫剧的老师傅身边,跟他学了些本事,那时候日子还算好过。
可是没过两年,老师傅不知得罪了谁,夜里便裹上了席子送到百里之外的乱葬岗去了。
这之后,他时常挨打,饥一顿饱一顿,看人脸色才能活下来。
待到十一二岁,渐渐地长开了些,他看得出一些目光不怀好意,眼里尽是他看不懂的贪婪。
后来。
李遇安忽而被悠然路过的野猫惊了一下,从昔日的往事中醒过来。
他低笑地摇头,面上有些苍白。
都过去了。
清晨的朝阳柔软的洒下光,将初露也染上金色。
纯纯在船上睡得不好,后半夜便开始小声地哭,许是有些晕船了。
程清晓心疼的抱着他,待到船只靠岸后便大步踏出。
兰蕙早在码头等着,程清晓在回程路上想办法发了封电报给她,让她备些小孩儿能用的生活物品。
程清晓极少同她提什么要求,她明白清晓始终没有办法完全放下,没有办法轻易原谅她。
“清晓。”兰蕙看到清瘦的儿子,眼泪差点儿就脱框而出了,原本清晓便瘦的很,但那会儿是为了扮相好看。
但是四年没有见,他瘦的更厉害,穿着洗的发白的格子马甲,提着半旧脱了皮的皮箱,风尘仆仆地向她走来。
她那么张扬的儿子,如今却像一柄收了锋的宝剑。
“母亲。”程清晓淡道。
“诶,这是——”兰蕙看着他怀中抱着的孩子,孩子许是有些难受,恹恹的靠着程清晓。
“我儿子,程暄和。”程清晓低颔用嘴唇贴了贴纯纯的额头,确定他没有发烧后松了口气。
兰蕙惊的没有藏住表情,“他,他是你儿子?”
“是的,母亲。”程清晓低声安抚了一下纯纯,又同兰蕙说道:“可以先带我们去落脚的地方吗?纯纯需要休息。”
“哦,哦,你瞧我,累坏了吧?”兰蕙提过程清晓手上的旧皮箱,有些无措地走到前头带路,似乎还没有消化这个天大的事儿。
几年没见儿子,忽然便有了一个这么大的亲孙,任谁也得懵一会儿。
兰蕙将程清晓引到一处院子,青砖白瓦,有些江南风情。
里头住了四五户的人家,很是热闹的蒸着馒头包子。她绕过院中间的榕树,带着两人进了东边的屋子。
“先进来,这儿也是你父亲买下的。”兰蕙笑道,将他的东西放好,又忙着找布擦桌椅床铺。
其实她早都擦洗准备过,只是她同程清晓相处,总觉得亏欠良多,并不能同普通母亲一般对待自己的孩子。
程文贤,她的丈夫,是一个很好的人。若是世道不混乱,或是她没有读书,不明白那些大道理,也许他们一家会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一家。
文贤同她说:去做你想做的事儿,我永远都会等你,别忘了回家。
没有一个母亲放的下孩子,她也一样。
即便是她在清晓不到五岁便离开他,她也偷偷回去看过,她知道清晓开始学戏,她也看过他登台,看过他光芒四射,看过他年少张扬。
文贤也许早就发现了她,但是他们都没有捅破这一层窗户纸。
她也害怕过清晓会恨她,可是这个世道,总有些事儿要一些人去做。
若同清晓和文贤时常来往,他们也定会有危险。
她不是想当一个英雄,她只想无愧于心。
可是程文贤不在了之后,她才发现自己永远欠了两份债。
她幻想的等一切结束了便回去,永远也不可能实现。
“饿了吧,我去端些包子来。”兰蕙半分也闲不下来,刚转身又回头,“对了,我还订了些牛乳,等等也给纯纯喝一点。”
然后冲着无精打采的纯纯温柔的笑笑,“奶奶去给我们纯纯热牛奶喝好不好?”
纯纯难过的蹭蹭程清晓的胸膛,小声开口道谢。
待到程清晓喂完纯纯哄他睡着,又简单用了些饭之后,便打算和兰蕙商量正事儿。
“我打算加入新青年。”程清晓淡声说道。
兰蕙轻皱了好看的眉,坐到程清晓对面,说道:“你想好了?”
又心疼地说:“若是为我,你不必如此。”
“为你?”程清晓笑了笑,并没有什么情绪。“我只是想找个合适的方式报仇。”
“你父亲不愿看到你这样。”兰蕙一双杏眼里充满了忧伤,“他这辈子最大的愿望不过是你平安喜乐,一生无忧。”
“我意已决,若是新青年不肯收,我也自有去处。”程清晓回头看了一眼纯纯,小东西不认床,此时睡得舒服还打起了小呼。
“那纯纯呢?”兰蕙看着儿子,不知道该如何劝他,她是最最没有立场的一个。“若你出事,他也会受到波及。”
“我会保护好他。”程清晓给纯纯拉好小被子,将两只胖乎乎的小手儿也塞进被窝。“我不会放他一个人。”
兰蕙没有办法再说什么,只湿了眼眶。
“我知道你怪妈妈,但是——”
“没有。”程清晓打断道,“每个人都有权利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儿,这个道理我爹很早就教过我。”
“他等了您一辈子,但是教我不要恨您。”程清晓极少说这些,但是他也偶尔会忍不住。
兰蕙几乎是瞬间红了眼眶,她怎么不知道程文贤有多爱她,那份感情真挚又炽热,她也同样将对他和儿子的那一份爱深刻入骨髓。
可是正值乱世,权阀当道,外寇侵扰,万万众不得安。
总得有人去做一些事,为了这个国,为了千千万万的下一代。
她独对不起自己的丈夫和孩子。
“我会加入新青年。”程清晓最后道。
他的眼睛里含了很多,宛若一江秋水泛了涟漪。
“好。”兰蕙没有多劝,她是最明白不过的人,也是最没有资格劝他别去记仇的人。
她只能用尽一切去保全清晓,让他去做他该做的事。
新青年起先是一个很小的社团,由学生们成立,最开始只点评一些时文政事,后来由于权阀当道,百姓受苦,便渐渐演变为独立的民间组织,拥有了一些力量。
他们为了更美好的世道而奔波,许多人失去了生命。
“明天我会带你去见见他们。”兰蕙强撑着笑,“你今天带着纯纯好好休息。”
兰蕙走了之后,程清晓合衣躺在纯纯身边,单手撑着头,低眸凝视着小孩儿无忧无虑的睡颜。
他不知道他的选择是不是正确,也不知道把纯纯带在身边能否保他安全。
可是纯纯已经没有妈妈,若是不在他身边,该如何孤单的长大。
他略微一想便心疼的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