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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齿魏黎

智齿魏黎

发表时间:2023-10-07 10:09

主角为魏黎沈延宵的小说《智齿》是作者隔岸观火已完结的一本纯爱小说,智齿的主要内容是: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很久很久,但似乎对他的喜欢从来都没有变,和他有关的所有记忆,也全部都记得。

智齿魏黎小说
智齿魏黎
更新时间:2023-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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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齿魏黎》精选

“宵哥宵哥——再来一杯呗?”

宴会开到中途,宾客们意兴盎然。过二十三岁生日的寿星贺子鑫脚步不稳地握着酒瓶凑过来,想把沈延宵手中的酒杯添满。

沈延宵今晚喝了不少,已经醉了,酒精如同火苗似的舔舐着他的血管,令他又热又躁。

今天是贺子鑫的生日,恰好齐心汽车的合作方也在今晚约了沈延宵见面。他是在结束这场重要的会议之后才匆匆赶来的,身上穿的还是长袖白衬衫,只是原本规规矩矩扣好的领口和袖口的衣扣都解开了,领带也收了起来,显得松弛不少。

“不喝了。”沈延宵用捏着酒杯的手挡了一下贺子鑫倒酒的动作。

看到沈延宵微微蹙起的眉心,贺子鑫被酒精麻痹的大脑这才稍微清醒了一点,明白过来他宵哥现在不高兴了,于是缩了缩脖子,嘀咕道:“……那就不喝吧。”

可惜今天他发小带来的女人却是不太识趣。她端着酒杯肩膀一撞便把贺子鑫挤开来到了沈延宵身边,有意无意地用自己白皙柔软的胳膊去贴沈延宵的手臂,掐着一口娇柔软糯的嗓音劝道:“再喝一杯吧宵哥,我敬您啊。”

即便隔着一层衣物,沈延宵也能感觉到对方刻意的小动作,隐约传来的皮肤触感让他越发觉得不快。本来忙了一晚上就没怎么吃东西,入口的一大半都是烧胃的烈酒,这人不怀好意的身体触碰令他更加感到生理不适。

胃里的酒像在倒涌似的,差一点就要挤出沈延宵的喉咙,但他硬生生将反胃感堵了回去。

今晚的会议并不顺利,沈延宵受了不少的气,碍于体面却只能全部忍下。可此刻经由这女人一搓火,沈延宵好不容易压下去的情绪已经有了要爆发出来的趋势。

“你听不懂人话?“沈延宵不太客气地挥开女人的手,即便已经尽量收了些力道,但酒杯还是从对方手中脱落,摔碎了一地。

女人的惊叫声和玻璃碎裂的脆响在同一时刻响起,瞬间让本来还算热闹的场子冷却下来。附近男男女女的目光全都向这动静的源头投去,四周霎时间寂静无声。

“走了。”沈延宵丝毫没有把朋友生日趴搞砸的愧疚感,直接拎起搭在椅背上的西装外套准备离开。

贺子鑫见那女人还傻站在那里一副被吓到还没回神的样子,连忙捉住她胳膊把人拉开了。

“宵哥说要走了你没听到啊,别挡道!”

沈延宵面色阴沉,一言不发地从阔步离开。

等那道高挑的背影消失在了宴会厅门外,贺子鑫才垮起脸,有点泄气地一屁股坐在了沈延宵刚刚坐过的椅子上,毫不客气地指着那女人的鼻子道:“你说你,你没事招惹宵哥干嘛?!”

人是他的发小霍麟带来的,看在霍麟的份上,贺子鑫才尽量克制了自己的用词,没有直接喷脏。

“我也没做什么啊……”女人神情委屈地辩解道,“就是敬酒而已,谁能想到他会发这么大火……”

贺子鑫翻她一眼:“你做没做不该做的事你自己心里清楚!”

妈的,都那么用力把他挤开了,还跟这儿狡辩呢!

“老霍,赶紧的,把她给我弄走!”贺子鑫转头朝霍麟道。霍麟是他发小,这女人就是霍麟带来的。

“成成成,我马上送她出去!”

霍麟也是被刚才沈延宵的突然发作吓得一头冷汗。刚刚他在和别人一起喝酒吹水,并没注意到自己带来的心肝宝贝揣着心眼子干了什么事,还以为是沈延宵心情不好拿他的女人当出气筒呢。

齐心集团创始人的小公子是他惹不起的人,霍麟自认倒霉,只好把女友先送了出去,让她在车上等着。

霍麟回来时,贺子鑫已经在张罗着让大家继续该吃吃该喝喝。他一把把发小拉过来,低声问:“沈延宵到底啥情况啊,脾气这么臭,还跟女人动手动脚的!你不是说他人挺好的吗?”

沈延宵是齐心集团创始人沈思行的小儿子,这几年渐渐开始接触家族企业的业务,上个月才从国外回来,直接空降为集团汽车业务在大中华地区的总裁,美其名曰“锻炼”。

贺子鑫和沈延宵是在初中时认识的,关系一直不错,在学校里几乎是如影随形,直到高三毕业后沈延宵去国外读大学,两人之间的联系才稍微淡了些。但五年的时间并没有消磨掉贺子鑫对沈延宵的情谊,他现在依然很向着沈延宵,哪怕对方差点搞砸了他的生日宴还任性地中途走掉。

而霍麟虽然是贺子鑫的发小,但因为学生时代就读的学校不同,所以和沈延宵交集甚少。而且那时沈延宵还是沈家的边缘人,和其大哥沈延馥相比完全没有存在感,霍麟根本不屑与他来往,碰了面也顶多敷衍地打个招呼而已。

贺子鑫看得出来霍麟不想和沈延宵来往,便也不怎么和霍麟讲沈延宵的事。然而如今风水轮流转,沈延宵得了父亲的青眼在集团内有了一席之地,曾经对他爱答不理的霍麟现在也得舔着脸想办法接近他。

贺子鑫是个“宵哥吹”,在他嘴里沈延宵就没有不好的地方。此前霍麟不过问了一句,贺子鑫就滔滔不绝地说了半天沈延宵有多好,霍麟听得将信将疑,因为他还从别人口中听过一些别的关于沈延宵的传言,和贺子鑫的形容大相径庭。

今晚在宴会上接触到沈延宵后,霍麟对这个人的困惑更深了。沈延宵既不是媒体营造出来的“温润如玉贵公子”,也不是贺子鑫口中“哪哪都好的宵哥”,一点也不和善,说是“核善”还差不多,仿佛一颗随时会爆炸的人形炸弹。

“宵哥平常不这样的,可能今天工作不顺吧。”贺子鑫很自然地为沈延宵的臭脾气说话,“而且他确实跟女的有点不对付,一直都这样,没办法的事。”

霍麟撇了下嘴。

对于奉行大男子主义的他而言,沈延宵对他女人动粗就等同于不给他脸,他心里其实挺不爽的。

霍麟在发小面前说话也没什么顾忌,他咂了下嘴,说道:“对女人这么粗暴,怪不得一直单身!我说,他这么不待见女人,该不会是阳痿吧?”

“卧槽,你别瞎说!”

贺子鑫赶紧把霍麟的嘴捂了,生怕他瞎说的话被周围其他人听见。而后,贺子鑫把声音压得更低:“……他可不痿。”

“啊?”

“高中那会儿去暑假游学的时候我跟他住一块儿,见过。“

“啧,那他为啥不喜欢女的?同性恋?”

“谁知道他,反正我以前说要给他介绍女朋友还被骂过。”贺子鑫摊手,“也不知道是不是喜欢男的,反正在国内的时候我没见他谈过男的,这几年在国外就不知道了。”

“要真是母胎solo的话那可牛逼了!”霍麟忍不住感叹道,“谁敢信,咱这圈子里居然还能有处男!”

这群不务正业的二世祖们就没有玩得不花的,有的人换女朋友甚至比买顶奢品牌运动鞋还勤快,母胎solo简直就像濒危动物一样稀有。

贺子鑫干笑两声,又提醒霍麟:“这些话你可别当着宵哥的面说啊。还有,以后有他在的场子不要不打招呼随便带这种不会看眼色的女人过来!”

霍麟“唔”了一声,也不知道到底听进去了没有。

-

沈延宵大步流星地离开了酒店,到了停车场正要掏车钥匙的时候才意识到今晚他不能开车,于是又临时喊了常用的代驾过来,随手把西装扔进车里。

地下车库闷得很,沈延宵只靠在车门上等了不到一分钟就待不住了,便先从里面出去,过了马路去酒店对面的江岸边吹风。

初秋的澜城夜晚渐凉,江风微冷,但对于浑身燥热的沈延宵来说刚刚好。

他靠在路灯杆子上,百无聊赖地看江上行驶过的一艘艘轮船,忽然觉得这夜晚的江景似曾相识,仿佛什么时候和某个人一起看过。

什么时候呢……

沈延宵用麻木的大脑努力想了几秒钟,没想起来,遂放弃。

反正对他来说,遗忘是一件好事。

大约是因为夜晚的江岸太过安静,困意冒了头,便一发不可收拾了。沈延宵疲惫地蹲下来,把脑袋抵在路灯上,在昏黄灯光的包裹之下合上了沉重的眼皮。

代驾怎么这么慢,还不给他打电话……

沈延宵迷迷糊糊地想着,全然忘了他把手机塞在西装衣兜中一起扔到了车里,没带出来。

不知过了多久,沈延宵忽然听到耳边有人叫他,用的是一个陌生又熟悉的称呼。

“沈同学、沈同学?”

有些耳熟的声音,这是谁来着?

沈延宵努力地想要撑开眼皮,但是还是没能睁开眼。

不知哪个多管闲事的家伙将他背到了背上,鼻腔里钻入一股清甜的橘子香,很淡。

沈延宵最终在这股令人安心的味道中彻底睡死了过去。

迈入三十岁大关的第一个年头,魏黎就像水逆了似的,遭遇了诸多不顺。

工作了快四年的学校三个月前新调来了一位老师,姓彭,据说是一位后台很硬的老师。

魏黎也不知道怎么的就让这位彭老师看不顺眼了,对方总是有意无意地针对他,还时不时仗着自己的资历给他穿小鞋。

不过魏黎是个乐观到有点没心没肺的人,只要学校没赶他走,他也没打算主动走,穿小鞋而已,忍忍就好。而且他现在正在带高三毕业班,要是这个时候走人了,对学生们的影响会很大,不到迫不得已,魏黎不会做这么不负责任的事。

相比之下,还是生活上的问题更令人烦恼,也更加迫在眉睫。

魏黎从调来澜城一中教书后就一直住的出租房马上就要住不了了。他现在住的是个四十平不到的一居室,房东自改的房子。虽然外部比较老旧,但住着还算舒适,去澜城一中骑自行车单程只要十分钟左右,上班非常方便,周边配备的设施也十分齐全,最重要的是房东人很好,这样一个位置绝佳的小套房每个月居然只收他一千块的房租,还是水电网费物业费全包,在魏黎看来简直就像是做慈善了。这还是魏黎四年前从狗贩子手里救下房东当成儿子养的狗时才结下的善缘。

但再过一个多月,房东在外地工作的侄女就要到澜城来上班了,公司恰好也在这个房子附近,所以房东就打算把房子给侄女住,月初房东已经提前告知了魏黎这件事,给他预留了一点时间换新住处。然而魏黎抽工作之外的时间看了半个月的房子,不是价格不合适就是位置不合适,到现在也没找到完全合心意的。

今天也是十分忙碌的一天。中午魏黎趁着午休时间去和中介看了房子,晚上在学校吃过晚饭,改了一会儿作业又去带了个晚自习,结束后有好学的学生过来问问题,他也一一解答了,等出了校门口,已经过了十点。

晚上过得太过充实,食堂没油水的饭菜根本顶不到这个时候,魏黎饿得前胸贴后背,还是忍不住在回家路上去便利店里买了份宵夜。

这个时间的便利店里没什么人,魏黎在空座上坐下,便看外面的江景边吃关东煮。直到江岸边出现一个有点眼熟的人影,魏黎咀嚼的动作忽然就停住了。

那是……沈延宵?

魏黎从记忆中翻出这个名字来。

魏黎从研究生毕业后正式进入教师的行列,第一个工作的学校是一所封闭式管理的私立高中,一入职就被扔了一只烫手山芋。他被分配去没人愿意带的高三九班当班主任,而造成这个班级被全校老师避如蛇蝎的罪魁祸首,就是沈延宵。

益言中学在私立中学里也算不上顶尖,学生多为普通小康家庭,身为齐心集团小少爷的沈延宵却不知为何会出现在这个学校。此人是个混世魔头,甫一进校就把学校的校规校纪违反了个遍,可因为他的特殊身份,学校里没有老师敢得罪他,管也不好管,只能装作没看见,放任他翻天覆地。

魏黎起初也对沈延宵的种种放肆行为感到头疼,但后来接触之下发现,其实沈延宵本性并不坏。

沈延宵高中的最后一年,也正是魏黎工作的第一年。不知道沈延宵还记不记得他,反正魏黎对那一年的印象很深刻。

偶尔在新闻里看到沈延宵的名字时,他也会回忆起那一年里发生的种种。毕竟后来,魏黎再也没有遇到过像沈延宵一样如此棘手的学生。

这只烫手山芋,实在是让人想忘记都难。

魏黎透过便利店的玻璃观察了一下沈延宵,发现对方好像是喝醉了,不仅面红耳赤,还一直靠着路灯杆子,可能是快要站不住了。

可不能让人就在江岸边躺了啊!万一被自行车碾了或者被偷了东西就不好了,太危险!

魏黎是个操心命,他不可能对曾经的学生弃之不顾,于是几口干完了剩下的关东煮,立刻出了便利店朝着沈延宵那边去了。

不过过个马路的功夫,沈延宵已经蹲在路灯旁边睡着了,眉头皱着,也不知睡过去之前在为什么事情烦心。

“沈同学、沈同学?”魏黎忘了改口,还是喊以前喊惯了的称呼。

他连叫好几声,沈延宵也没有醒,无奈只好把人先背回了自己的出租房里。

不得不说,一个一米八的长手长脚大高个背起来还是挺累人的,要不是魏黎才吃过东西加上房子就在附近,那可就够呛了。

魏黎艰难地把人搬进了屋子里,放倒在了小沙发上,打了盆热水给沈延宵简单擦拭了一下脸和胳膊,见人还是没有要醒来的迹象,就自己洗漱去了。

冰箱里的食材还够,明天早上可以多做一份早餐。

-

第二天清晨,沈延宵在哗啦哗啦的流水声中醒来了。每次喝完酒之后他的睡眠质量就会变得奇差,这次也毫不意外地开始头痛,太阳穴处突突直跳,有种脑袋快要裂开的感觉。

妈的,怎么昨晚好像听到了魏黎的声音,烦死!

沈延宵心里骂骂咧咧的,一手捂着脑袋,一手撑着身体艰难地坐了起来,顺着流水声传来的方向看了过去。入眼是个面积很狭小的开放式厨房,还有……一个戴着眼镜的清俊男人。对方正在低着头认真清洗一棵绿油油的生菜。

哈?

搞什么?

昨晚的声音不是梦??

沈延宵不由地瞪大了双眼。

“……魏黎?!”沈延宵一副见了鬼的表情,“你怎么会在这里?!”

“啊?”魏黎抬起头来看向他,无辜地说,“这里是我家啊。”

沈延宵飞快地扫视了一下四周,发现自己正身处一个狭小的套房里,面积似乎还没有他家里的卫生间大,不过收拾得很整齐,东西摆放得满满当当——窗台上养着几盆多肉,书桌后的墙壁上贴着好几张学生毕业大合照,桌上则摊着几张还没有批完的试卷,很有生活的气息。

印象中五年前魏黎住的地方不长这样,甚至比这里还要狭小破旧,在沈延宵看来和贫民窟没什么区别。

看来,魏黎这几年来的生活是有所改善的,但改善得不多。

沈延宵正想着,那头魏黎已经开始做简易三明治了,一边往吐司里叠食材一边和沈延宵解释道:“沈同学,昨天晚上我正好也在江边,看到你靠着路灯昏过去了,怕你有什么危险,就顺便把你带回来了。”

沈延宵抬起脸来,深棕色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魏黎的侧脸。看着这家伙若无其事陈述事情经过的模样,沈延宵莫名地感到火大。

五年的时间过去,他好不容易才把这个爱多管闲事的家伙给忘了,魏黎却又一次因为爱管闲事而闯入了他的生活。

说实话,他真的一点都不想再跟直男扯上关系了,只会令他烦躁。

反正总有一天要和女人恋爱结婚的,那就不要来惹他啊?最好从他的视野里完全消失!

沈延宵按在沙发坐垫上的五指骤然抓紧了布料,关节处的皮肤紧绷到泛白。

“你有病吧魏黎?!你管我干嘛?”

这几年来他忙着扮演众人眼中值得寄以厚望的沈家二少爷,已经很久没有说话这么难听过,可一见到魏黎,就立刻破功了。

魏黎脾气好,倒也不生气:“你毕竟曾经是我的学生啊。”

“现在已经不是了!”

“啊……其实就算你不是我的任何人,我看到你醉倒在路边也会帮忙的。”

沈延宵咬牙:“……我不需要。”

“帮都帮了。”魏黎唇边露出柔和的笑意来,并不把沈延宵的抵触放在心上,“早饭好了沈同学,你要吃吗?”

魏黎把塞好料的简易三明治用保鲜膜包裹起来切成两半,递给沙发上的沈延宵。

昨晚的宴会沈延宵几乎没怎么吃东西,算下来已经空腹十几个小时了,睡醒之后饥饿感愈发强烈。他用直勾勾的盯着魏黎手中的三明治,鼻子敏锐地嗅到滑蛋诱人的香味,忍不住吞了下口水。

但他是个很有定力的人,把脸一别,冷淡地说:“不吃。”

沈延宵起身,准备走。

魏黎却用了一个令人难以拒绝的句式:“我做都做了。”

“你就吃一口吧沈同学,不然我一个人吃不完好浪费。”

沈延宵的脚步顿住了。

他是个很有定力的人,一般不会随便向人低头,除非忍不住。

“……那就吃一口。”

魏黎穷,浪费不起。好吧,就当是日行一善了。

沈延宵立刻在心中给自己找了无数个理由。

然而他才刚刚说服自己,安静的出租房里就响起了“咕”的一声。

……靠。

沈延宵尴尬得想死。

魏黎开心地笑起来:“那你多吃一点哦。”然后又去冰箱里给他拿了杯酸奶。

对于一个饿到前胸贴后背的人来说,吃掉一块三明治也不过是一分钟的事而已。沈延宵很快就把魏黎给他的那一份吃个精光,把吸管插进酸奶杯里。

两分钟,早餐吃完了。

沈延宵吸溜着草莓味的酸奶,一双深棕色的眸子紧紧盯着魏黎不放。

小餐桌对面的人才把三明治吃了一小半,那叫一个细嚼慢咽,像进食中的猫咪。

啧。

他居然会把魏黎和猫联想到一起,这个联想本身就已经令沈延宵感到很不爽。

想要改变一个人在自己心中的印象,就该多发现他的坏处。

怀着挑刺的想法,沈延宵开始用严格的目光审视起如今的魏黎来——发型,还是五年前的发型,忠实的三七分拥护者;皮肤好像变得更白了,大约是因为常年坐在学校里不太见光,看着滑溜溜的,一丝皱纹都没有,完全不像个三十岁的男人,可能是养生的功劳;眼镜换了一副,原来戴的黑框的,走在学校里不像老师反倒像个不穿校服的学生,现在换成了银边的,看着成熟不少;衣品,烂,和以前一样穿得像个程序员,土气。

沈延宵在心里吐槽:为什么直男都喜欢穿这种土了吧唧的格子衫?!

魏黎注意到沈延宵盯着自己,也没觉得不自在,反正他经常被班上学生几十双眼睛盯着看,早就习惯了,非常坦荡。

他完全不会往奇怪的方向想,很单纯地问:“沈同学,你盯着我看干嘛?我嘴上沾到沙拉酱了吗?”

沈同学……他都毕业多少年了,还喊同学呢??

沈延宵不快道:“换个称呼。”

魏黎想了想,试探着喊道:“……沈少爷?”

沈延宵的脸又黑了一分。

魏黎恍然:“沈总!”

沈延宵嘴角一抽:“叫名字。”

魏黎“噢”了一声,嘀咕道:“叫名字感觉跟点名似的。”然后就接着吃自己的了。

魏黎不怕被盯,沈延宵干脆就堂而皇之地继续盯着他看。等魏黎终于解决完三明治慢条斯理地开始喝酸奶之后,他没话找话地冷不丁开口了:“你工作这么多年难道一点钱都没存下来吗?怎么还住这种地方吃这样的东西?”

而且沈延宵记得之前魏黎明明爱吃中式早餐,他每天早上慢慢悠悠从宿舍下来去食堂的时候经常能看到魏黎在吃面或者油条豆浆,什么时候还吃起自制三明治来了?

沈延宵快速地把眼前的魏黎和五年前的魏黎身上的每一点都在脑子里做了个比照,就像在玩找不同似的。倒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目的,只是下意识地这样做了。

魏黎握着酸奶杯解释:“我其实也是最近才开始尝试做这种简单的三明治,同个办公室的女同事推荐的,说这叫‘白人饭’,主打一个简单省事。我觉得也蛮好的,油烟少,很方便。”

他顺便打开便携饭盒向沈延宵展示了一下刚才一起备好的午餐,里面是一份蔬菜沙拉加两块午餐肉。

沈延宵:“……”

“你怎么不吃学校食堂?不用你自己动手做,更方便吧。”沈延宵嫌弃地看着饭盒里根本称不上是“饭”的东西。

这玩意儿他在国外读书的时候都不爱吃,还专门请了会做中餐的保姆。

魏黎把饭盒盖上,长叹了一口气:“唉——本来到去年为止我都是吃食堂的,但是学校忽然引进了外面的商家进食堂,现在食堂的饭菜变得很贵,三餐都去吃一天下来得花四十多了。我一节课课时费才二十呢。”

魏黎也是运气不好。四年前面上澜城一中带编教师岗的时候正逢学校扩招,学生宿舍没了给外地老师住宿的地方,他就只好自己在外面租房。今年又赶上学校后勤集团搞改革,提高了食堂窗口的租金,原来负责饭菜的外包饮食团队接受不了价格选择不续租,窗口空下来后,新商家就陆陆续续地入驻了,然而吃的花样是多了,可价格也比之前足足翻了一倍。魏黎为了省钱,就只好自己准备一日三餐,只有晚自习当天的下午会在食堂里吃一顿。

“……才二十?”沈延宵对高中老师的收入情况并不了解,满脸的不敢相信,“你们快跟高中生一样辛苦了吧,怎么才赚这么点?”

魏黎认命似的苦笑道:“我们教育民工是这样的,赚点钱不容易。”

“教育民工”是他们这些工作量和收入不成正比的高中教师用来自嘲的称呼。

沈延宵哪怕是最落魄的时候也不会觉得一天吃四十多块钱很贵。成年之前,虽然沈思行不怎么管他,但他哥会给他零花钱,初中的时候每个月能有个小一万,到了高中沈延馥刻意缩减了他各方面的费用,即便如此每个月也至少给他三四千做零花。他们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魏黎的省钱观他自然是理解不了。

“干嘛这么亏待自己,本来就赚的不多了,不如都花给自己好好享受啊,还省什么省。”沈延宵皱起眉。

“我要结婚啊。”魏黎推了推眼镜,“我都三十了,得赶紧把首付的钱存到买房子,现在没个房子想结婚很难的。”

沈延宵:“……”早知道不说了。

他又盯了魏黎一会儿,眼神有些复杂,终于还是忍不住问道:“你很想结婚吗?”

“我爸妈等着抱孙子呢。”魏黎回答。

那还好,只是魏黎爸妈想他结婚,不是魏黎自己想结婚。沈延宵在心底里松了一口气,而后又忽然反应过来:我为什么要担心魏黎想不想结婚??关我屁事啊!!

魏黎见沈延宵的表情变了又变,奇怪道:“沈同学,你还有什么话想跟我说吗?”

“……不准叫我沈同学。”沈延宵再次纠正,然后顿了顿,才接着问,“那你有对象了吗?”

魏黎道:“没啊。我太忙了,没空谈恋爱。”

沈延宵假装平静:“哦,这样啊。”

这时,魏黎看了一眼手机上的时间,急忙站起身来:“有点晚了,我该去学校了!”

他平常都是吃完了直接出门,今天和沈延宵多聊了几句,就有些耽误了。而且很不巧的是今天早上还有他的早自习,七点半一到教导主任和年级组长就会准点出现在走廊里巡视,看学生有没有读书老师有没有到岗。虽然查学生才是主要,但如果老师被抓到迟到或者摸鱼,也是会被批评的。魏黎想参加学校这个学期的评优,一点也马虎不得。

现在是七点二十,留给他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我先走了啊沈同学!你要是走的话直接帮我把门带上就好,别的不用管!”魏黎撂下这么一句话,把饭盒装进手提袋里,提起包,风一样地冲出门了。

门哐当一声重重关上,震得天花板上落下来点细灰,刺激得沈延宵鼻子一痒,没忍住打了个大喷嚏。

“跑得倒快……”沈延宵揉了揉发红的鼻尖,抱怨道。

他起身,捋起衬衫的衣袖,去把魏黎没来得及洗的盘子给刷了。这也是他为数不多做得还算熟练的家务了。

沈延宵把盘子码好放进柜子里,透过窗户看了看外面的风景。这小区他看着眼生,毫无印象,看起来比较老旧了。

……这是哪儿来着?刚才也忘了问了。

算了,直接走吧。

沈延宵往裤兜里摸了摸,里面只有车钥匙,没有手机也没有皮夹。

操。

直到这时沈延宵才后知后觉地想起,他的随身物品都和西装外套一起扔在车里了。怪不得昨晚一直没有接到代驾的电话,他还嫌代驾来得慢,真是误会了。

沈延宵从魏黎的出租屋里离开,找了好几个人问路才找到昨天办宴会的酒店。还好距离不是很远,沈延宵走了不到十分钟就回到了停车场。

他的车还好好地停在那里,代驾来了没有钥匙也开不走。

沈延宵打开车门,坐进驾驶座里,给电量耗尽的手机充上电,查看一遍有没有亟待处理的消息。等该回复的都回复完了,他这才准备去公司。

然而手机才刚放下,又有个电话打了进来。

谁这么不识趣,还没到上班时间就给他打电话?

沈延宵拧起眉,看向手机屏上的来电显示,心情瞬间跌到了谷底。但是不接的话,对方恐怕又要去吹枕边风告状了。

沈延宵戴上蓝牙耳机,接了电话,然后便把车从地下停车场开了出去。

“喂,延宵啊。”耳机里响起一个年轻女人的声音,咬字有些生硬,语气里是刻意掐出来的温柔,“今天回家吃个晚饭吧?你都好久没回家了。”

沈延宵情绪不高,淡淡地“嗯”了一声。

女人又自顾自地说了许多,沈延宵懒得应声,也充耳不闻,专心开车。

直到快到公司时,对方问了一句“你在不在听啊?”,沈延宵才又“嗯”了一声,说:“待会儿要开会,挂了。”

他挂了电话,烦躁地抬手取下蓝牙耳机,扔在一边。

最近几年来经济不景气,连带着汽车市场也在不断地萎缩,齐心汽车原本走的是中高端路线,如今也不得不考虑研发性价比更高的低端产品,以便进一步打开国内的消费市场。为此,沈延宵自从回国之后就一直大会小会不断,主要是在跟技术部门和费控部门碰头。

今天这场会和平常稍微有些不一样,因为集团总部也有人来参与,目的是为了把控他们的新产品研发进度。

这位“监督者”,就是沈延宵的哥哥——沈延馥。

沈延馥比沈延宵大了八岁,从小身上就表现出了一名优秀的经营者应有的品质。

冷静、从容、自信、谨慎、细致,在学习上也属于最拔尖的那一批人。

和沈延宵这个需要做许多安排才能在国外有个学上的学渣不同,沈延馥从小学就开始跳级,最终还没成年就已经被美国的顶尖学府录取,读完本科又升了研,研究生修了双学位,在读期间就已经在着手集团事务,不仅做出了成绩而且风评甚佳。

如果说沈延馥是众星捧月的那轮月亮,那么曾经的沈延宵就是他身边被映衬得黯淡无光的星星。

不过这几年来,沈延宵的情况稍微好转了一些。此前一直在家中一直处于边缘位置的他,终于在集团中挣得了一席之地。

现状的改变有一部分是因为沈延宵终于开始为了在家族中生存下去而努力,但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沈思行对自己一手培养出来的大儿子产生了畏惧。

沈思行老了,对集团事务渐渐力不从心,眼看着越来越多的人聚集到沈延馥的身边去,他便觉得畏惧恐慌。手握权力者无不多疑,沈思行越想越觉得沈延馥可能会趁着他老去将他架空,把他倾尽了心血的齐心集团夺走。

直到这时,沈思行才想起了被自己忽视了多年的小儿子沈延宵。

于是五年前,原本被认定“烂泥扶不上墙”的沈延宵被沈思行送到国外念书,进入集团之初也得到了沈思行的诸多偏重。集团内部但凡是稍微有点眼力见的人都看出来了沈思行心意的转变,渐渐分成了两派,一派是从集团创立之初就一直跟着沈思行的老人们,一派是认同沈延馥的能力与理念的新生力量。

沈延宵这几年在集团内没少经历勾心斗角,他本就不是喜欢玩这套的人,不过是为了不再失去手中的一切才戴上假面陪着他们表演。他有些累了,因此在前往子公司锻炼和留在集团之间选择了前者,一个人回了国。

子公司内没有所有的派别之分,因为无论是沈思行一派还是沈延馥一派,他们都惹不起。沈延宵空降到子公司做一把手,一个月下来感觉还算不错。

最重要的是他终于不用再和沈延馥天天见面了。

然而,昨天沈延馥不知道忽然抽什么风,说要一起参加今天的会议,弄得沈延宵的心情一直很差。

大约是因为有集团总部的二把手在场——尽管沈延馥只是视频参会,会议室内的氛围都比平常凝重了很多。会议还未正式开始,可大家都很安静,一声不吭。

而沈延宵更是只在会议开始之初看了屏幕上的沈延馥一眼,便再也不多给一丁点眼神。

最终这场会议在格外严肃的氛围之中结束了,所幸产品研发在进度上没什么问题,目前为止的过程也比较顺利,因此沈延馥没有多说什么。

散会后,沈延宵扣上自己的笔电准备回办公室休息一会儿,顺口吩咐身边的助理去帮他买点止痛药。昨天喝的酒后劲太足,他的脑袋从早上疼到现在,感觉像在被人用针扎。

结果沈延宵才刚进办公室,还没坐下,就接到了沈延馥的电话。

“……沈总。”沈延宵几乎咬牙切齿,“请问您还有什么事要吩咐吗?”

他们一家子三个姓沈的都在集团内身居要职,为了做区分平常下属对他们的称呼都是不同的。沈思行是“沈董”,沈延馥是“沈总”,年纪最轻的沈延宵是“小沈总”。

沈延宵不喜欢沈延馥,从小就不喜欢,大多数时候不会喊哥,只喊“喂”,想阴阳沈延馥几句的时候或者在工作场合,才喊“沈总”。

“沈延宵,你心情不好?”清清冷冷的男声从听筒里传来,“是不是因为Niya又找你了?”

“说不好,让我生气的事可多了。”沈延宵笑了,“但是你别打电话给我的话我现在至少能好好睡一会儿。”

“国内现在是工作时间。”

“我头疼。”

“……”

沈延馥忽然陷入了沉默,沈延宵也懒得猜他在想什么,只说了一句“我能处理好自己的工作和情绪,不需要你担心”,就将电话挂断了。

等助理买了止痛药回来,沈延宵就着水吞了一颗,然后就去休息室里一觉睡到了午饭时间。

头痛基本上缓解了,沈延宵待在办公室里加班到六点多,才不情不愿地开车去了天堂岛。

天堂岛是澜城有名的传统富人区,住房以别墅为主,位置稍偏,距离商业圈有一个半小时的车程。沈思行在那边有一套带花园的三层小洋房,现在是他和Niya的住处。

这套房子从被沈思行买下到现在,已经换过七八个女主人了。Niya是第七个还是第八个,沈延宵记不住,也不在乎。

他很不喜欢和自己的小妈吃饭,但不知道是沈思行给她们定了kpi还是她们自己想和他套近乎,他的每一任小妈都十分热衷于跟他联系。从前沈延宵还叛逆得完全不搭理,但现在沈思行盯他盯得比以前紧,这些女人又喜欢告状,沈延宵就只好时不时地抽空去敷衍一下她们,省得沈思行老是搬出父亲的架子训他,听得他耳朵生茧。

最近沈思行的旧疾犯了,去医院住了几天之后又不愿意待了,搬回了家里休养。今晚回家,沈延宵还得跟他见面,于是半路上又去买了一堆慰问品。

好巧不巧,从公司去往天堂岛的路上正好会经过澜城一中附近,必经之路和学校就只隔着一条街。沈延宵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想的,等反应过来的时候车已经快到澜城一中跟前儿了。

现在是六点四十分,如果魏黎不需要带晚自习的话,应该已经下班了,来一趟也是白搭。

沈延宵扯了下嘴角,在心里嘲讽自己。

他继续往前开,打算从学校前面的路口绕回自己原本的行驶路线上去。

这个点不住宿的学生会到街两边的店里吃晚饭,过马路的人很多,沈延宵开得很慢,小心翼翼。

就在他的车如同乌龟爬一般经过校门口的时候,沈延宵轻度近视的双眼居然无比精准地瞬间从一堆穿校服的学生中锁定了某人的身影。

校门口有个煎饼果子摊,生意很好,魏黎正在那里排队。

沈延宵把车停在摊边,降下窗户,喊了他一声:“喂。”

魏黎没意识到是在喊他,镜片后的双眼还紧紧盯着摊主摊鸡蛋面饼的动作,十分投入,认真到沈延宵以为他想偷师自己去摆摊。

沈延宵只好敲了敲没完全降下去的车玻璃,吸引对方的注意。

“魏黎。”

魏黎这才迷茫地转过头来,看到沈延宵的脸之后又露出恍然的神色:“沈同学!”

看来这下意识的叫法是怎么都改不过来了,沈延宵放弃了纠正。

魏黎问:“你怎么会来一中门口啊?“

“路过。”沈延宵朝着煎饼果子摊的方向抬了抬下巴,“我请你吧。”

“那多不好意思啊。”魏黎虽然热衷于省钱,但是也有一点自己的小原则,“让学生请客,不合适。”

心里那股烦躁感又涌了上来,但沈延宵克制住了。

虽说沈延宵并不喜欢在齐心集团内的工作,但不得不说这几年来他的确得到了一些锻炼,至少情绪是比十几岁的时候稳定多了。

“我都毕业五年了魏老师,你就别惦记你那一套了。今天你给我做了早餐,就算是那个的回礼。”沈延宵挑起眉,“再给你一次机会,我请你,你接不接受?”

魏黎犹豫了几秒钟,最终还是没有拒绝沈延宵的好意:“那好吧。”

沈延宵便打算下车了。

“哦对了沈同学。”此时,魏黎忽然又开口了。

沈延宵以为他还有什么话想跟自己说,内心不禁小雀跃了一下。

结果魏黎推了推眼镜,提醒他道:“这个时间附近会有交警来值班的,你快点去把车停好,不然会被抓的。”

沈延宵:“……”

靠,浪费感情。

魏黎真是个乌鸦嘴,说完之后还没过十秒,交警就来了。

沈延宵老老实实交了罚款,把车开到附近的停车位去停好了。却没想回来的时候,给他开罚单的交警居然还跟魏黎聊上了。

那交警看上去也就是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按照沈延宵的眼光来评判,还算有几分“姿色”——窄腰阔肩,个子挺高,反光马甲下是标志着公安身份的藏蓝色制服,衣摆规整地扎在裤腰里,整个人看上去很笔挺。

学校附近另一个路口也有交警值勤,是平平无奇的路人颜值,怎么魏黎偏偏就跟长得帅的这个聊?

沈延宵很介意,但是知道自己没有介意的立场,内心OS无数,但是面色平静如水。他假装从容地走近正在交谈中的两人,听清了他们的对话。

交警说:“魏老师,刚才我又在路口那边逮到你们班上那两个骑电动车不爱戴头盔的了,你可得再好好训训他们。学校附近车多,太危险。”

魏黎连忙点头:“好的好的,实在是对不住您啊何警官!您辛苦了!我肯定得训他们。”

嘁,原来只是聊班上的臭小鬼们啊……没劲。

沈延宵在心里嘀咕着,完全忘记了自己也曾经是让魏黎腆着脸给警察道歉的“臭小鬼”。

接着交警又道:“魏老师,你今晚又带晚自习吗?怎么这个点了还在学校啊。”

魏黎苦笑道:“没办法啊,他们高三了,考试越来越多,卷子批不完。”

交警点头:“语文卷子是比其他科目难批一点,作文看起来挺费劲的吧?”

魏黎叹气:“是啊……特别是我们班上有几个小孩儿字还难认,鬼画符似的,不仅费眼睛还费脑。”

沈延宵:?

怎么还唠起魏黎的事来了?这么自然而然??这交警是不用工作了吗???

沈延宵立刻上前,拉住魏黎的胳膊,硬是插进两人的对话之中。

“魏黎,你还没告诉我你要吃哪种的。”

煎饼果子里面夹的东西可以选,有烤肠鸡柳里脊肉,还有什么都有的大全套。

交警不意外他们两个认识,毕竟刚才抓沈延宵违规停车的时候对方就正在和魏黎说话。交警当他们是朋友,便识趣地说:“你们聊,我工作去了。”

魏黎点点头,说了声“走好”,才回答沈延宵道:“那我要里脊的吧。”

沈延宵问:“那烤肠和鸡柳你不吃吗?”

魏黎说:“我吃啊,但我一般只买一种馅儿的,大全套比较贵。”

“那我请你吃大全套。”沈延宵说完,正好魏黎排的队也到了,他没等魏黎答应,便自作主张地帮魏黎买了个大全套煎饼果子,还带一个茶叶蛋一杯草莓味的酸奶。

这种小摊没有堂食的座位,魏黎站在路边吃晚饭,细嚼慢咽,沈延宵就在旁边看着他吃,很有耐心。

魏黎吃了小半煎饼果子之后转头看向沈延宵,问:“沈同学,你不是路过吗?不用等我吃完了,你有事要办的话就赶紧去吧。”

“我是有事要办,但我不太想去。”沈延宵说,“你吃,我等着。”

魏黎没细问,又花了十分钟才把沈延宵给他买的东西吃完,吃得一丁点都不剩。

沈延宵自己还饿着,工作整整一个下午到现在一口饭没吃,只喝了两杯咖啡,但看着魏黎吃饱之后满足的神情,心底里比自己吃饱肚子还要畅快。

“我顺道送你回家?”沈延宵问。

“不用不用!”魏黎忙道,“我骑自行车回去,就当锻炼了。明天早上上班还得把车再骑过来。”

魏黎像被工作锁死在学校的地缚灵,几乎每天都在学校和出租屋之间两点一线地来去,他怕自己久坐身体出毛病,就指着骑自行车这点运动来锻炼了。

“那行吧。”沈延宵也没有强求。他并不想表现得过于殷勤,以免让魏黎觉得他奇怪。

魏黎迟早要结婚的,他只能做魏黎人生里的过客,不宜牵涉过深。

其实沈延宵心里明白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不要再和魏黎见面,他今早从魏黎的出租屋里离开时也的确是这样想的,但是双手不听脑子的使唤,方向盘一打,他人就到了澜城一中的门口了,玄乎得很。

可能他的手就是有自己的想法吧。

沈延宵在校门口这边磨蹭了一会儿,时间已经七点了,天彻底暗了下来,晚饭时间也该过了。

Niya的催促电话果然打了过来:“延宵,你怎么还不到?饭菜都已经准备好了。我不急,沈先生也该急了。”

Niya是沈思行从美国带回来的女人,美籍华裔,会说中文,但有时候用词会比较生硬。她大学的时候就已经和沈思行纠缠在一起,等沈思行和上一任离了婚,就立刻去跟他扯了证,今年五月底毕业后就搬到了天堂岛的花园洋房里来。

现在Niya二十二岁,比沈延宵这个名义上的小儿子还小一岁。

沈延宵觉得好笑,却也懒得再说什么,其实他还有过不到二十岁的小妈,那已经是前几年的事了。他和沈延馥的年纪都在长,但他们的小妈永远年轻。

总归沈思行已经老了,怎么也不可能再弄个小孩儿出来让他们家本就错综复杂的关系变得更加复杂。而沈延宵也已经是个成年人,有了保护自己的能力,不会再像小时候一样受坏女人的欺凌。

沈延宵是不会管这些年轻女人叫妈的,从来只叫名字。他的母亲只有一个人,早已经长埋地下。

“路上出了点小车祸,所以耽搁了。”沈延宵随口扯了个谎敷衍对方,“Niya,你和我爸先吃吧,不用等我了,我还得再晚一点。”

“车祸?”Niya很夸张地惊呼一声,“延宵,你没事吧?!”

“没事,我这不正接电话呢么。”沈延宵被她的声音刺得皱起眉,“我活蹦乱跳的,一点事都没有。”

他又敷衍了几句,就将电话挂断了。

魏黎丢完垃圾回来,把沈延宵和Niya的对话听了大半,好奇地问:“你在和谁打电话啊?女朋友吗?”

刚才Niya那一声惊呼声音大到手机都漏音了,所以魏黎才知道和沈延宵打电话的是个女人。

沈延宵就不爱和人说谈恋爱的事,他没和女人谈过,这辈子都不会谈。直到现在他都会在深夜里梦到苏玉茹温柔到瘆人的假笑,那双手拥抱着他父亲的时候有多么轻柔,掐在他身上时就有多痛。

最严重的时候,沈延宵两条胳膊上几乎遍布被掐出来的青紫痕迹,他怕老师和同学问起,不敢去学校,一到穿短袖的季节就逃课,跑到自己的秘密基地里藏起来。最后没有换来任何人的关心,只得到了老师的告状和哥哥的斥责。

对女人的恐惧从那个时候起就刻在了心底,烂到家的童年让他成为一个无可救药的烂人。

苏玉茹毁了他的人生。

但沈延宵从没有对任何人诉说过内心的恐惧,而是选择用尖刺把自己武装起来,像一只时刻处于防御状态的刺猬。

“不是女朋友。”沈延宵的语气忽然冷淡下来,“跟你无关,别问。”

魏黎点点头:“好吧。”就真的没有再追问了。

虽然让魏黎别问的是沈延宵自己,但魏黎真的不问了,他却觉得心里有点空落。

如果是以前……他还是魏黎学生的时候,魏黎肯定会问个明白的。但现在,魏黎已经有别的崽子需要操心了,高中一个班那么多人,够魏黎忙的了,大概也没什么精力去问他的事。

行吧,那你就去管那两个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的死小孩吧!

沈延宵赌气似的在心里说了这么一句,嘴上只简单说了声:“走了。”

隔岸观火

沈同学的童年会在后面慢慢揭开,总之他是因为童年阴影才恐女变弯的。

天堂岛

等沈延宵不慌不忙地抵达天堂岛时,已经快要八点了。

一楼客厅的灯还亮着,透过落地窗,沈延宵看到Niya一个人在沙发上坐着,手里端着一只高脚杯,老头子不在。

可能是生气他迟到,不乐意等就上楼去了。

沈延宵心道这死老头还真是年纪越大脾气越臭。

他心中毫无愧疚之意,毕竟比起让沈思行发发火,那还是沈思行对他不管不顾十几年比较过分。

都是这老头子该的。

沈延宵推门进去,随口问道:“晚饭还有我的份吗?”

Niya没有放下高脚杯,脸色也不太好看:“有,你去找保姆给你热热吧。”

“行。”沈延宵也懒得和她多说话,立刻转去厨房了,“孟婶儿、我饿了——”

Niya听着沈延宵叫保姆的语气如此亲昵,越发觉得可气,扯着唇角露出一个冷笑来,重重地把高脚杯搁回茶几上,还剩小半的紫红色液体晃荡着,飞溅了几滴出来。

那动静沈延宵听得一清二楚,他面上笑容不减,脚步轻快地进了厨房。

孟红芬正在水槽前边忙活着,沈延宵进来时也没听到外面的动静,直到对方的呼喊声在厨房外响起,她才匆忙地关了水龙头,把湿漉漉的双手蹭在围裙上仔细地擦干了,朝着许久未见的沈延宵迎了上去。

“少爷!可终于等到您了!”孟红芬笑着,打开冰箱,“您先去餐厅稍等一会儿,我马上给您把饭热好。”

“没事儿,我就在这里吧。”沈延宵关上厨房门,抱起胳膊靠在墙边,“我跟Niya又没什么好说的。”

孟红芬告诉他:“沈先生在楼上书房里。”

沈延宵耸了耸肩:“我跟老头子更没什么好说的。”

他本来就不想来这里,是Niya非要他回来的。不负责任的爹和不熟的小妈,他哪个都不想见。

沈延宵就是故意的。故意迟到,故意要气沈思行和他的女人,他讨厌的人越不开心他就越开心。反正沈思行也不会为了这点小事就跟他较真,顶多也就骂几句。

他都听Niya的话回家来了,已经够给面子。

“哦、好……”听沈延宵这样说,孟红芬也就不再多话,给他热饭去了。

沈延宵抱起胳膊,百无聊赖地看着窗外的草坪发呆。

孟红芬是在他读初中时来到沈家工作的。

那个时候沈延宵一个人住在市内的高档小区大平层里,沈思行另有住处,也不想管他,父子俩一年到头能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沈延馥在国外读大学,天高皇帝远,更管不了他,只负责给他打每个月的生活费和零花钱,沈延宵的生活起居则另外安排了保姆和司机来照顾。

孟红芬就是被沈延馥聘来的住家保姆,一个老实温顺又勤快的女人,心也善,尽管沈延宵那时只是沈家的边缘人,没人会在意他过得好不好,但孟红芬还是对他照顾得很细心。

沈延宵最初对孟红芬也是抱有戒心的。一是因为她是沈延馥聘来的人,他不喜欢沈延馥,所以连带着也不喜欢孟红芬,而且孟红芬还是女人,苏玉茹带给他的心理阴影还没有散去。二是因为沈延宵看到过一些新闻,说有的保姆会趁雇主不在家的时候虐待孩子。沈延宵很怕自己也会成为新闻里的那些被虐待的孩子,所以非常警惕,处处提防着孟红芬。

但好在孟红芬的的确确是个好人,沈延宵所担心的一切都没有发生。

他渐渐地放下对这个中年女人的防备,开始叫她“孟婶”。

十三岁的沈延宵未到变声期,声音很软,喊人都是甜甜的。沈延宵把孟红芬哄得很开心,于是孟红芬便对他更好。

沈延宵从她这里体会到了已经缺失许久的可贵的母爱。

后来沈延宵被沈延馥扔到全封闭的住宿制高中里,不再需要住家保姆每天照顾了,沈思行看她在沈家干了三年,也算可靠,就让她去了天堂岛,改为照顾沈思行的女人。

孟红芬自从来到天堂岛之后,已经照顾过五任女主人,Niya是第五任,但并不是沈思行的第五任妻子,而是第八任。

前面的女人现在怎么样了孟红芬不清楚,但先后住过天堂岛这座洋房的五个女人心眼子都挺多的,个个都是明摆着冲着沈思行的钱来的,且都抱着想生下沈思行的孩子、让孩子分走沈家家产甚至继承齐心集团的雄心壮志,然而最后都是一年、顶多两年,就被沈思行踹了。

孟红芬作为一个生长在农村的朴实女人,完全不明白这位沈先生到底是怎么想的。

她只觉得沈先生的两个儿子都很可怜,父亲这样频繁地换妻子,不就等于频繁地给儿子换妈吗?两位少爷的亲生母亲已经去世了,怎么可能接受得了沈先生这样做?

也难怪小少爷对沈先生一点也不亲近了。

孟红芬一边想着一边给沈延宵热饭,今晚因为Niya说沈延宵要回来,所以她准备的菜有一大半都是沈延宵爱吃的。她挑出几道沈延宵最喜欢的,一一热过。

就在晚饭快要热好的时候,孟红芬忽然听见沈延宵问她:“孟婶,要不你跟我走吧?不需要住家,做钟点工就可以,一周只需要过来收拾三趟,工资还是按住家保姆拿。”

孟红芬愣了一下。

沈家给她的工资在家政行业里算是很优渥的了,拿一样的钱但是能够少干活,没人会不愿意。但小少爷为什么会忽然这样说呢?

“能照顾您我当然是愿意的呀。”孟红芬有些犹豫,“但是夫人这边……”

沈延宵说:“我另外给她找个保姆就行了。”

他知道Niya任性又麻烦,孟红芬人又太老实,肯定得挨欺负,他看不得孟红芬受委屈。

孟红芬这才面露喜色:“那就谢谢您了!”

沈延宵摆了摆手:“客气了。”

饭热好了,沈延宵也没出去,就在厨房里解决了一顿。出去的时候Niya还在喝酒,酒瓶子空了快一半,喝得面颊微红,显然是醉了。

沈延宵这时仔细一看那酒瓶子,发现这好像是沈思行高价拍回来珍藏了好几年的红酒,一下乐了。

难道老头子窝在书房里不是因为生他迟到的气,而是因为自己珍藏的酒被Niya擅自开了?

那也太好笑了。

沈延宵觉得完全有可能是这样,否则Niya这个粘人精此刻也不会一个人坐在客厅里喝闷酒了,该去哄着老头子开心才是。

沈延宵想想就觉得乐得不行,立刻上楼去触老头儿的霉头。

他站在书房门口敲了敲门:“爸。”

“进来。”沈思行沉闷的声音从房间里传来。

沈延宵开门进去,看到沈思行正站在小阳台前看风景,脸色不是很好。

沈思行今年冬天就该到六十岁了,头发白了小半,年轻时为了集团的发展太过拼命留下一堆病根,到这个年纪了身体也不大好了,大病小病时不时光顾。但他是个不服老的人,看自己的白发不顺眼,就染回了黑色。沈延宵一看他这乌黑的头发,就知道老头子一定是最近才去补了色。

“你还知道来啊?”沈思行冷哼一声,“我还当你根本不想看到我这个当爸的。”

这会儿又知道自己是当爸的了?

沈延宵在心里冷笑一声,但面上依旧扮乖,扯谎扯得十分熟练:“怎么会,我路上是真出了点意外。路过一学校门口的时候前头车祸了,把路给堵了,等了好久。您也知道的,学校门口特别容易事故。”

沈思行“嗯”了一声,也不知道信没信,反正没再继续这个话题。

沈延宵立马给他搓火:“我刚看到Niya把您的酒开了,是您让她开的吗?”

沈思行好不容易快要平息的怒火立刻又燃了起来,脸色愈发阴沉:“当然不是。”

沈延宵看沈思行铁青的脸色,知道他已经气得不行,但碍于面子,他肯定不会在沈延宵这个儿子面前辱骂自己的现任妻子。

“那您可得好好说说她,今天开红酒,明天还不知道要擅自动您什么东西呢。”沈延宵又火上浇油了一把,然后火速开溜,“我给您带了东西来,您记得吃哈。时间不早了我就不打扰您休息了,先回去了。”

沈延宵说完,立刻跑路。从书房出来后,刚把门关上,他就听到房间里传来什么东西砸在地上碎裂的声音,满意地点了点头。

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Niya彻底醉了,仰头靠在沙发上睡了过去。

沈延宵一眼也懒得看她,直接出去了。

刚坐上车,沈延宵就看到贺子鑫给他发消息,说高中同学攒了个局,这周六中午十一点,问他去不去。

沈延宵最近心烦得很,有机会和朋友一起放松一下当然不会错过,于是回复道:去,地址发我。

贺子鑫立刻发过来一个定位。

沈延宵一看,发现吃饭的地方就在澜城一中附近。

不对劲。

他这时才想起来问贺子鑫:这是个啥局?

贺子鑫:还能是啥啊,同学会呗!

贺子鑫:他们说还喊了老师来,惊喜不?

沈延宵:……哪个老师?

贺子鑫:魏老师啊,就咱高三那会儿的班主任,你还记得不?

沈延宵:……

那他可太记得了…………

敢情是为了方便魏黎直接从学校过去吃饭才定的这个地方啊。

沈延宵把手机熄屏,随手扔在了副驾驶座上,长长地吐了口气,抬手捂住脸。

他发誓,这次他真的不是主观意愿上要跟魏黎见面的,只是意外,意外……

魏黎饱餐一顿,目送沈延宵离去之后就回家了。

今天没有晚自习需要带,也没有约中介看房子,剩下的试卷明天早上去改也改得完,难得放松一下,魏黎洗完了澡,便打开电脑找了部电影放着看。

电影里男主角的母亲斥责他:“工作工作,你整天就知道工作!人都快要四十了连个对象都没有!你小学同学连娃都要上初中了你不知道啊?好不好意思?”

魏黎:“……”

感觉被骂了。

魏黎硬着头皮看完这部催婚电影,感觉窒息无比,以至于结局时男女主接吻的一幕他看在眼里都没了浪漫的氛围。

他退出全屏模式,右下角的状态栏里,微信图标正在拼命闪动。

虽然此刻他人是不在学校了,但并不意味着他完全下班了。干高中教师这份工作、尤其还当着班主任,基本上就是24小时随时待命,肉体下班精神也不能下班,因为家长有可能在任何时间找上他。

这样一份辛苦的工作他居然已经干了六年了,真是不敢相信。

魏黎回复了一下找他的家长,然后才发现何澍半个小时之前已经把东西发过来了,连忙向对方又道歉又道谢。

何澍就是晚高峰时在澜城一中门前值勤的那位年轻交警,他从今年年初开始负责这一片的交通秩序,魏黎还是因为班上那两个总不戴头盔的惯犯学生才和何澍认识的。何澍脾气挺好,人也很有亲和力,两人不知不觉就熟络起来了,在校门口碰上面了都会简单聊上几句。

沈延宵去停车的时候,魏黎拜托何澍把那两个学生不戴头盔上路的照片发给他,说他想发给家长看,让家长重视起来,何澍很爽快地答应了。

于是八点的时候,何澍就把电子眼抓拍下来的照片在微信上发给了魏黎。

魏黎一边给何澍发消息一边想:何警官该不会这个点才下班吧?也是真够辛苦的。

他们老师好歹还能在学校里坐着,交警们却得整天风餐露宿地值勤,不管打雷下雨。

何澍回了一句“不用客气”,又多问一句:这两个学生的家长是不是完全不管他们啊?

魏黎回复道:唉,可能家长也有自己的难处吧。

这两个孩子的家长都比较一言难尽,说实话,魏黎自己也挺为难的,但还是尽量不在别人的面前说学生家长的坏话了,甚至努力给他们找补。

何澍不知是不是看出来了什么,说:您也真是辛苦了魏老师,早点休息吧。

魏黎看着这条消息,不由地苦笑了一声。

随后他便把抓拍照片分别发给两个学生的家长,说明了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并提出想和他们见面聊聊学生的情况。

这两名学生是一男一女,成绩都不差。男生叫谢诚,在年级中段,女生叫方心怡,甚至是年段前二十,看着挺安静的一个人,但是有点小个性,时不时地就要给魏黎惹出一点事来。

方心怡的父母不怎么管她,常年处于失联状态,交学费都得单独催,魏黎自从带这个班以来只见过方心怡的母亲一次,父亲更是一次都没出现过,消息也总是爱回不回的。谢诚是单亲家庭,跟母亲,他妈妈在外地打工,一个人养孩子很不容易,魏黎也理解,但是谢诚妈妈对孩子的教育方式他实在是不敢苟同。

等待家长回复的时间里,魏黎备起了明天的课。明天他要在课上讲评十月月考的作文,要从得分不错的作文里挑出一篇优秀范文来讲。

他从包里找出一沓试卷来,翻阅时纸张发出哗啦哗啦的轻响,对于累了一天已经困意上头的魏黎来说格外的催眠。

没过多久,魏黎就趴在试卷上睡着了,眼镜从鼻梁上往下滑,堪堪挂着没有掉。

快十点半的时候,魏黎被一通电话吵醒,迷迷糊糊地探手在桌子上乱抓,总算抓到了震个不停的手机。

他现在但凡是电话都会接,因为怕是学生家长打来的。

魏黎艰难地从桌上爬起来,看到来电显示,却不是家长,而是前几年带过的学生。名字他还记得,但不太想得起来是哪个班的了。

电话接通后,听筒里响起一个咋咋呼呼的男声:“魏老师,还记得我不?”

“记得,张帆嘛。”魏黎接电话的时候眼睛又不自觉地闭上了,这次没忘记要把眼镜先摘下来。

“对嘞,是我是我!”张帆乐呵呵地说,“魏老师,我给您打电话是有点事想找您。您这周末有空不?这不现在大家都大学毕业一年了嘛,我就想着攒个局,把老同学们喊来吃吃喝喝,聊聊现状啥的。正好您现在还在澜城嘛,就想把您也请来。”

“没问题啊。”魏黎欣然答应,“这周日我有别的安排,可能不太方便,周六中午的话有空的。”

澜城一中的高三生周六还得上一个白天的课,魏黎作为班主任也得过去学校坐班。虽然周六没排语文课,但是下午还得看一节自习。

于是为了方便魏黎吃完午饭回学校看自习,同学会的地点就定在了澜城一中附近的饭店,走路只需十分钟。

等约好时间地点挂了电话后,魏黎才把挂在墙面上的毕业照都取了下来,翻到背面找张帆的名字。

“益言中学,高三九班……”

益言中学就是他最初工作的那所私立高中,张帆是当时高三九班的学生。

沈延宵就是这个班的。

魏黎大致扫了一眼全班同学的名字,然后将毕业照重新翻到了正面,一眼就找到了沈延宵。

他竟然立刻就回想起了那时的事情。

不知道谁先提议的毕业照想穿民国时期的学生制服拍,得到了全班同学的一致赞同,魏黎就提前联系摄影楼租了衣服来。

拍照那天天气很好,万里无云。男生们穿着黑色的中山装,女生们穿着改良旗袍,化了淡妆,脸上大都挂着青春洋溢的笑容。

魏黎和其他几位科任老师也换上了长袍马褂一起拍照,站在第一排的中央。

沈延宵就站在魏黎的身边,双手插在裤兜里,姿态很懒散,脸上没什么表情,看上去不是很开心。

魏黎记得拍照时应该是高考前一个月左右,那个时候沈延宵的成绩已经有了起色,考个二本没什么问题。要知道从前他可一直是年级倒数,能考二本虽然不是多么厉害的事,但对沈延宵来说已经是极大的进步了。

看到沈延宵的进步,魏黎很欣慰,考前还经常鼓励他。沈延宵却态度淡淡,心情一直不好。魏黎问沈延宵发生了什么事,对方也不肯说。

直到高考结束后魏黎才知道,原来沈延宵不会在国内读大学。

填报志愿那一天沈延宵没有来,六月初时高考的最后一天,就是他们见的最后一面。

智齿魏黎小说
智齿魏黎
主角为魏黎沈延宵的小说《智齿》是作者隔岸观火已完结的一本纯爱小说,智齿的主要内容是: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很久很久,但似乎对他的喜欢从来都没有变,和他有关的所有记忆,也全部都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