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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电

生物电

发表时间:2021-12-21 11:21

第一人称小说《生物电》是一本纯爱小说,作者是好雨知时,主角为贺劼,生物电主要讲述了:默默喜欢贺劼很久很久,但只有通过学习的方法才可以接近他,为此自己做了很多的事情,只是想要出现在他身边而已。

最新评论:体院攻x理院受

生物电小说
生物电
更新时间:2021-12-21
小编评语:不一定要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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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电》精选

我喜欢他的鞋,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不过就是几双烂大街的潮牌。

但我就是觉得好看。

不过重点不是买鞋花了多少钱、排了多长队,而是其中几双去年的款,到了今年这时候还依旧光鲜亮丽、光彩照人。

喜欢的东西就爱惜,在我看来这是很可贵的品质,不然谈何“喜欢”?

更可贵的是,这位小哥就差在脑门上贴一个“理想型”标签,他从脚到头、从身高到长相、从外在穿搭到内在气质,都无一不是我的菜。

我后来回忆起,我曾在图书馆跟他坐过同一张桌子,但我当时真没怎么注意到他,罪魁祸首是他当天穿的那双拖鞋。虽然拖鞋上面画着一个大勾,但依旧导致我匆匆路过他并在他斜对面落座——都没多看这个人一眼。

之所以会记得有这么一号人,完全是因为他iPad的保护套,朴素不抢眼的暗灰绿色硅胶套,刚好是我最近想要入手的一款。

考研狗的生活是什么样的呢?从新学期伊始到学期末的这段时间,图书馆开馆之前就眼巴巴地等在门口,直到闭馆了才收拾东西离开。

离考试还有两个月的时候,大家都挑自己熟悉的、坐惯了的甚至是喜欢的座位坐,固然占座行为可耻,但早起者必得天下。

而他呢,虽然每天早上八点过才来,但一般都走得比我晚。

自我关注到他起,我发现只要不出“睡过头”这种意外,他都会坐在一个固定的位置,跟位置同样固定的我之间仅仅隔了一张桌,我凑巧能够在抬头时一眼望见他的背影。

……一个委委屈屈缩在座位上的背影。

图书馆的桌子有些矮,坐久了肩颈背没有一处不疼,需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才能够坚持到最后。

可想而知久坐于此对于个高腿长的人来说,是个多么痛苦的事儿。

哦,我不是说我个高腿长。

我是说他。

不是我掺杂了主观情感,他很高,目测185以上,绝对不超过“穿鞋”与“裸高”之间那一点微妙的误差。

而且他不太爱穿盖住屁股的衣服款式,几乎都买得刚好合身,腿就显得越发长了。

学到了,以后我也要这么心机一点。

他很好看。

不是“鲜肉”意义上的好看,而是我比较钟爱的——干练利索、干净阳光的那一种好看。

往那儿一站跟棵树似的,是个很有力度的人,就连背都好像比别人挺得更直一些。

如果他人不像看上去那样直就再好不过了。

平常老跟他走一块儿的有两个小哥,一个是圆胖憨厚型的,另一个是花哨运动型的,前者比我还矮,后者比他还高。

怎么说呢,真是让人略感奇妙的组合。

更奇妙的是,这仨人各自一桌,甚至他都没和另外俩人在同一个自习区域,我猜测大约是出于跟熟悉的人分开坐就不会老分心聊天玩耍的考虑吧,毕竟压低嗓子说话还是怪累人的。

我假装路过,毫不做作地偷偷瞄过他的复习资料,想以此推测他是哪个学院的,然后……咳,再推理出他住在哪个宿舍。

结果怎么着?“运动训练学”几个大字赫然纸上。

也用不着我推理了,得来全不费功夫,这小哥是我校体院的大四生,就住在我后面的后面那栋楼。体院学生大一大二时还要晨练,一群人早上经过宿舍楼下的动静能闹得我想从床上跳起来打人。

不过现在想想,那可真是我不曾拥有的、活力四射的青春。

这么一来,他的形象在我心中更加光辉了。偏颇地讲,对于体育生来说,前二十年可能都跟学习没多大关系,能下定决心考研,还真是有些了不起。

——以至于现在他正下意识抓狂地薅着自己的头发,我路过时微微侧了侧身,瞟了一眼他iPad上正放着的网课,果然是英语。

他的头发出乎意料挺软的样子,乱糟糟翘起一撮,不呆萌,只有颓废凄凉之感。等他听完课,就舒坦地给手臂拉了拉筋,不多时又拿出两本书来接着埋头苦干。

我瞅了瞅自己手上这套同款“肖秀荣”,觉得他给我一种反差的可爱感,可爱中又带着一点坚韧。

还有一点让我好感度持续“+1”的是,他几乎不看手机。无论面对的是多么不擅长的英语,还是多么痛苦的政治,他都毫不敷衍,在认认真真地复习。

身在图书馆心在网吧或寝室的人比比皆是,更何况如今这个时代,能戒掉手机当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就很难做到。

不过……如果他没有对象的话,似乎戒掉手机瘾的阻力会小一些。

想到这里,我心里忽然就畅快了。

那天,我第一次和他说上话。

准确说,是我第一次对他说了话。

为了和食堂的“下课干饭高峰期”避开,我们这群考研狗几乎都会选择提前半小时去抢……吃饭,我也不例外。

食堂饭菜花样很多,但经过我的亲身试验,还是觉得十块钱一荤一素外加一毛钱一两的米饭性价比最高,也不用等,打上就走,坐下就吃,所以它一直是我的首选。

记得有回我心血来潮,寻思着生活这么苦,我总得对自己甜一点,于是破天荒打了两个荤菜,也只要十二块钱,相当划算。

端着象征幸福的餐盘,我喜滋滋一回头——喜上加喜看见他一个人坐在一张四座的桌子前,吃着跟我同款的套餐。

我看见这个画面就觉得感动之情涌上心头,果不其然天下考研狗是一家!于是我脑门一热,昂首阔步地就朝着他那桌走过去了。

“同学,请问这里有人吗?”我端着餐盘,礼貌地问道。

他正往嘴里塞了一口饭,闻言抬头看我,脸上还鼓着一个大包。他没说话,只是顿了一瞬,然后摇了摇头。我稳住微颤的手,沉着地道了句谢,便按捺住激动的心情,十分矜持地坐在了他的对角位上。

这个四人桌在食堂一楼一个相对安静的角落,他坐在外侧,我背面和侧面两边靠墙。

我想表现得自然一点,但是又情不自禁想要展现我尽善尽美、温文尔雅的餐桌礼仪——尽量不狼吞虎咽、不吧唧嘴、不对着他流口水。

我一边在心里唾弃做作的自己,一边毫不耽误地偷偷瞄他,意外发现他也吃得很慢,几乎动两筷子就要歇息一会儿。

我心下诧异,为我的以貌取人感到惭愧,我之前还以为他这型号的男人打扫战场会跟风卷残云似的呢。

于是我不由自主坐直了,吃得更加慢条斯理。

其实我是很心疼的,毕竟菜都要凉了。

十块钱呢。

正当我的肚子第三次发出抗议时,突然有个人一把拉开我旁边的椅子且一屁股坐下,紧跟着对面也坐下一个人。

我定睛一看……哦,我怎么把他有个组合的事儿给忘了呢。

原来几乎不动筷子,是因为他在等人。

那天最后,我在他们三个的包围之下,吃了这辈子吃得最快的一顿饭。

一顿心惊肉跳的冷饭。

其实在图书馆也不能光是坐着,总得有那么一两个契机让人站起来活动活动,例如接水和上厕所。

就算杯子里还有水没喝完,也会时不时想去给它满上,没办法,毕竟接水已经是为数不多的日常活动之一了。

这样一来,上厕所也就变得异常频繁。

真的不是我不想踏踏实实学习,而是我的膀胱不太争气。

锅给膀胱背——跟肾没关系,这是原则问题,我需要强调一下。

有些时候呢,我还会产生一些小小的期待,比如能在接水的时候碰巧遇到他之类的,再不济……呃,一起上个厕所也行。

但是从来都没有过。

因为位置的原因,我只要一抬头就能看见他,所以他站起来准备去接水,我一般也能注意得到,当然,学得太专注的时候除外。

虽然我专注于学习的次数实在是屈指可数。

还有就是……哪怕我的手已经拿起了我的保温杯,并且屁股已经离开坐垫超过一厘米,但只要瞥见他站起来准备去接水,我就会下意识坐回去佯装喝水,再假装四处看风景。

我想跟上他,又不敢跟上他,怕我的“巧合”在他眼里不是巧合,怕他会觉得我是个奇怪的人,更怕被莫名其妙讨厌,毕竟我自己都觉得我看他的眼神可能有那么一点点黏糊。

当然,暗恋者容易思虑多,人家可能压根就没注意到我。

我看他时自带滤镜,好像哪儿哪儿都好,可在他眼里,我不过就是世间万千考研狗当中的一头,普普通通看不出品种,哪怕多见也不会多想。

我不是对自己没自信,但就算我长相不错,也不能要求人家一个钢铁直男瞅我一眼就对我默默上心吧?

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从不敢多期望什么。

我就是有点怂。

——现在他站起来准备去接水了,我又只好举起我那一滴不剩的水杯,假装四处看风景。

我打算等他回来之后再去接水,可是他这一趟已经去了很久了。

我合理怀疑他是学累了,中途去拉个屎放松身心。我在心中唾弃自己把接水搞得像谍战片,太小题大做了,但说实话我还是松了一口气,准备在这期间快去快回,我实在渴了。

我站起来,拿着杯子,转过身。

他刚好路经我身边,与我擦肩而过,我好像能闻到他身上有一股非常浅淡的、像是被风吹了很久的烟草味道。

哦,原来并不是拉屎去了。

刚才他经过我的时候,我愣是没能迈开步子,他应该不会注意到我的异常……吧。

这人走路怎么就不能威武一点呢?发出点脚步声也好啊!

因为我们坐的地方和开水房以及厕所都是一条直线,但我是背朝那边的,所以只要他走得没那么威武,从背后过来我就注意不到。

我一边接水,一边回味着刚才那一口极淡的二手烟味道。

我只有在失恋期间会抽烟解焦虑,其他大多数时候我还是不太抽的,平时也没什么瘾,说实话,也真不太喜欢吸二手烟。

可是刚才那几乎称得上是轻描淡写的味儿,却猛地勾起了我蛰伏的烟瘾。

想必他为了不在封闭空间内留下烟味,刻意在楼下吹了很久的风。

我忽然发觉,我的暗恋居然就像这缕烟气,那么淡,却吹不散了。

我本来只是有点怂,现在倒好,怂且不甘心。如果“喜欢”能等同于“欣赏”就好了,我便能开心地看着他、满足于和他同处一室,甚至平静地为他祝福。

可“喜欢”不等同于“欣赏”,我再也不是那个站在上帝视角且心如止水的我了。

——不知何时起,我开始很难再注意到周围其他有趣的事情,因为我学习之余那本就不多的一点精力,全都分给了他一个人,连他路过一下都能引起我精神的高度紧张。

可他的精力却永远不会分哪怕一丝一毫给我。

暗恋是和烟一样苦的,和失恋有相似的味道。

我不甘心,便有些逾矩地想要引起他的注意,于是我暗自下定决心,下次一定要跟他一路去接水,再不济……也要一起上个厕所!

晚上吃完饭回到图书馆,他已经在座位上了,他的桌上多了一瓶“营养快线”——原来他喜欢喝这个,除了我自己,我已经好久没见有其他人爱喝这个了。

但可惜,我的“接水大作战”只好下次再找用武之地。

我便自己去开水房接水。

开水房里安置的不是饮水机,是比较大型的烧水器,有好几个龙头可以出水。

我把我的杯子端在龙头下面,心中略有遗憾,心不在焉摁下了出水按钮,但是龙头处却并没有流出包治百病亦可愈心伤的热水。

我还没来得及抬眼看是否水没烧开,突然有一只手越过我,轻轻摁下按钮替我关上了龙头——他又用指尖点了点水箱上红色的指示灯。

“水没烧开,你等会儿再接。”说完,他转身走向了卫生间。

我忽然很想知道他抽哪个牌子的烟、想知道他嘴唇是苦是涩还是会甜。

转眼十一月下旬,已然立冬了。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今年好像特别冷,而且冷得特别早。

当然,也有可能是随着我年龄的增长,身体一年不如一年——毕竟我的学弟学妹们,就算不穿秋裤也还是十分生龙活虎。

曾经我也是个渣男——寒冬腊月让我可爱的脚踝在冷风中负隅顽抗。而现在,我舍不得让我身体上的任何一个部位受委屈。

这种鬼天气,当暖男才能保命。

啊,这就是人的成长。

今天天气特别好,天没亮时我从宿舍出来,还能看见清朗的月光。上午,难得在一连几日的阴雨天后出了一个大太阳,连带着人的心情都变得好起来。

但冬天的太阳是冰箱灯,在室外的体感依旧很冷,早晚的温度也越来越低。

好在图书馆是有空调的。我人蜷缩在图书馆里,有些犯困,心就跑到外面的草地上晒太阳去了,因为阳光透过玻璃窗户晒进来,看着暖烘烘的,哪怕我知道外面其实会有些冷。

真叫人没法注意力集中地学习。

好吧,也不光是太阳的问题,更主要的是——他已经超过一个小时,没有坐在他的固定座位上了。

今天,我第一次看见他拿出手机超过了五分钟,期间一直在打字,大约是在和谁聊天?我也不确定,后来他干脆就放下书,拿着手机出去了。

嗯,没错,出了这间自习室的大门,然后直到现在还没回来。

去哪儿了?和谁?还回吗?

他之前从没有和他认识的人同坐过一桌,因此我推断他并没有……本校的女朋友,可如果是异地呢?

今天……好像是个周六啊。

晚饭后,我心怀期待回到图书馆,又在看到那个散乱着书本却没人坐的座位时,忽然有种心慌的感觉。

但无论心慌或心焦,都像是“多事”。

我就这样心不在焉地学到了天黑,呃,其实大约七点的样子,天就已经黑了。

我正寻思反正今天也没状态,要不还是回寝室早点睡觉吧,就当给自己放了一晚上的假,劳逸结合一下。

然后我就看见那个我再熟悉不过的身影大步流星进了自习室——虽然他穿了加厚的卫衣外套,可拉链却没拉上,里面就一件薄薄的T恤,也不知道是长袖还是短袖,下半身穿着一条运动款的大裤衩子。

原来他是打球……或者跑步去了。

冬风凛冽,他却浑身冒着暖洋洋的热气,就像霖雨,恩泽我枯燥烦闷的心。

他穿了一双我没见他穿过的带气垫的运动鞋,样式朴素得甚至有些丑兮兮,可我还是觉得他穿着好看。

什么回寝室睡觉、什么给自己放个假,统统靠一边去,我现在就觉得我还能超长待机十二小时,直接学到明天早晨去。

……但实际上我只学到晚上九点过就回去了,原因很简单,因为他先离开了,我就又有点学不进去。

我知道我不该在备考时有这么多别的心思,可是刚运动完回来的他整个就是一行走的荷尔蒙。

就好像能遥控我一样。

南方大学没有暖气,天气转冷,图书馆靠空调供暖。他就穿着个大裤衩子,靠抖腿发热,坚持俩小时才撤退,已经是十分热爱学习了。

第二天周日,也是个晴朗的好天气,下午不到三点,他人又不在了。

这次我很坚定,没被扰乱心绪——我打算直接去球场偷看……观摩一下。在那之前,我都学得很踏实。

食堂对面,有一片运动场,最近刚刚翻修过,焕然一新,前天才重新开放,经过这两天的大太阳一晒,塑胶味儿也散得差不多了。

到了饭点,我慢悠悠地晃出去,经过运动场时漫不经心放慢了脚步,眼睛去找篮球场,假装自己对篮球有着莫大的兴趣,以至于赶着饭点还要驻足注目一阵。

可我却没看到他的身影。

后来吃完饭,我还不死心,又想着去球场那边绕一圈——我都这么刻意了,如果还是找不着的话,那可能就是真没有遇见的缘分。

可我还没走到地方,途径篮球场隔壁的网球场时,忽然就看见了三个勾肩搭背的人,他们拎着网球拍从场地大门处出来——可不就是哥仨好的奇妙组合吗。

原来他打的是网球。

原来他会打网球!

我心里一跳,难以自抑为这份“缘分”而感到愉悦和欢欣。

他差不多还是昨天傍晚的那身打扮,只不过现在外套没穿在身上,而是搭在了肩膀,里面的T恤短袖倒不是昨天那件,换了件新的。

我和他大约有一瞬的目光相接,不过片刻,他就转头继续听他的俩哥们谈笑去了。

我呢,则是听着自己的心跳声,在冷风中默默裹紧了我的棉服外套。

“啊,不好意思。”他忽然转过头来,垂下目光看向我。

擦肩而过时,他随意夹在胳膊肘底下的网球拍好像是碰到了我,我却无知无觉。慌乱间,我赶紧摇摇头,就跟肇事的人是我似的——转身就逃逸了。

说来也奇怪,我本以为mark一个人之后就总是能在路上偶遇到他,但事实上是——即使我和他住在同一个宿舍区,两栋楼相隔也不远,我却从来没有过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感觉。

当我以为我这辈子只会在学校食堂和图书馆这两个地方遇见他的时候,迎来了一年一度的双十一购物节盛会。

像我这种穷狗是不配剁手的,但耐不住我有一群嗷嗷待哺且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自我放弃型死宅室友。

下午五点半,我正盖上笔帽,准备去食堂干饭续命,手机的消息提示适时出现在屏幕上,点开一看:「爸爸,申通快递拿一个,六点半关门啊。尾号您知道,爱您」

晚上十点半,我拖着无比疲惫的身躯回到寝室,把死沉的快递砸在室友脸上,室友边打游戏,边毫无诚意地说:“谢谢儿砸!”

就这样,我的身份在老父亲和小儿砸之间来回转换,我也被迫穿梭在校内各个快递点,一连过了好几天做牛做马的生活。

——要不是我总能在快递点遇到他,我怎么可能如此任劳任怨。

其实能遇上也不是那么巧合,毕竟我们拿快递的时间要么是饭前要么是饭后,可是能遇见他这么多回,还真是出乎我的意料。

连着一个多星期,我拿了十几个快递,就足足遇见过他五六回。

我再次站在这个什么通的快递点外面默默排着队,他刚巧领完快递从我边上走过。

我帮儿子们拿,估计他也是吧?

结果第二天我就见他穿了一双夺人眼球的新球鞋。再过一天我又见他穿了一件我没见过的厚外套。

……是了,天气逐渐转凉,冬天的气息席卷整个城市,趁着便宜买点冬衣当然无可厚非。

又过一天我再再再次在这个什么通的阶梯下面碰到他,这一回他好巧不巧就排在我的前面。嗯……比我将近高出十公分的他,站在我的前一梯——那高约二十公分的阶梯上。

那我四舍五入就算是和他的肾一般高吧。

就在我出神打量他肾的时候,他朝前走了一步。

“麻烦同学报一下手机尾号!”在快递点打零工的小哥高声吆喝道。

“2714。”

“名字?”小哥对照着快递包装上的收件人姓名做签收确认。

“贺劼。”他这样回答道。

我就这样在不经意之间知晓了他的名字。

趁着小哥帮我取包裹的时候,我偷偷看了他放在办公桌面箱子里留底的那张快递单,上面有他确认签收后留下的姓名。

我们学校收快递是要签名的,大多数人都把名字写得潦草狂放。

他却写得一笔一画、工整极了。

虽然不知他干嘛拿签快递练字,但正好方便了我——原来是这个“劼”。

劼,慎也,又固也,勤也。

是的没错,我查了这个字的百度百科,但不得不说,他给我的印象倒真有点人如其名的意思。

还有一件事。

每年新生在入学时都会收到学校统一办理的校园电话卡,同一届学生的号码只有最后四位不相同。当然,使用学校发放的电话卡只是联网方便,并不是硬性要求,像我就嫌麻烦没有换。

在回图书馆的路上我忽然就福至心灵,这样一来我岂不是有一定几率……知道了他的电话号码?

我打开通讯录,自作聪明地复制了一个室友的校园号,然后把最后四位改成了“2714”。

我就纳了闷,以我这优秀的耳力,以前做英语听力的时候怎么就那么费劲呢。

思虑再三,我还是创建了新联系人,并给他取了个模棱两可的昵称:

「可能是贺劼」

我抱着快递回了图书馆,路过他的时候,他忽然抬起头来看了我一眼。

那是很短暂的一眼,像刚好抬头时的不经意一瞥,但这也足够让我心神荡漾、脉搏加快。

——虽然我知道他看我,就如同在看一个相逢何必曾相识的、同是被双十一支配的天涯沦落人。

取快递高峰时期的那几天很快过去,我终于不必逡巡在各个快递点、终于回到了以前那寝室食堂图书馆三点一线的生活。

也终于……距离考研的日子,只剩下了最后一个月。

那原本就足够紧张、足够枯燥的学习生活,又变得足够烦躁、足够压抑。

我当初怎么形容的来着?

易焦虑、易绝望、易怀疑人生。

我现在就是这个状态,甚至更有甚之。从三月份开始一直复习到现在,我就从来没有过那种被知识充盈了大脑的感觉。

反而越是学习,越觉得自己是个智障。

在自我否定中咬牙坚持,是件很苦的事情。

贺劼就变成了那唯一一点点甜。

我备考能坚持到现在,自己都觉得挺不容易的。

我寝室一共四个人,就我一个人考研。秋招之后室友的实习工作基本敲定,三方协议很快就能签下来。

我每天早上睡眼矇眬,蹑手蹑脚在他们的呼噜声中出门,晚上头昏脑涨、戴着耳塞在他们敲击键盘的响声中入睡。

如果没有贺劼作为我的一点动力,如此这般逆流而上,我说不定已经放弃了。

冬天清晨的被窝粘人。

被闹钟叫醒的那一刻,脑海中浮现的声音一遍遍重复“算了吧、算了吧”。

可迷迷糊糊间却还有另外一道声音坚定又灵醒,一遍遍喃喃“贺劼、贺劼”。

这个名字对于我来说甚至比闹钟更好用一些。

我承认自己虽然不至于胸无大志,但也并没有什么远大高尚的理想信念,更不能完完全全身体力行地贯彻我的复习计划,好在我给自己找到了这样一个念想。

这个念想单纯而直白。

要是我真能上岸的话,我第一个要感谢一直以来勤勤恳恳的自己。

第二个就要感谢贺劼。

当然,我也只是内心活动比较丰富一点,做不出什么影响别人生活的痴汉行为。而且随着考试临近,我也能够在那种高压的氛围里,强迫自己去更加专注和高效地学习。

不过有些情况,我真的没法不去分神注意他——比如他正一步一步朝我……旁边的插座口走过来的时候。

冬天手机耗电很快,即使不怎么用,电量也是哗哗哗地往下掉。我当初之所以选择坐在现在这个位置,也是因为我旁边的梁柱上有一排插座口,十分方便。

其实图书馆自习室里的插座口很多,墙边、梁柱上都是有的。但他的位置不靠墙也不靠柱,到前后两根梁柱间的距离又恰好是差不多的。

他找插座口时,朝两边都看了看,然后他径直朝我这边迈步过来。

我尽量保持目不斜视,但是又真管不住自己的眼睛。我坐着看他,觉得他更高、更挺拔、更给人压迫感。

我便莫名其妙更喜欢他了。

他把手机充上电,站在我旁边玩了一会儿之后才放下手机走了。

我原本正在心动,却在他放下手机的瞬间瞥见了他的屏保——虽然没看太清,但轮廓大概是个女生的游客照。

算了。我心态要是不好,还考什么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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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人称小说《生物电》是一本纯爱小说,作者是好雨知时,主角为贺劼,生物电主要讲述了:默默喜欢贺劼很久很久,但只有通过学习的方法才可以接近他,为此自己做了很多的事情,只是想要出现在他身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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