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瑰色赞歌

瑰色赞歌

发表时间:2022-01-10 11:38

《瑰色赞歌》是一本纯爱小说,作者是复古未来主义,秦照泉江涵月是小说中的主角,瑰色赞歌主要讲述了:江涵月总是认为他的感情是一见钟情,但其实不是,他是观察秦照泉很久之后,才想要喜欢他。

网友热评:因为爱你。

瑰色赞歌小说
瑰色赞歌
更新时间:202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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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瑰色赞歌》精选

江涵月有一本书写了六年的日记,那里写着他和他的玫瑰。

他至今仍未忘记他第一次看见秦照泉时的悸动,像是干枯的幼苗遇上甘霖,在他的体里紮下根茁壮成长,叫他心甘情愿地献上一切养分,哪怕是自己的心脏。又像是久居黑暗的人首次遇见了烛火,飞蛾扑火般的追寻光明。于是他情不自禁地走向他,向他奉献自己的才能。彷彿生命的一切,连音乐也被赋予了意义,江涵月不再需要在深夜以自己的伤口和血作为灵感,他买了好几盆的玫瑰花苗,转为看着另外一种红。

他会想像着秦照泉的身影辗转难眠,却不像以往感到寂寞和无望。现实和音乐都美丽得难以想像,甚至能让他有资本去抛弃他从来没有需要过的“治疗”药物——连带那张单薄但彷彿在为他判下死刑的医疗报告。江涵月打开了一本全新的日记本,在里面记录下他的玫瑰,从栽种、发芽、成长到盛开。

而当这个高傲带刺的人在舞台上向自己靠近,在耳边低低地说些只有他能听见的悄悄话时——

“Je vois la vie en rose”

他看见了玫瑰色的人生。

于是他在舞台结束后,他冲动地带着秦照泉去到了学校里最美的地方。他看到秦照泉若有所思地仰望天空,蓝色的眼眸里像是被焰火燃烧着,他只是想:如果时间可以停在这一刻就好了。所以他打开了他最爱的歌曲,相衬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人。

它的名字是“La vie en rose”。

玫瑰色的人生。他的玫瑰,他的一颦一笑,他的人生。

江涵月不敢相信这株玫瑰愿意放下骄傲的姿态,和他这个孤独又不合群的人起舞,甚至愿意看着他的双眼。那一天他不记得自己是用何种的心情跑回宿舍,他近乎是兴奋地捧着自己的双手,在空无一人的夜晚书写下源源不绝的灵感。江涵月从来没有感受过如此强烈的悸动,彷彿手心都在颤抖,心脏快要停跳,一切的美好都出现了意义。

“美丽、高傲、冷豔,所有褒义词都与之相衬。”

他在“玫瑰种植日志”如此写到。

“我的灵感源泉,我的缪思,我的玫瑰。”

我的。

江涵月的。

可是他会枯萎吗?

江涵月突然在一场舞中想到了这个问题。这时候他们正在做出一个旋转动作,江涵月差点因为走神而绊倒了,可是他并不在乎。会枯萎的话,是不是做成干花会比较好?江涵月看着秦照泉的脸庞,他正抿着唇,汗水从额角流下来。

秦照泉仍然在握着他的手,低下头问他这首歌的名字。江涵月如实相告了,只是没有告诉他意思,他想,果然还是不要了,做成干花的话,就再也感受不到这股温度了。世人说:如果你渴望一朵花,你会采摘它;如果你爱着一朵花,你会灌溉它。

所以江涵月微微地仰头,亲上了秦照泉的唇。他感受到了秦照泉的吐息,温暖的体温,是鲜活的、美好的。

是因为我,也只有我,江涵月想。

养分唯一的功能是被植物摄取,但秦照泉的世界不只是有江涵月。江涵月首次意识到这个问题是在玫瑰开花的两年后,那时候的他早就建构好了一座理想的花园,那里本应只有他和他的玫瑰——他总是会待在秦照泉的身边,带着他在校园内到处跑,往他的歌单加入那首歌曲,让秦照泉每次听见这首歌都彷彿在听他无声的告白。

直至他在某个放学后的下午看到了教室里往秦照泉手上塞情书的女生。

他们的“组合”在学校中刚刚有了些名气,他的玫瑰正开始绽放青涩的花蕾。江涵月不记得那个人的脸是什么样的,只记得秦照泉修长的手指和夹在其间、淡粉红色的信封。秦照泉的脸上没有太多的表情,他果断地回绝了眼前看起来泫然欲泣的女孩。秦照泉冷漠时的声音是没有起伏的,淡然地带着无法跨越的疏离感,彷彿只是在宣布一些无关痛痒的事项:

“我不会谈恋爱。以前不会,现在也不会。”

“我不需要任何人的妨碍。”

不需要任何人的妨碍。

江涵月对自己重复着。那个女孩从后门跑走后,他装作刚刚到来的样子,小跑着来到秦照泉的跟前。他很想问他刚才发生的一切,但江涵月忍住了,他在等待秦照泉的反应。也许他会皱着眉头、厌烦地对他抱怨,或者是对他谈论自己的恋爱价值观,江涵月可以保证自己绝对能普通地笑着,一贯地说些听上去似是而非的话语来轻松带过的。但出乎江涵月意料地,秦照泉什么也没有对他说。彷彿这又是一个毫无新意的上学日,彷彿江涵月只是一个与过路人无异的旁观者。

没有人能走进玫瑰孤高自傲的人生中。

江涵月撑着木制的课桌,面对着从窗外直射而入的夕阳馀晖,在橙红色中瞇着眼睛,装作若无其事地开口。

“喂——你觉得我是什么啊?”

是一个看似很莫名其妙的问题,江涵月的脑海里只闪过了不久以前,在天台上,他们两人紧紧相握的手和舞动的韵律。

然后江涵月等了很久,久到他以为自己不会等到回答了。沈默依旧在蔓延,直到秦照泉低着头说话。

他说:你要比我更清楚吧。

他说得如此的轻描淡写,就像江涵月对他的意义连一个词汇也不值得,只能得到他一句模稜两可的评价,其后隐藏在他扬长而去的身影里。

江涵月站在他的影子里往前走。

玫瑰的刺很尖锐,很痛,也很苦。江涵月在他的日记本里写着。

玫瑰在江涵月的心中扎根绽放,而他第一次如此鲜明地感受到血肉被逐渐吸收殆尽的感觉。这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对江涵月而言尤甚。伴随着名利而来的,是成倍增长的恶意的和怀疑,秦照泉的冷漠使他从来都不为陌生人的片言只语动摇,他只会嗤笑着挑眉,嘲弄那些人溢于言表的嫉妒。

但江涵月不是这样的人。

江涵月的人生是由不同人堆砌而成的,像是一座摇摇欲坠的积木斜塔,易碎而纤细。因此他的自我保护机制便是躲藏——用天真遮掩深埋其中的脆弱,用一笑置之麻木痛楚,彷彿这些深入骨髓的伤口从不存在。因此他不自觉地隔绝了任何人想要向他表示的好意和关心,就像他从来也不需要。

最后剩下苦苦维持的只剩下江涵月对某个身影的执念,组成了江涵月的整个根基,连血液里流淌的、心脏呼喊着的,都是同一个名字。

如泉水般优雅温柔的名字。

这脆弱的三个字经不起打击。江涵月总是要花大量的时间从其他人的冷言冷语中恢复,这些伤害却随着时间变得越发强烈。他经常听到那些人说:

那个“组合”是什么鬼?高傲的“秦照泉”和他愚笨的追随者?

如果不是贪图免费的乐曲,谁要和那种人组队?

那个“秦照泉”真会算计啊——既能佔用曲子,还可以成为组合的主角。

他旁边的人也只有脸好看了吧……还真荒唐啊。

江涵月一直都是不安的、焦虑的、怀疑的。没有一个特别的引火线,只是一个普通的舞台后,江涵月像是叙述着什么平常至极的事情一样,甚至听上去就和他一贯的“无理取闹”一样。

“秦照泉——”

江涵月抓住了秦照泉的手腕,拉长了声调,假装自己看不到秦照泉脸上的烦躁。他动了动嘴,像是停顿了一下又开口问道。

“你喜欢我的表演吗?啊,不许说谎!”

他似是普通地问着自己的演出,却更像在问你喜欢我吗。秦照泉的表情从不耐烦微微松动,变成了带着不解的冷淡。他的眉头皱起,像是在嘲弄这个无意义又不值得回答的问题。于是到最后江涵月也没有得到回答,秦照泉甩开了他的手,在离开之前又像想起什么的对他开口。

“别浪费我的时间……你到天台等我吧。”

江涵月笑着应了他。只是在秦照泉彻底离开他的视线以后,他低头看着被甩开的左手,闭着眼,把嘴唇轻轻地贴上手腕,连手掌都在颤抖着。然后他就像平复似的用力睁眼,往手腕外侧狠狠地咬出一个血淋淋的印子。

如果没有人赋予江涵月意义的话,他会主动去寻找。

这是他所能作出的最后挣扎。

于是秦照泉在打开天台的门之际被在门后等候着的江涵月吓了一跳,接着他就被对方缠着绷带的手抓住了手臂,还未来得及问就被扯住往楼梯走。江涵月很少用蛮力来对待秦照泉,所以他趁着秦照泉诧异的时间把他带到了自己的宿舍门前。

接着他开门,把秦照泉推在床上,锁门,毫无原因但又水到渠成。

至少他对这样的自己还是有慾望的,江涵月想。

新的“意义”和“功能”找到了。他还可以留在他的身边。而这种方式持续了很久很久,久到他舍弃了最初的培植方法。

在他们毕业的那一天,在完成了最后舞台后的天台上,江涵月播着那首歌,半坐在油漆剥落的栏杆上。江涵月已经想不起他们已经有多久没有跳那首没有名字的华尔滋了,他和着播放的音乐哼歌,往下俯瞰。他们在秦照泉的愿望之下的确站到了这里的顶端,江涵月觉得自己从很久以前便已经预想到了,从那个没有得到回答的放学后,从那个关系变调的黄昏。名利不仅会带来争执和妒忌,还会改变一个人。但他还想再试试,他捧着那枝在他心里成长的红玫瑰,狠狠地刺向自己的手指。

他仰着头,往天空伸出手,手臂若隐若现地露出被长袖演出服掩盖的绷带。

“——我不会再表演了。”

这次他没有去看秦照泉的表情,而他也没有获得长时间的静默。

“好吧?我不是已经告诉你我打算专注在模特事业了吗?”

江涵月偏过头来。秦照泉看不到他颤抖的睫毛,只看见他的嘴角上勾,在逆光里黯淡的绿瞳温柔地看着他。

“我知道呢——我只是想告诉你。”

黄昏下的世界泛着温柔的橘色色泽,他清亮的声音也隐藏在其中,柔然地穿透而出。明亮而淡然,像是纯净的木琴音,叫人听不出蕴含的情绪。

不知道、不需要、不在乎——接着呢,接着是什么?。江涵月想,这些都不值得秦照泉深究。他总是对未来有着很美丽的幻想,那里有偌大的世界,有盛开的花卉,有他和他爱的人。然而这个在这个璀璨而幸福的美梦中,他首次看到了如此明显的裂痕。不协调,不和谐,是丑陋的——

然后他醒觉了。

这只是理想啊。

他的世界灰暗而无光,却守着了这个幻梦。像是荒漠中的一口绿洲、废墟里的鲜黄万寿菊,荆棘丛生处的一支玫瑰,彰示着光明、希望、幸福,美好得格格不入。

但是他们说:破烂不堪的地方不需要这种过分的美丽。

然后他们开始毁掉江涵月的光,使它破碎得连江涵月自己也拼不回。

但他至少仍在守着残骸的碎片。

到什么时候?江涵月说不清楚。理由?他给的一切都没有被珍惜的意义——除了“那一个”,在那一天、那个宿舍,不被任何人所知的“那一个”暂时还是绝无仅有的。

江涵月突然庆幸了起来。

他用一种别样而无可取代的方式令玫瑰在颓垣败瓦中盛开。

秦照泉在惨白的灯光中弯下身子。

他在公寓的浴室里撑着盥洗盘,近距离地瞪着镜子,镜中的人看上去愤怒至极,狰狞得和杂志上那个完美无瑕的秦照泉沾不上一丝关系。他像是无法自控地呛出喉咙里的异物,咳嗽剧烈得近乎窒息。不久后洁白的盘里就积聚了鲜红糜烂的玫瑰花瓣,连镜子上也溅上了猩红。

秦照泉很想狠狠地尖叫出声,想要把眼前所有倒映出自己的物体打碎,想揪着江涵月的领子恶狠狠地质问他——但问题出在这里。秦照泉闭了闭眼,江涵月不在。

这都是些什么玩意,这世界肯定出了错。秦照泉想起江涵月在离开一段时间前给他看的帖子,不合时宜地想起那个过分儿戏、过分浪漫的单词——花吐症。他不想接受这件荒唐的、像是在欺骗恋爱中的小女孩的所谓“病症”,却无法控制地在脑海里暗暗比较自己的“病征”。

但这个问题就涉及到些过于深入的地方了,那些本应被束之高阁、不见天日、不被任何人所触碰到的脆弱深处,被迫从心脏狠狠地撕扯出来,放在众人面前被当成异类般观察评论——所以秦照泉从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心甘情愿又甘之如饴地把自己的弱处完全交托予他人,彷彿即使被蹂躏摧毁也毫不在意。

世人对这种行径赋予了一个甜蜜的名字,像一颗糖衣毒药,叫人成瘾、越陷越深。

换句话说,这是恋爱。

是秦照泉从来嗤之以鼻的东西,但他却和这种荒唐的东西划上了无法分割的联系,而导致他掉进这种陷阱的罪魁祸首,却完完全全地从他的生命里消失了。大概率只是像一只炸毛的猫咪,因为些小脾气所以暂时冷落了自己,但这确实是一个不合时宜的脾气,秦照泉皱着眉头想。

这次他也许没有这么大的耐心去稍微处理这个人了。

他翻开了那本墨绿色封面、看上去残旧不堪的日记,是江涵月唯一留下的东西。他看到了江涵月那株火红的玫瑰从发芽、生根、盛开、再到枯萎的过程,过程叫人叹息,却又挑不出毛病一般的顺其自然。他突然读懂了些不堪入目的东西,令人难以忍受,又从未在人前展现。

他想到了那盘在窗边黯淡枯黄的花卉,想到了那些沾血的玫瑰花瓣,他们都是“江涵月的玫瑰”。

秦照泉睁大了眼睛,他的脑海里播放着那些像投影片一样的回忆,他想他明白了。他想起了他们的华尔滋,江涵月对他的吻,他们变调的关系,以及彷彿日渐生硬收敛的江涵月。

江涵月爱着他。深深地,热烈地,从未变化,像是扑火的飞蛾,又似是在心头烧灼的火,在胸口的朱砂痣。

他也会为秦照泉做任何事,包括成为他的解药。

所以他在那个动盪的学院选择了秦照泉,选择了奉献他的才能和成果,在那个孤单的天台上选择了把舞台让给他一人。他是秦照泉的兵器,也可以是解闷的工具,更可以成为“解药”——用一个吻,去拯救秦照泉的生命。

单单只是一个吻,只是嘴唇和嘴唇之间的触碰,不需要感情的交流,就像过去一样:扯着江涵月半长的头发,掐着他脆弱的颈项,让他做出一切秦照泉所希望的事情。

他又回想了一次那个贴文,上面写的是“爱人的亲吻”。

“爱人”,爱我的人。

秦照泉的脸庞上终于展露了一个虚弱的微笑。

他的确不需要恋爱,不需要这些若有若无的飘渺情感,更不想要与这些愚蠢的感情波动所带来的、无稽荒谬的病症。

所以。

最后一次为我所用吧,江涵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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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瑰色赞歌》是一本纯爱小说,作者是复古未来主义,秦照泉江涵月是小说中的主角,瑰色赞歌主要讲述了:江涵月总是认为他的感情是一见钟情,但其实不是,他是观察秦照泉很久之后,才想要喜欢他。

网友热评:因为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