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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岁

二十七岁

发表时间:2021-04-09 10:54

纯爱小说《二十七岁》的主角是冯乐许正文,是作者平涯里倾心创作的一本小说,该小说主要讲述了:冯乐他觉得他有点奇怪,他明明记得自己之前是想要找个媳妇的,但是现在他怎么变成了许正文的媳妇?

属性:有点摸不清这故事的发展。

二十七岁小说
二十七岁
更新时间:2021-04-09
小编评语:想必这就是我嫂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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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岁》精选

“我要纳妾!”

二叔一拍桌子,义愤填膺道。

“不得行。”我拆了包小饼干,一边啃一边说,“条件不允许,咱这儿现在是一夫一妻制。”

“啊呀,”他愣了一下,思索片刻,又道,“那,那我把她甩了,再换个新的!”

“也不得行。”我说,“二婶要把你活活剁了。”

“啊呀。”他下意识瑟缩了一下。

我又将魔爪伸向下一包饼干。

二叔委屈巴巴地说:“我也不想离,可是她心里没我了,一走了之,回娘家那么多天,也不来看看我。”说着说着就嚎了起来:“乐乐啊,我想你啊... ...”

我猛灌一大杯水。噎得慌。

二婶其人,我至今未曾见过面。

据二叔描述,我这二婶是又好看,又聪明,有文化,有气质,泼辣还有魄力,是他拿后半辈子的好运气换来的。

上大学那会儿,他宿舍的老四看上了英语系一个姑娘。于是几个理工男去图书馆跑了好几趟,拼凑出一首酸不拉几的情诗,再陪着老四去找人家表白。他和其他舍友在后面助阵壮胆,老四在前头捧着那张皱巴巴的纸,抑扬顿挫地念:“... ...约翰邓恩为证,我将用百岁光阴来赞叹你的双眸,凝视你的额眉... ...”

这首诗写得实在磕碜,姑娘拧着眉头大步冲过来把老四揪走,边走边说:“答应你就是了,可别在这里丢人现眼了... ...”

虽然结果有点惨烈,但总算是抱得美人归。二叔和其他舍友纷纷为老四喝彩,当是时,身后传来一声轻不可闻的嗤笑,以及一句,“傻X。”

他回过头,只看到一个背影。轻盈的短发,单薄的白衬衫,在四月春光与拂面暖风中,晃得他有些失神。

哦,想必这就是我的二婶了。

二叔去问了一圈,得知此人叫冯乐,是英语系的高岭之花,无数人为她的孤傲折腰,却又为她的孤傲止步。

二叔想做一回折花之人。

他在外院那里蹲了几天,才堵到这朵花。

“喂,冯乐!”

冯乐刚下课,胳膊底下还夹着课本。她闻言转过身,瞟了二叔一眼:“我们认识?”

这一眼让二叔的心都酥了半边。他顶着胸腔里的打鼓声,往前又走了两步:“你,上周五,为什么说刘志阳是傻... ...傻... ...”后面那个字他念不出来。

她歪着头,在回忆里搜索了好一会儿,才想起这档事。“哦,那个呀。”她说,“他让你来揍我了?”

“不是,我就是想知道为什么。”二叔说。

“To His Coy Mistress的作者是Andrew Marvell,跟John Donne八竿子打不着。”

这一串洋文让二叔听得有点蒙,他眨眨眼:“土... ...土什么?”

冯乐又嗤笑了一声。

二叔的心酥了个透。

她走到二叔面前撕了张纸,一边写一边缓慢的念出声:“To... ...His... ...Coy... ...Mistress, Andrew... ...Marvell, John... ...Donne。上礼拜在教学楼底下表白的是你朋友吧?他念的那玩意儿里有一句什么双眸什么额眉的,出自《致羞怯的情人》,作者是安德鲁马维尔,约翰邓恩没法替他作证。懂吗?”

当初他们宿舍为了帮老四写情诗追那个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的姑娘,找了一些英文情诗做素材,结果拼凑的时候拼岔了,把作品和作者都对错了。

此时二叔正盯着人家的侧脸神游天外,只下意识附和道:“啊,确实。”

冯乐将纸拍在他胸口:“回去转告那个刘志阳,多读点书,没事别来英语系现眼。”

二叔酥软的心遭了这一记温柔的化骨绵掌,魂儿都飞走了。

回宿舍后他躺在床上对着那张纸看了很久,说:“英语系的人真有气质啊。”

老四刘志阳正沉浸在脱单的喜悦中,搭腔道:“是呢。”

“字写得也好看。”

“对。”

“手也很软。”

“嗯... ...嗯?!”

宿舍里的兄弟们马上察觉到这里头有桃色故事,正要对他严刑逼供,而二叔早已一跃而起,窜去图书馆了。

二叔去找了安德鲁的书,将那首英文诗抄下来,再拿出冯乐给的纸条一对比,越发觉得自己的字不堪入目:冯乐写的英文字母会统一稍稍倾斜,冯乐的练笔很流畅潇洒,冯乐的y收笔会向右上飞出,冯乐的... ...

冯乐。

二叔又去堵人了。

“有事?”

二叔挠了挠后脑勺,说:“那个土... ...土... ...就是安德鲁的那首诗,我去看了。”

“然后?”

“写的挺好的。”

“就这样?”

“嗯。”

“那我走了。”

“喂,冯乐!”

“干嘛?”

“你... ...你慢走。”

冯乐又不走了。她转过身问:“你叫什么?”

“许、许正文。”

“许正文是吧,”她念了一遍那个名字,“我记住了。”

当天傍晚,二叔脚不沾地地飘回宿舍,一进门就被室友揪住领子按倒在床铺上:“你是不是看上谁家的白菜了?老实交代,饶你不死!”

二叔把脸埋进棉被里不做声,大家就从红透的耳尖上看出端倪。

于是他们松了手,纷纷说:“哥几个收拾收拾家伙,准备写情书啦。”

冯乐大概也开始习惯了这个人,每天下课走出教学楼时,都会往边上的老槐树看一眼,看看树底下有没有一个二百五拽着衣角杵在那儿等着。

二叔往她手里塞了一瓶冰汽水:“天气热,给你喝。”

冯乐拧起眉头,狐疑地看看汽水,再看看他。“你到底想干什么?”她甚至要以为这个人是来报当初的一句“傻x”之仇的。

“我... ...我就是想跟你... ...”越往后头埋得越低,越往后声音越小。

“跟我什么?”

“跟、跟你交个朋友... ...”

“交朋友?”

“嗯。”

“你 ,跟我?”

“嗯。”

冯乐又嗤笑了一声。

后来,在二叔锲而不舍的追求,以及全宿舍共同奉献的数份惨不忍睹的情书的加持下,冯乐兴许觉得放这个傻子出去危害社会有损阴德,就舍身取义,把二叔给收了。

后来,他们毕业,冯乐跟着二叔去创业。

后来... ...

没有后来。

二叔的记忆,到此戛然而止。

小时候,我老是往二叔那里跑,因为我喜欢吃的那种奶油小饼干,只有二叔才会买。他说:“你二婶也喜欢吃这个。”

我听他说了很多二婶的事,却始终没见过这个人。

我问我妈:“二婶是不是死了呀?”

我妈慌忙捂住我的嘴:“这话可别再说了。”

她不让我去找二叔,奶奶说:“让他去吧,也许多看看孩子,阿文就想通了呢?”

小饼干我吃了一包又一包,从七岁吃到二十七岁。

而二叔始终停留在他的二十七岁。

老四最后跟英语系那个姑娘结了婚,宿舍其他人也各自有了事业和家庭,他们每年都会来找我二叔聚聚。

二叔摸着无名指上的戒指,不好意思地笑道:“可惜乐乐不在,她就是爱使小性子,动不动就要回娘家。”

其他人附和道:“那是,她大学时就是出名的犟脾气。”神色却是怪异的。

我私底下问老四:“刘叔,我二婶到底怎么了?”

他叹了口气:“当初家里要是能同意他们俩的事,也不至于变成这样。”

我觉得很诧异:“我二婶多好啊,为什么不同意?”

老四说:“但凡冯乐是女的... ...”

原来如此。

不是她,是他。

英语系里面对女孩子不感兴趣的男生很常见,但二叔的室友还是对他的突然出柜表示了诧异。

老三的反应尤为强烈。“啊呀,”他咬着指头,慌张道,“你喜欢男的,那我整天在你面前光着膀子,你会不会对我有想法?”

二叔冷笑:“你过来,咱俩拼拼刺刀。”

老三砸过去一个枕头:“滚你妈的。”

不管是男是女,既然答应了帮兄弟追人,就要帮到底。再说冯乐除了性别不对,哪里都挺好,能追到手就是这傻兄弟赚了。

有一天,冯乐突然说:“你对我有意思吧?”

二叔慌了,啊,这个进度太快了。

“是有点吧,”他小声嘀咕了一句,“有那么明显吗?”

冯乐叩叩桌面:“你就差把‘我想追冯乐’五个字写在脸上了。我劝你啊,尽快回头,及时止损,这条路可不好走。”

二叔又嘀咕道:“这事儿哪能说回头就回头,我总不能止损了让你一个人走吧。”

冯乐愣住了。

然后他俩就成了。

毕业后,家里开始催婚,二叔有意无意地透露了一下冯乐的存在,结果遭到了强烈的斥责。他对冯乐口中的“这条路难走”有了大概的了解。冯乐那边也是反对态度,于是两人合计了一下,就搬出来一起住。难走归难走,有人陪着,就没什么挺不过去的。

事业起步是艰辛的,他们住地下室,吃泡面,每个月都把一分钱掰成两半花。躺在床上,二叔看着冯乐的侧脸,和回忆中的那个人一对比,发现现在的冯乐跟着他吃了太多苦,憔悴不堪。

他的乐乐不应该这样。

冯乐说:“哪能说回头就回头,我也不能让你一个人走。”

他眼眶一热,将人搂得更紧了。

这样的日子没能过多久。

出租屋的门歪歪斜斜地开着,他走进去一看,不大的单间里挤着不少人。屋里一片狼藉,里头的人分成两拨,一拨是他的家人,另一拨,应该是冯乐的了。冯乐坐在床沿,头发和衣服被扯得凌乱,脸上还带着伤。

“你来的正好。”一个穿着得体的女人把他拽过去往地上一推,“就是你,就是你害的我儿子!”

奶奶随即大骂:“你说谁?你儿子看着娘里娘气的,谁勾谁那不是明摆着吗!”

“你再说一遍!”

两帮人又打了起来,二叔挪到冯乐身边,握住了他的手。

奶奶眼尖看到了,痛苦地呻吟一声,捂着心口缓缓倒地。

“妈!”二叔急忙赶过去,冯乐的家人不想闹出人命,也纷纷撤开。

奶奶攥着二叔的衣服,气若游丝地说道:“阿文,听妈的,断了吧。”

冯乐的母亲也过来哭求道:“放过乐乐吧,就当阿姨拜托你了,阿姨给你跪下了。你知不知道,他本来可以进编制,本来可以去深造的啊!”

这句话仿佛惊雷,劈在他的心坎上。他从来都不知道。

如果不是为了他,冯乐会依照应有的人生轨迹,拥抱大好前程,斯文体面地站在亮堂的讲台上,而不是缩在潮湿阴暗的地下室。

他看向冯乐,冯乐神色淡淡,没有起伏。

这边冯乐的母亲跪着,他连忙将人扶起来,那边他自己的母亲却开始翻白眼,仿佛快要背过气去。“妈!”“姐!”“嫂子!”一时间他被四方的大呼小叫和嘈杂包围,他觉得自己像身处在一个高压锅里,下一秒就要被压碎——

“许正文。”

霎时万籁俱寂。

冯乐的声音解救了他。

“我们分开吧。”

他冷静了下来。

他看看冯乐,那双眼睛不知道什么时候染上了悲戚之色。

不该是这样。

“好。”他说。

于是他跟着家人回去,过起了他们想要他过的正常人的生活。

爷爷奶奶催婚倒没有催得那么急了。他们觉得,把二叔从那个男人身边弄走,主要的威胁就没有了,剩下的可以从长计议,来日方长。

二叔也不急。他和冯乐买过一对戒指,是便宜的素圈。冯乐没把戒指退回来,就说明感情还没断。他幻想着,哪天家里松口了,他们还能在一起。

半年后他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那头是个女孩,刚刚哭过,上气不接下气的:“是、是许正文吗?我哥他,他出事了... ...”

他忘记自己是怎么坐车去冯乐老家的了。

冯乐的家人觉得,为了远大前程,这个毛病非根治不可。他们打听到有个地方可以矫正取向,就交了几万块钱,让那些人把冯乐绑了过去。

吃药,扎针,电击。

冯乐受不住,把自己吊死了。

死的时候,瘦的只剩一把骨头,没有人形。

二叔赶到时,最后一面见不上了,他只来得及看到冯乐的遗照。

大学时的冯乐,朝气,鲜活。

囿于一方骨灰盒之间。

他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他在病房里醒来,睁开眼,看见的是红着眼眶的父母和兄妹。

“你们怎么都过来了?”他缓缓坐起身,又突然想起了什么,紧张地往左手一摸,摸到戒指还在,才松了口气。“对了,我媳妇呢?”

我爸说:“你哪来的媳妇?”

二叔赧然道:“哦,就是乐乐。”

奶奶闻言,放声大哭。

小姑背过身,抹了抹眼睛。

我爸说:“冯乐死了。”

二叔脸色骤变:“不可能!别骗我!我昨天还和他在一起!我要去找他!乐乐!乐乐!”说着就要往外跑。在场的男人按住他,女人去叫医生,打了镇定剂,才算消停。

医院说这个问题很难解决,只能先顺着患者来。

出院后,二叔又恢复了正常,该工作工作,该做生意做生意,走到阳光下,活成正常人的样子。而冯乐作为他的爱人,活在了他的记忆里。谁要给他介绍对象,他就亮出戒指,说:“我有媳妇了。”

偶尔在夜深人静时,他也会一个人躺在床上哭:“乐乐啊,乐乐啊... ...”

他的乐乐会给他一耳刮子,一如既往地睨着眼说:“瞧你这磕碜样。”

他会带着脸上的刺痛和泪水,心满意足地睡着。

家里人怕他又出事,就不敢再提冯乐,也不敢再提结婚。

有一天,爷爷踌躇了很久,说:“我打听到有个地方,可以治这个疯病... ...”

小姑忍无可忍掀了桌子:“你们要把他也逼死才甘心吗!”

他们对着一地杯盘碎渣,相顾无言。

于是此事就此揭过。

过年时,小姑的儿子小飞把他男朋友带回来吃饭。

小姑闷了一大口酒,重重地搁下酒杯:“那个男孩子,家里也是不同意,把他扫地出门。我说那你来我家,我还乐意多一个儿子。”

一桌人都沉默着。

二叔开口了:“挺好的,挺好的。”

回家路上,我妈揪着我的衣袖,小声道:“也不知道造了什么孽,老许家一个个的... ...幸亏我儿子没这个病。”

我把袖子抽出来:“妈,别说了。”

年后去拜访二叔,他穿着皱巴巴的睡衣呆坐在椅子上,胡子像是几天没刮,不修边幅。

我大呼:“二叔诶,你可去打扮打扮吧,不帅了二婶就不回来了。”

我走过去一看,见他生了白发,脸上也多了很多皱纹。他到底快五十了。

他的眼睛里曾经住着二十七岁的灵魂。

他拿出了一张纸,纸上带着陈旧的折痕,皱巴巴的,写的是三行英文:

To His Coy Mistress

Andrew Marvell

John Donne

“我也该醒醒了,不能总拖着乐乐,不放他走。”

他当着我的面,烧掉了那张纸。

他彻底好了。

也彻底好不了了。

Thus, though we cannot make our sun

Stand still, yet we will make him run.

——To His Coy Mistress

这样,即使不能让我们的太阳长驻,也能让他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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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岁
纯爱小说《二十七岁》的主角是冯乐许正文,是作者平涯里倾心创作的一本小说,该小说主要讲述了:冯乐他觉得他有点奇怪,他明明记得自己之前是想要找个媳妇的,但是现在他怎么变成了许正文的媳妇?

属性:有点摸不清这故事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