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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轨日记黎桑

出轨日记黎桑

发表时间:2021-07-25 09:13

主角为黎桑叶壬衫的小说《出轨日记》是一本纯爱小说,小说出轨日记由作者养鹅的热心市民所著,主要讲述了:叶壬衫从一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所以对他来说黎桑并不重要,而其实他身边的所有人都不重要。

网友热评:重要的只有他自己。

出轨日记黎桑小说
出轨日记黎桑
更新时间:2021-07-25
小编评语:所有人都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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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轨日记黎桑》精选

我给我的情人们依次编上了号,从1号开始。

1号是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在我的公司做实习生,几次交谈之后我认为他是一个很可靠的人,于是我们就开始了短暂又秘密的交往。我能记得他也是因为那是我第一次出轨,他故意在我衣服上喷上了不属于我的香水,我吓得一身冷汗,但黎桑只是顺手把它丢进了洗衣机。

5号是我的客户,那个时候我急功近利,想要做笔大生意,就像那些烂俗小说里的情节,我们互相出卖的肉体。方案的反响很好,我大赚了一笔,随后便快速地结束了这段关系。那笔钱我拿来给黎桑换了一辆车,虽然离他的生日还有半年,但我喜欢看到他惊喜的表情。

17号是一个情人惯犯,我不幸中套。我们糊里糊涂睡过一次,他偷了我的钱包逃跑,我没有计较,但他最后因为毒品被抓,我和黎桑还去旁听了那场判决,也算是他活该吧。

之后都是一些不值得一提的过往,我会把一些令我印象深刻的记录在这本日记里。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写这些,哪怕我心中有过一丝忏悔也不应该如此。

曾经有几个人问过我,为什么不是从0开始。我会告诉他们,0号是留给黎桑的,我的初恋,我的高岭之花,我的合法伴侣,他是我这一生中唯一爱的人。

我们结婚十年,从初中就认识了,经历过热恋、争吵、分手、平淡。我在他面前毫无保留,他也永远包容。大学毕业那一年,我们正式成为了所有人眼中的“有情人”,他很忙,几乎泡在实验室里,我们偶尔会在家里一起坐下来吃一顿饭,但是大部分的时间我都是在楼下等他去吃一家叫做“胡记麻辣烫”的夜宵店。

他对豆类过敏,不喜欢吃辣,爱吃麻辣烫里的油条,不能忍受碗里有大蒜,所以陪他吃饭算是一件很幸苦的差事,但,我乐在其中,一直坚持到他博士毕业。之后我向他求婚了。

那么,我们如此相爱,为什么我还会出轨呢?

7号是一个很冷静的理科生,我们做完之后去泡澡,躺在浴缸里他简单地给我分析了一些人脑处理信息的方式,总而言之,他把这样的行为特征称之为“惯性”,就像是宇宙施加给地球的惯性致使它有了重力加速度一样。我和黎桑在一起太久,久到大脑习惯了他的存在,就像是我的手和我的脚,所以有时候才会选择性遗忘“我已经结婚了”这件事。

这个7号在床上的时候也喜欢这么狡辩,他说我不是爱黎桑,这是末年夫妻的通病——把对方当空气。我不能忍受他这么说黎桑,浴缸里的水温变凉之后我就提出了分手,和之前的六位一样,他的脸上也有难以言喻的惊讶和难过。

现在想来,我出轨的理由没有这么简单,但也不是很复杂。

我爱黎桑,但我的爱里掺杂了很多不同的情感。首先是崇拜和羡慕,他可以随心所欲地读自己喜欢的专业,和自己喜欢的人结婚,把大部分的时间都用在了“陪伴自己”这件事上。他活着的信条便是“节约”,甚至有时候我会认为跟我结婚也是为了省去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并不是非我不可。还有恨,我恨他可以这么轻松地得到一个人的心,恨他在我们吵架分手的时候能够那么轻易地投入另一个人的怀抱,恨他是一个实心的人,我终究在他那里得不到一点位置。

我和黎桑说今晚要晚点回去,公司有项目要做走不开,估计要熬个大夜。他的声音听上去昏沉沉的,像是还没睡醒,我哄了他几句就挂了,再一抬头的时候天亮了一半,程序好没跑完,我站在落地窗前,血橙色的光晕染红了一大半的天,我突然觉得有些冷。

黎桑最近一直在研究所和学校两头忙碌,像只陀螺。正值毕业季,他忙着送人,我忙着接人,谁也顾不上谁,这样聚少离多的日子让我突然想到我的第一次出轨。

1号是我成立公司之后面试的第一个应届生,他是一个很害羞的孩子,戴着乖巧的圆框眼镜,可以想象出来他在平时低头飞速走过大学校园里情人坡的样子。我时常看到入迷,想象薄薄一层镜片背后的模样。然而真正见到之后也不是那么的惊喜,他和所有人一样,会在极度兴奋的时候落泪,我会耐心地帮他擦掉眼泪,抱着他哄上一会儿,之后他吃到了这个套路,开始变成了一个有些讨嫌的爱哭鬼。

最后的三面是中层领导的群面,他挤在一群实力超群的同龄人不知所措,对自己极度不自信,说话的时候总爱咬断最后的尾音,好让我留存对他的幻想一样。事实上能走到最后的人都有一定实力,这场面试只是在测试他们各自适合的岗位而已,能力强的去了业务部、事务部,唯独他,讨论半天的结果还是决定留他做一个对内的文职,当时我正好缺一个可以帮我规划日程的秘书,而他也正好符合我的一切要求。

我和黎桑说起过1号,起初我对他还没有任何好感的时候用词也比较简单:一个傻愣愣的大学生,黎桑笑出来,从我嘴角抹去三文鱼的酱汁,说我很不尊重人。从那以后我开始认真观察起1号来,首先他不傻,只是因为内向有些认生而已,其次他是一个反应很快、很有条理的人,能够在短短一个月之内将我的日程安排整理得井井有条,等等。黎桑经常说我对人要求太苛刻,我想也是,我一直爱的人如此完美,便造就了我独到的品味也不一定。

唯一一点我不太满意的是,1号喜欢在各种文件上贴便签纸,三张起步,小米字一条条写满注意事项或者是文件要求,但是通常情况下我并没有那么多时间阅读他的要求,这么做无疑是在夸张炫耀他的归纳能力。那天也是1号第一次当着我的面哭出来,我把这件事说给黎桑听,黎桑摇头叹气,他不怪我的不讲理,而是怪我把别人弄哭了。

我说,但是这件事是他做错了,我必须要指出来。

黎桑说,叶壬衫,看你干的好事,有时候你也挺气人的。

黎桑从不会哭,即使有时候我们会据理力争一些问题,生气的时候会叫我的名字,三个字的大名,但最后他都会以各种逻辑反推出我的漏洞,从而让我自发地觉得自己蛮不讲理。因此我对待1号的态度有一部分是从他那里学来的。但是黎桑因为这件事和我生气,我无法理解。

随后他就收拾东西回研究所了,留下狼藉的我和一条不知道该不该发出去的消息。我问1号想不想出来谈谈,没想到他答应得很快,令我猝不及防。半小时后我们一人点了一杯柠檬威士忌,在吵闹的电子音乐中各自沉默。

我说,对不起,今天的态度不太好。

1号有些惊讶,慌忙之下不小心碰倒了吧台的桌灯。借助昏暗的光线,我看到他脖子上有一条项链,造型很独特,是一个水滴形状。于是我问他这东西有没有什么由来,他说这是他初恋对象送的。答案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我故意笑着打趣他说从来没听过他还有对象这回事。1号停顿了一下说,男的,火警,去年牺牲了,一部分骨灰被做成了这条链子,天天戴着,算是一种陪伴。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感觉开了一个不怎么样的头。

黎桑打了个电话问我几点回来,我支支吾吾地说公司服务器崩了正在抢修,估计要熬夜了。他没说什么就挂了,估计还在气头上。这是我第一次对黎桑撒谎,我们之间本来不存在秘密,但是我不知道为什么心虚了。我看着1号的眼睛,长而灵动的睫毛,一双浅褐色的小鹿眼,我发现了他身上第二个优点,突然觉得出来喝酒是一个无比痛快的决定。

我时常因为这样和那样的理由贬低自己,或者贬低他人,前者可以让我更加奋进,而后者提供了一种精神上的快感。除了黎桑外,我身边所有的人都这么评价过我,谦和又傲慢,骨子有软刺。但是现在我在努力让自己温和一些,如果说我把我全部的耐心都给了黎桑,那么是不是可以分出0.0001%的可能还给这个世界。是他教给我的,做一个不被人讨厌的人。

1号问我刚才是谁。我晃了晃无名指上的戒指。他推开酒杯,意思是说不知道我有合法伴侣这件事。我又重新给他倒满,我说如果你想留下陪我聊会儿,他不知道我在外面喝酒。

黎桑怎么会不知道呢,他什么都知道,想瞒他比登天还难。但那时的我很单纯,权衡了一下利弊觉得即使被黎桑知道这件事也不会怎么样,他不会离开我,因为谈恋爱和结婚这件事对他来说实在太麻烦,他是一个极度怕麻烦的人,更何况他已经在我身上耗费了整整十五年。

我不会对1号隐瞒任何事情,关于黎桑,关于我们相遇和相爱。他也不会拒绝,只是盯着我的戒指出神。

我和黎桑高中是一个班的,他没什么朋友,像一只孤傲的黑天鹅,捧着他那本翻到破页的《生物二》在人来人往的走廊上反复背诵其中的概念,再在明后天的生物模拟考试上原封不动地默写上去。他有可以骄傲的资本,全年级第一,赢了整整三年,令所有紧追不舍的失败者们望尘莫及。

那个时候班里流行“一对一扶贫”,但我不是被扶的那一个,而是和黎桑同属一个战营的“扶贫者”。老师建议班级前十名组成一个课后团队,为中等偏下的同学补课和解答问题,学习好的自成一派,紧握班级的话语权,利用自己在老师那里的优等生形象偷偷摸摸谈恋爱、逃课,把看不顺眼的同学的书包藏进卫生间的隔间。

还有一部分根本不屈于老师们的安排,自我封闭,徜徉在想象的空间里,想方设法逃离这种既定的安排。我原以为黎桑会属于某个团队的一员,毕竟生活在集体之中,同流合污是人之常情。但他似乎对任何人都不感兴趣,他喜欢看书,生物书和化学书,并把它们熟读背诵就像是女生们的言情小说和男生们的足球赛一样。

高二,他因为不合群而被排挤,打上“叛徒”的标签,被扔书包和文具是常有的事情,对此他只是默默接受。我又因为没有队伍可以站而和他站在一起,像是两个陌路人靠在一起取暖,为了活下去而已。美国西部电影里常有这样的场景,一路前进的主角会遇见一个和他聊得来的人,又在约定的路口分手,成为老去后可以用来祭奠的宝石。

之后传闻便如雪花一般传遍了整个班级,我的矢口否认成了狡辩,久而久之就真的产生了某种异样的情愫。可惜我当时还不知道恋爱是什么,对待他的方式也和那些烂俗的段子里一样——与他保持距离好撇清自己的嫌疑。我们曾经有过一段心照不宣的日子,但是很不真实,直到我从这场海市蜃楼里逃脱才发现自己是真的口渴了。

可是黎桑始终都保持着置身事外的模样,很多年后我曾经问过他是怎么想的,他说只觉得麻烦,喜欢一个人也好,有人喜欢他也好,讨好老师也好,和同学站队也好,在他看来这些都与他无关,每一件事情只需要做到五十分就足够了。他这一生就像是一个天秤,永远都可以找到最舒服的平衡点。

有时候我在想,或许他需要的不是我,而是“我”这个身份的存在。我追了他整整十五年,从没完整地从他那里得到过什么东西。这也是我最初想要出轨的理由,黎桑是满的,我是空的,我需要有人来填满我。

和1号偷偷见面的那段日子我曾经幻想着黎桑知道后的表情,他会生气吗,会哭吗,会歇斯底里地骂我,还是会冷漠无情地摔门离去。我很对不起1号,从一开始我就抱着报复黎桑的目的和他交往,时常要求他在我的衬衣上留下痕迹,或者是在我洗澡的时候打一通意外的电话,以此来引起黎桑对我的关心。但是逐渐我疲于这种单方面挑拨的游戏,黎桑依旧稳定在早八晚五,把家里的绿萝照看得生机勃勃,偶尔会做一顿饭叫我明天带去公司吃,我会和同事推脱这不是秀恩爱,但心里还是会对周围人的调侃上瘾。

黎桑还是找到了一些蛛丝马迹,一条水滴项链,是在我外套的内袋里找到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1号脖子上确实少了一些东西,我没能及时注意,面对黎桑的询问也只能找点冠冕堂皇的理由搪塞过去。我说是今天和同事去游泳时他忘了拿回去的,明天要还给他。黎桑盯着那颗极小的水滴钻石说,看来是一条不太重要的项链。

某天中午,1号吃午饭的时候打翻了我的咖啡,洒在了我最喜欢的地毯上,所有人倒吸一口气,只有他默默忍泪摔门离开。一天后我收到了辞职信,只有两个字,“再见”。

这一天我六点半就到家了,茫然地坐在客厅,感觉大脑被抽出一半的空气,嗓子里发紧。空气倏地收紧,淡淡的黄色廊灯透过来,黎桑拎着一袋刚才超市里买回来的和牛。他问我怎么了。我说我又把别人弄哭了。这次黎桑居然笑起来。他说,叶壬衫,看看你做的好事。

出轨日记黎桑小说
出轨日记黎桑
主角为黎桑叶壬衫的小说《出轨日记》是一本纯爱小说,小说出轨日记由作者养鹅的热心市民所著,主要讲述了:叶壬衫从一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所以对他来说黎桑并不重要,而其实他身边的所有人都不重要。

网友热评:重要的只有他自己。